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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碳定價制度發展現況之探討

三、我國與國際間主要碳定價制度發展現況 日期:112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碳定價制度發展現況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全球碳排放及碳定價制度發展現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沈寧衛

(一)主要碳定價機制約涵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之23%

碳定價制度係各國政府推動溫室氣體減量之政策工具,國際間主要之碳定價工具(CPIs,carbon pricing instruments)為「碳稅」與「排放交易機制」,根據2023年5月世界銀行發布《碳價現況與趨勢報告(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3)》(以下簡稱世界銀行2023年碳定價報告)指出,該行於10年前發布第1份報告,當時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僅7%受碳稅或排放交易系統管制,迄至發布2023年碳定價報告,全球將近四分之一(23%)溫室氣體排放量受73項政策工具管制(詳圖2)。

圖2 全球實施碳定價工具數量及其涵蓋溫室氣體排放量占比圖

說 明:表內排放交易系統(ETS)和碳稅(CT)存在重疊(Overlap)係因某些國家或地區同時實施此兩種政策工具所致。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3」報告。https://openknowledge.worldbank.org/handle/10986/39796。

(二)全球碳價水準多數不符巴黎協定限制升溫攝氏2度所需水準

世界銀行2023年碳定價報告指出,若要達成《巴黎協定》限制升溫攝氏2度,則全球碳價水準應於2030年落在碳價走廊(carbon price corridor)區間(每噸61至122美元)(詳圖3),惟截至2023年4月1日,全球少於5%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受2030年碳價走廊區間管制,故現行全球碳價水準多數不符巴黎協定限制升溫攝氏2度所需水準。

圖3 全球實施排放交易機制和碳稅價格及其溫室氣體排放覆蓋範圍圖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3」報告。https://openknowledge.worldbank.org/handle/10986/39796。

(三)我國主要碳定價制度尚於起步階段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案於112年1月10日三讀通過,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以下簡稱氣候法),並自同年2月15日公布施行。有關碳定價部分,該法除維持既有溫室氣體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制度規範外,並導入國際碳定價經驗,預計徵收碳費,惟我國主要碳定價制度發展進程與國際發展現況尚有距離,其中總量管制排放交易制度迄今未有進程,目前環保署碳定價規劃方向係採碳費先行,相關「碳費收費」等子法刻正研擬中,故我國主要碳定價制度建立尚於起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