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國碳定價制度發展現況之探討

三、2021年國際自願性碳市場規模大幅成長,其中「森林及土地利用」項目規模最大,惟我國碳匯抵換機制緩步進行,不利提增國土碳匯量能及助益碳中和 日期:112年7月 報告名稱:我國碳定價制度發展現況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沈寧衛

世界銀行2023年碳定價報告指出,根據生態系統市場(Ecosystem Marketplace)彙編之碳信用機制登記數據分類顯示,自2018年以來,各種碳信用機制所發行「再生能源」類別之比重呈增加趨勢(詳圖5),截至2022年度已達55%,然過去10年再生能源成本大幅降低,再生能源類別之碳信用供給可能減少;相反地,自然資源項目備受關注,包括農業、林業和土地利用措施之減排等,故碳信用市場對自然資源項目之額度需求可能會增加,2022年新登記項目中,有54%是林業和土地利用措施,此意味未來自然資源相關項目之信用額度供應可能顯著擴大。經查:

圖5 Ecosystem Marketplace彙編碳信用機制發行信用額度占比圖-按專案項目分類

說 明:表內各項碳信用機制數據資料源自Ecosystem Marketplace。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State and Trends of Carbon Pricing 2023」報告。https://openknowledge.worldbank.org/handle/10986/39796。

(一)2021年國際自願性碳市場規模大幅成長,其中以「森林及土地利用」項目之規模最大

依據世界銀行2023年碳定價報告指出,熱帶森林破壞係碳排放主要來源,減少森林破壞導致之排放係實現全球淨零排放之部分關鍵,長期以來,碳金融被認為係激勵森林保護之方式,碳信用市場藉由提供資金(payment)予「減少森林破壞和森林退化以及改善林業管理(總稱REDD+)」減排計畫,以支持此目標。依據Ecosystem Marketplace報告顯示,2021年自願性碳市場規模將近20億美元,係2020年5億美元之4倍,其市場規模累計至2021年度已達80億美元(詳圖6),同年自願性碳市場以森林及土地利用項目(FORESTRY AND LAND USE)之交易量及交易規模最大,分別為227.7百萬公噸CO2e及13億餘美元,再生能源項目次之(詳圖7)。

圖6 自願性碳市場年度(累計)市場規模情形圖

單位:百萬美元;十億美元

資料來源:Ecosystem Marketplace” Ecosystem Marketplace’s State of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s 2022 Q3”(2022年8月)。本中心製圖。

圖7 2020至2021年自願性碳市場交易量價及交易規模情形圖-按計畫項目分類

資料來源:Ecosystem Marketplace” Ecosystem Marketplace’s State of the Voluntary Carbon Markets 2022 Q3”(2022年8月)。

(二)我國二氧化碳移除量及其占二氧化碳排放量比率呈下降趨勢,且自2001年起占比均未及1成,國土碳匯量能容待強化

據2018年IPCC發布「地球暖化1.5℃特別報告」指出,全球平均氣溫升幅若限制低於1.5℃,其減碳路徑為2050年左右全球達到淨零碳排,即二氧化碳移除量完全抵銷二氧化碳排放量,以達碳中和效果。故二氧化碳移除量攸關碳中和成效,亦是我國科技業、農業及廢棄物排放難以削減溫室氣體之解方,有關二氧化碳移除,農委會推動農業部門造林(海岸及離島造林、國有林造林、山坡地獎勵造林)及加強森林經營(復舊造林、中後期撫育作業)等業務,並辦理擴大有機友善耕種面積與公私有林經營及厚植森林資源等,以達國土碳匯效果。

惟囿於我國林地面積增長空間有限,農業部門第1期(107至109年)行動方案原預計109年累計造林面積達3,636公頃,實際執行結果僅3,207公頃;另觀察我國1990至2020年間二氧化碳移除量自1990年2,338萬6千公噸,下降至2020年2,190萬5千公噸,其占二氧化碳排放量比率,自1990年18.83%,下降至2000年10.01%,且自2001年起占比均未及1成,2020年僅占8.06%(詳表9),顯示我國藉由土地利用、土地利用變化及林業(Land use,land-use change,and forestry,LULUCF)以移除二氧化碳之國土碳匯量能容待強化。

表9 1990至2020年我國二氧化碳移除量情形表

單位: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

年度

1990

1995

2000

2005

2010

2015

2020

二氧化碳

124,184

168,887

226,899

266,460

270,148

275,867

271,702

二氧化碳移除量

23,386

23,340

22,717

22,290

21,889

21,900

21,905

移除量占比

18.83%

13.82%

10.01%

8.37%

8.10%

7.94%

8.06%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2年中華民國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本中心整理。2023年版至查詢日(112.07.15)尚未發布。

(三)經環保署註冊通過之碳匯抵換專案為零,相對2021年「森林及土地利用」項目於國際自願性碳市場蓬勃發展,我國推動成效落後甚多

截至目前(查詢日:112年7月13日),由環保署核發之先期專案及抵換專案減量額度,均未有碳匯相關專案取得碳匯額度,僅經濟部水利署於111年申請1案「東埔蚋溪綠美化土地(2022)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估計可取得1,008.63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惟目前尚未經環保署註冊通過;另為透過林業、土壤、海洋生態產生之碳匯作為達到淨零排放之工具,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第4期計畫預計投入16億7,932萬1千元,以辦理「淨零排放-研發農業部門增匯技術及其誘因機制(112至115年度)」計畫,其中細部計畫4揭示,將由環保署、農糧署、林務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及各大專院校與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建立農業碳匯計量方法學及增匯誘因等機制。

惟查目前我國造林及植林種類之本土農業碳匯計量方法學僅1種(名稱: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有關碳匯抵換模式經營、農業碳匯價格化推動,以及本土農業碳匯計量方法學建立均緩步進行;且經環保署註冊通過之相關碳匯抵換專案為零,相對2021年「森林及土地利用」項目於國際自願性碳市場蓬勃發展,我國推動成效落後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