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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二、允宜提升鐵道列車事件紀錄器解讀能力,俾利調查時及早研判事故發生肇因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馮于容 劉雲霞 芮家楨

運安會110年度「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工作計畫決算3,257萬1千元,係辦理「建立多模組運輸事故調查能量計畫(2/4)」,包括5項重點:建立多模組運具紀錄器解讀能量、發展事故現場快速測繪技術、建立運具工程失效分析能量、建置整合式安全調查方法與分析系統,以及建置多模組人為因素分析技術等項目。經查:

(一)建立多模組運具紀錄器解讀能量之預期成果,係維持航空器、船舶及鐵道等運具紀錄器之解讀率至一定水準

運安會109-112年度辦理「建立多模組運輸事故調查能量計畫」,其中子計畫「建立多模組運具紀錄器解讀能量」110年度預期成果,包括:國籍航空器飛航記錄器解讀率保持100%,以及船舶與鐵道運具記錄裝置解讀率達80%等;依表1資料並觀諸運安會110年度決算中重要施政計畫執行成果,該會具備國籍飛航記錄器100%解讀能量,船舶航行資料紀錄器近85%解讀能力,以及鐵道列車紀錄裝置84%之解讀能力,並持續提升中。

(二)宜持續提升高鐵及捷運等列車紀錄器之解讀能量,俾利調查時及早判讀肇因

該會110年度對於鐵道列車紀錄裝置解讀能力84%之計算基準,係因普查之50款鐵道列車中,該會具備當中42款列車之資料解讀能力,另8款列車包括桃捷、新北捷、高捷、高鐵700T以及林鐵動力列車等,須由業者協助方能取得資料,或因安裝國外製造之事件紀錄器,需原廠解讀軟體方能轉譯原始資料,因此該會尚缺乏解讀能力。為促進我國運輸安全,確保運輸事故安全調查之品質與效率,允宜持續規劃提升高鐵及捷運等列車事件紀錄器解讀能量,俾利調查時得以及早研判事故發生肇因。

表1 運安會各項運具記錄器解讀率 單位:%

類別

108年度實際數

109年度預計數

109年度實際數

110年度預計數

110年度實際數

國籍航空器飛航紀錄器解讀率

100

100

100.00

100.00

100.00

船舶紀錄器解讀率

N/A

N/A

74.00

80.00

84.63

鐵道運具紀錄器解讀率

N/A

N/A

44.00

80.00

84.00

說  明:1.108年因甫自飛安會改制為運安會,僅執行飛航紀錄器普查;109年首次執行船舶紀錄器及鐵道運具紀錄器普查,無預設解讀率目標;另109年未執行汽車運輸業行車紀錄器普查。

2.船舶紀錄器部分僅統計國籍船公司所轄船舶,無法統計來台靠港之外籍船舶安裝情形。

3.汽車運輸業行車紀錄之樣本數不足,故不予列計。

資料來源:運安會及110年國籍船舶之水路記錄器普查報告。

綜上,運安會辦理「建立多模組運輸事故調查能量計畫」之預期成果及實施內容,係持續保持及提升各類運具紀錄器之解讀能量及解讀率,觀諸該會110年度對於8款鐵道列車缺乏解讀能力,為利於運輸事故發生後,得以及時解讀紀錄資料,允宜持續提升高鐵及捷運等列車之事件紀錄器解讀能量,以利事故調查作業。

(分機:1911 劉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