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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審議預算案所為決議效力之探討

壹、前言 日期:112年2月 報告名稱:本院審議預算案所為決議效力之探討 目錄大綱:壹、前言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何殷如

預算法第52條規定:「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立法院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由各機關單位參照法令辦理。」本院審議預算案時實務上經常將原減列或凍結之提案改列為主決議,其依據、效果及性質定義未明,且參據預算法僅有「附帶決議」之規定,並無「主決議」之用詞。故本院審議預算所為之主決議,其依據、效果及其對政府機關之拘束力,以及主決議包裹改為「建請案」、「主決議」或「建請案」是否產生拘束力等,均有探討之必要。本研究謹蒐集相關資料,針對上述爭點進行研析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