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國內外體育運動環境變遷快速及配合國民體育法修正,106年提出前揭白皮書修訂,以不修訂原白皮書之架構內容,並依原白皮書102至105年執行成果檢核,且納入總統體育政見及行政院體育運動發展委員會討論議題,撰擬「體育運動政策白皮書106年修訂版之106至112年行動方案」並作為後續年度落實執行原政策白皮書之中、長程目標主要參據。其中三大願景、六大主軸分述如下:
(一)三大願景
1.健康國民:希望達到人人想運動、時時可運動、處處能運動,以提升健康體能,擴增規律運動人口,讓全民「健康」動起來營造富而好動之健康國家。
2.卓越競技:健全競技運動選才、訓練、參賽、輔導、獎勵及相關配套措施之政策,藉由競技運動帶動全民運動風氣,提升國家競爭力。
3.活力臺灣:整合提出「幸福運動產業經濟」,重新定位我國運動產業的重要性及永續價值,除可帶動民眾運動參與興趣,導正社會健康風氣之外,亦可以活絡經濟,同時創造廣大的就業市場,為未來建置優質運動文化。
(二)六大主軸
1.學校體育―活絡校園體育增進學生活力
為提供更完善培養學生體育素養制度,學校體育陸續推動「健全體育行政法規與輔導系統」、「辦理體育專業人力培育與進修制度」、「完善體育教學配套措施與發展」、「兼顧體育活動與運動團隊之質與量」、「加強優秀運動人才培育機制」及「實施適應體育與輔導機制」等六項發展策略及措施。
2.全民運動―運動健身快樂人生
包含「完善全民體育運動組織與法規」、「普及國人運動參與並推展體育運動志工」、「擴增規律運動人口」、「整合運動與健康資訊,提升國民體適能」、「推展傳統體育」及「建構優質運動文化」等六項發展策略。
3.競技運動-卓越競技登峰造極
發展策略有「落實運動科學選才整合策略,擴大奪牌優勢」、「強化運動人才培育效能,厚植國際競技實力」、「建立國際分級參賽及支援團隊」、「落實選手完善職涯輔導機制及健全體育團體組織效能」、「周全績優運動人才之獎勵」等五大項。
4.國際及兩岸運動―植基臺灣邁向世界
發展策略分別為「積極參與國際體育運動組織與活動」、「積極爭取主辦國際運動賽會與會議」、「建立國際體育運動事務人才養成」、「促進兩岸體育運動多元互動」和「建構國際體育運動交流平臺」等五大項。
5.運動產業―打造幸福經濟的推手
發展策略共有「擴大運動產品與服務需求」、「提升我國運動產業組織的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健全運動專業人才培訓制度」、「增加投入運動產業的資源」、「建構有助運動產業雲端資料庫」及「以公共部門帶動產業發展」等六大項。
6. 運動設施―營造優質友善運動環境
發展策略分為「規劃興(整) 建各級競技運動場館」、「規劃興(整) 建全民休閒運動環境」、「提升運動場館與設施興(整) 建及營運品質」、「整合運動場館各類專業人才」與「建構全國運動場館資訊網」等五大項。
(三)近年重要體育運動執行成效
以下以三大願景目標,說明重要體育運動政策近年執行成效:
1.健康國民
規律運動人口比例是國際上常見國民健康指標之一,我國規律運動人口比率(詳圖2-1),由102年度之31.3%增為111年度34%;而不運動人口則先降後升,102年度17.9%,降為106年度14.7%,嗣後又呈增長趨勢,111年度為18.2%,惟規律運動人口比率仍高於不運動人口。
另由性別觀之(詳圖2-2),近年規律運動男性和女性比率均略增,惟男性各年度規律運動比率皆高於女性;而不運動比率方面,女性各年略有增減,男性反而略增,惟女性各年度不運動比率皆高於男性。
圖2-1 102至111年度我國規律運人口及不運動人口比率趨勢圖
資料來源:彙整自體育署提供資料。
圖2-2 102至111年度我國男性與女性規律運人口及不運動人口比率趨勢圖
資料來源:彙整自體育署提供資料。
2.卓越競技-國際正式比賽參與人次及獎牌數
由近年國內運動選手參與國際賽事統計觀之(詳表2-1),102年度參與國際賽事總合計為427次及5,902人次,至108年度增為2,151次及9,354人次,109年度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參賽次數大幅降為193次及792人次,隨疫情趨緩,111年度又增為391次及3,888人次。
為奬勵我選手在國際舞臺上之優異表現, 89年即設立國光體育獎章,由102至111年度國光獎章獎牌數統計(詳表2-2)觀之,總獎牌數大致隨參與國際賽事次數與人次而波動,以108年度總獎牌數451面及204面金牌最高,其次為我國舉辦2017臺北世大運之106年度總獎牌數213面及90面金牌。
表2-1 102至111年度國內運動員參與國際賽事次數與人數統計表
年度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合計
次數
427
634
668
1,037
2,466
2,167
2,151
193
304
391
人次
5,902
7,546
7,505
5,999
7,126
9,588
9,354
792
1,616
3,888
正式錦標賽
次數
166
162
168
175
194
194
243
18
52
176
人次
1,958
2,230
2,502
2,557
2,803
3,205
3,444
278
663
2,379
承認錦標賽
次數
106
223
293
499
1,224
1,219
1,207
122
216
166
人次
1,148
1,710
2,518
1,233
1,016
1,712
2,244
334
590
505
邀請賽
次數
90
197
64
69
461
117
120
7
10
13
人次
1,041
1,897
1,026
1,109
1,916
1,972
1,350
99
41
117
壯年錦標賽
次數
3
4
2
2
13
12
6
0
1
0
人次
28
106
18
55
138
214
111
0
12
0
青少年分齡賽
次數
54
43
138
287
568
620
571
45
22
32
人次
692
777
970
747
765
1,283
1,811
47
115
475
綜合性賽會
次數
8
5
3
5
6
5
4
1
3
4
人次
1,035
826
471
298
488
1,202
394
34
195
412
說 明:表內綜合性賽會除奧林匹克運動會(下稱奧運)、亞洲運動會(下稱亞運)、世界錦標賽、亞洲錦標賽、世界大學運動會(下稱世大運)及世界中學運動會外,尚包括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亞洲帕拉運動會、夏季達福林匹克運動會、亞太聽障運動會、冬季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夏季達福林匹克運動會、冬季運動會及青年運動會及沙灘運動會等。
資料來源:彙整自體育署提供資料。
表2-2 102至111年度我國國際正式比賽獎牌數統計表 單位:面
年度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總獎牌數
111
150
143
117
213
191
451
120
49
189
金牌數
44
32
61
47
90
77
204
42
12
63
說 明:獎牌統計範圍為「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之賽事。
資料來源:體育署提供。
3.活力臺灣
由102至110年度民眾各項運動消費支出總額觀之(詳表2-3),總運動消費支出由102年度1,058.62億元增為108年度之1,396.39億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109及110年度略降為1,353.13及1,335.81億元。就細項消費支出觀之,各年度以運動裝備消費支出最高,其後依序(104年以後)為運動彩券支出、參與性運動、觀賞性運動及電競消費支出。其中運動彩券支出由102年度149.34億元,增長為110 年度之466.31億元、106年度新增調查之電競消費支出亦由6.3億元逐年增加至110年度8.62億元,其餘各細項則各年度增減不一。
表2-3 102至110年度民眾各項運動消費支出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總額
參與性運動
消費支出
觀賞性運動
消費支出
運動彩
券支出
運動裝備
消費支出
電競消
費支出
102
1,058.62
277.29
42.52
149.34
589.47
0.00
103
1,159.10
282.11
43.95
240.48
592.56
0.00
104
1,188.96
281.27
45.31
281.52
580.86
0.00
105
1,227.12
283.40
45.85
311.24
586.63
0.00
106
1,268.49
287.57
46.56
330.58
597.49
6.30
107
1,382.51
290.05
47.07
434.16
604.33
6.91
108
1,396.39
299.47
47.99
415.80
625.71
7.42
109
1,353.13
298.10
41.93
403.62
601.50
7.98
110
1,335.81
230.35
43.64
466.31
586.88
8.62
說 明:自106年度新增電競消費支出為調查項目。。
資料來源:體育署網站各年度運動消費支出調查,最新為110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