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史館組織條例第1條及第11條規定,該館掌理國史、地方史之研究、修纂及重要史料之審訂、彙編;另依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第1條規定,掌理總統、副總統文物之典藏、維護、管理及保障文物之國有財產權。因此業務範圍涵蓋國史、總統、副總統文物相關史料、志書、大事紀、人物傳記、口述歷史及工具書之編纂與出版事項,爰每年均有印製該等出版品對外贈與及銷售。謹敘明如後:
(一)110年度出版品銷售金額較107年度減少超過半數
該館每年平均新增10多種之出版品,以最近4年度為例,107年度至110年度間合計發行58種出版品。所印製發行之出版品,除現行每種之永久保存控存量3冊及依圖書館法、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等規定應辦理之寄(送)存外,主要為銷售及贈送。
經統計該館107年度至110年度各種出版品之印製發行量計2萬2,385冊,同期間之銷售數量及銷售金額自107年度起逐年下降,自107年度之4,924冊、129萬元降至110年度僅有1,660冊、59萬6千元(詳表1),其銷售金額減少超過半數,銷售數量減幅高達66.29%,爰該館允宜針對出版品市場萎縮情勢,對數位應用與紙本書之消長情勢,進行滾動式檢討與評估,俾提有效提高數位資料應用服務及增裕出版品銷售收入。
表1 國史館107年度至110年度出版品發行及銷售情形
單位:冊;新台幣千元
年度
發行種數
印製發
行冊數
銷售冊數
銷售金額
107
13
3,511
4,924
1,290
108
13
3,832
3,952
981
109
15
6,000
2,401
721
110
17
9,042
1,660
596
合計
58
22,385
12,937
3,588
說 明:銷售冊數包含當年度及以前年度印製之刊物。
資料來源:國史館提供。
(二)截至110年底出版品仍有庫存5萬5,721冊,允應賡續研訂有效之行銷策略,俾提升銷售績效及減輕庫存成本
國史館為建立其出版品管理制度及促進出版品普及流通,依據「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第13條訂定「國史館出版品管理要點」。該要點第18點規定:「為降低庫存成本,各種出版品以保管5年為原則,逾期出版品經秘書處評估其參考價值、市場需求性與書況簽核後,辦理低價拍賣、轉贈或報廢等結清數量。」惟其出版品截至110年底總庫存數仍有5萬5,721冊,仍有努力精進空間。
綜上,國史館110年度出版品銷售金額較107年度銳減5成以上,另截至110年底止其出版品累積庫存仍有5萬5,721冊,恐衍生不經濟支出。為免徒耗費印製成本與增加庫存管理成本,允宜賡續研謀有效之行銷策略,以提升銷售績效,增裕國庫收入。
(分機:1919 傅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