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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及所屬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忠孝東路舊大樓自85年度已騰空待改建迄今閒置20餘年,允宜加速辦理相關撥用作業,俾活化閒置資產,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 日期:111年11月 報告名稱:審計部及所屬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忠孝東路舊大樓自85年度已騰空待改建迄今閒置20餘年,允宜加速辦理相關撥用作業,俾活化閒置資產,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陳靜芳

審計部110年度決算書之國有財產目錄總表載示,該部共經管辦公房屋1棟,面積1,876.99平方公尺,價值167萬9千元,即該部於40年5月取得之忠孝東路舊大樓。經查:

(一)忠孝東路舊大樓自85年度已騰空待改建迄今閒置20餘年

審計部經管之忠孝東路舊大樓原名昭和樓,建於1940年代日治時期,係審計部遷臺後之辦公處所,其中約三分之一為55年增建。嗣新審計大樓於80年7月完工,審計部陸續搬遷至新大樓辦公,該舊大樓於85年間騰空待改建至今。

忠孝東路舊大樓改建計畫前於100年3月經行政院核定同意辦理,迭經該部於103至105年間3次提報修正計畫,均未獲行政院同意辦理。嗣審計部忠孝東路舊大樓改建工程籌建委員會於108年12月會議決議停止辦理相關改建計畫。

(二)原於110年1月同意監察院撥用,嗣變更撥用規劃

該大樓因具歷史保存價值,爰改建前之建築本體於109年8月經臺北市政府公告為臺北市歷史建物「原臺灣重要物資營團」。嗣監察院為建置國家人權委員會辦公廳舍需要,於109年12月31日函告審計部擬撥用,該部於110年1月同意監察院撥用該大樓,並函送歷史建物之撥用不動產計畫書及臺北市歷史建築原臺灣重要物資營團修復再利用計畫予文化部,惟相關規劃已變更且持續辦理中。

綜上,日治時期興建之審計部忠孝東路舊大樓(昭和樓)自85年起騰空待改建迄今閒置20餘年,110年1月雖已同意監察院撥用為辦公廳舍,嗣再變更撥用規劃,允宜加速辦理相關作業,俾活化閒置資產,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