文化部110年度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應用」下辦理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110年-113年)法定預算數5億2,114萬元,決算數為5億2,021萬6千元(含保留數3 億9,706萬9千元)。經查:
(一)因屬跨年度計畫,110年度預算保留數占比逾7成,允宜持續督導公視及華視依契約期程如質辦理
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110年-113年)總經費30億5,000萬元,係文化部補助公視製播各類優質節目及營運「公視台語台」及補助華視協助「公視台語台」之節目製播,提供民眾學習母語、親近臺語之多元環境。截至110年底實現數1億2,314萬7千元,而保留數3億9,706萬9千元占預算數5億2,114萬元之76.19%。詢據文化部表示,係因影音內容製作所需期程較長,均與公視及華視簽訂跨年度契約,執行至次年度。據此,文化部允宜持續督導公視及華視確實依契約期程如質完成計畫。
(二)110年度預計績效目標雖已達成,惟自製節目之目標受眾收視情形容待研謀適切之衡量機制
1.該計畫110年度之執行已達成台語及多樣化電視節目製作、入圍電視金鐘獎及電話滿意度等預計績效目標(詳表1)。另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係自106年即辦理,110年至113年計畫為接續前期(106年-109年)之計畫。其106年度至110年度產製時數均以自製節目最高,其次為購買節目及委製節目。110年度自製、購買及委製節目時數分別為690.5小時、151.8小時及34小時(詳表2)。詢據文化部提供節目收視率資料,其說明略以,公視委製節目著重於振興台灣影視產業及扶植培養人才而以主流類型為主,外購節目則將收視表現潛力列為選片指標之一,至於公視自製節目具有分眾服務及多元文化責任,提供節目以滿足身障觀眾及不同族群觀眾需求,且此類屬於小眾而非大眾喜愛之主流節目,一般商業電視不願投入製作,爰公視自製小眾節目於收視表現上遜於商業電視台節目,以及公視購買與委製節目。
2.衡酌公視有其分眾服務及多元文化責任,所自製小眾節目收視率雖難與商業電視台節目或其購買與委製節目相較,惟自製節目仍需目標受眾之觀看,始能達成自製節目之服務目的。爰此,允宜研謀目標受眾收視情形之量化衡量機制,俾回饋作為研訂節目宣導或內容強化方案之參據。
綜上,文化部補助公視辦理「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110年度已達成預計績效目標。鑒於該計畫因屬跨年期計畫致110年預算保留數占比逾7成,文化部允宜持續督促公視及華視依契約期程如質辦理,另為利於回饋作為研訂節目宣導或內容強化方案之參據,允宜研謀目標受眾收視情形之量化衡量機制。
表1 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110年度績效目標達成情形表
績效指標項目
台語電視節目製作時數
多樣化電視節目製作時數
電視金鐘獎入圍項次
電話滿意度調查分數
目標值
1,400
600
4
80
實際值
2,124
649
97
82.4
資料來源:彙整自文化部110年度決算書。
表2 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節目產製數量表 單位:小時
項目
年度
節目產製數量
自 製
委 製
購 買
106年度
896.5
92.5
369.5
107年度
1151.5
53.9
266.5
108年度
723.6
49.5
191.0
109年度
847.5
45.5
317.3
110年度
690.5
34.0
151.8
說 明:公視基金會辦理110年內容產製計畫延約至111年12月13日結案,受物價變動影響,預計自委製與購片成本提高,影響節目產製時數。
資料來源:彙整自文化部提供資料。
(第1題~第3題 分機:8653 江穗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