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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中央政府有關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及其管控機制之探討

一、我國公務預算有關公共建設計畫執行及管控機制之相關規範 日期:112年7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有關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執行及其管控機制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近年中央政府有關公共建設計畫執行及其管控機制概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廖怡絜

(一)公共建設計畫類別及編審作業相關規範

公共建設計畫係指政府各機關所推動之各項實質建設計畫,主要包含交通建設、環境資源、經濟建設、都巿及區域發展、文化設施、教育設施、農業建設、衛生福利設施等8大類別,113年度規劃新增「數位基礎建設」類別,作為因應未來國家數位轉型建設需求,前開公共建設計畫若符合下列條件(詳表2-1-1),即為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表2-1-1 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範圍一覽表

經費來源

條件

公共建設計畫額度支應或由特種基金支應

1.建設計畫當年度經費需求涉及中央政府公務預算增撥,且計畫總經費在10億元以上。

2.但屬數位基礎建設類別者,其計畫總經費在3億元以上。

特種基金支應

1.由營業基金支應之新興計畫,總投資金額在100億元以上。

2.已奉核定之營業基金計畫,因計畫內容變更,或因外在因素,致投資總額增加超過20億元且超過原投資總額20%。

3.計畫總經費中由非營業特種基金支應之經費在10億元以上。

其他

經費額度未符上列條件,但經認定屬配合政府施政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

1.行政院核定或經行政院會議、行政院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通過。

2.其他屬國家重大政策、國家重要綱要計畫,經先期作業複審、會審、委員會議通過。

資料來源: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第2點。

公共建設計畫個案計畫編審作業主要係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及「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等規定,辦理公共建設計畫個案計畫編擬及報行政院審議與核定之程序;公共建設計畫奉行政院核定辦理時雖已核定總經費及各年度經費需求,惟每年度所需經費仍需循年度預算先期作業程序報奉行政院核定,納入總預算案,依規定中長程個案計畫應於年度預算先期作業審定3個月前,完成報院核定程序,但因應緊急重大政策需要者不受限制,其作業程序之關聯性詳表2-1-2。

表2-1-2 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作業與年度預算先期作業之關聯性

項目

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作業

年度預算先期作業

辦理目的

中長程個案計畫函報行政院核定

中長程個案計畫奉行政院核定後,編製年度預算

辦理時機

新興、修正或終止計畫時

編製年度預算時

辦理時間

逐案依實際需求隨時函報

依年度預算編製期程辦理

期程重點

計畫全期程

預算年度

報核程序

計畫主辦機關→主管機關→行政院→國發會(行政院交議)→行政院

計畫主辦機關→主管機關→國發會→行政院

編擬及審議重點

計畫需求、目標、執行策略及方法、期程、經費來源及需求、預期效果及影響等

計畫進度及經費執行情形、年度經費需求及工作事項

相關限制

個案計畫應於年度預算先期作業審定3個月前,奉行政院核定,始得納編年度預算

資料來源:政府重大公共建設計畫113年度預算先期作業編擬手冊。

(二)公共建設計畫績效評估相關規範

1.公共建設計畫之管理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個案計畫管制評核作業要點」規定,將各機關年度個案計畫區分為行政院管制(以下稱院管制)、部會管制及部會所屬機關自行管制等3級列管。院管制計畫由國發會管考,執行情形按月管考、按季報院,並辦理實地查證,年終由主辦機關自評、主管機關初核,再由行政院以召開審查會議等方式複核後公告,並辦理獎懲;部會管制計畫及自行管制計畫分由各部會及其所屬機關管考,由部會自訂管考週期更新執行進度,年終由主管機關或主辦機關評核及公告。

2.為促進各部會提高執行力,有效管控各項公共建設計畫如期如質執行,行政院106年12月7日核定「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並自107年1月1日起施行。預警機制係以公共建設計畫全生命週期概念,從強化審議開始,並透過預警作為協助落實計畫執行,再將預警結果同時回饋至計畫審議功能之提升、先期作業之資源重排序、計畫退場及防範閒置公共設施等方面,以進一步強化落實公共建設預算執行,預警機制之風險判斷原則及協助措施詳表2-1-3。檢視108至111年度整體公共建設計畫及預警計畫之資料,預警計畫於整體公共建設計畫之經費比重逐年增加,111年度占比達57.45%,已超過整體公共建設計畫之5成(詳表2-1-4)。

表2-1-3 預警機制風險判斷原則及協助措施

風險程度

風險綜合判斷原則

預警重點計畫之協助

高風險(紅燈)

(1)年底預算達成率預估無法達90%者。

(2)年底預算達成率預估可達90%以上,惟需克服一定困難才可支用金額超過10億元,或確定無法執行經費金額較高者。

部會列入專案督導;採個案協助、逐項排除困難;彈性運用預算;加速估驗等。

中風險(黃燈)

(1)年底預算達成率預估可達90%以上,惟需克服一定困難才可支用金額超過5億元者

(2)因不可抗力等風險,致年底預算達成率可能未達90%者。

提升管考頻率;里程碑控管;實地查證等

低風險(綠燈)

年底預算達成率預估達90%以上,且風險較低者。

自行管理;降低管考頻率等

資料來源:「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106年12月核定)。

表2-1-4 108至111年度預警計畫項目及經費占整體公共建設計畫比重表

                       單位:項;新臺幣億元;%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計畫 項數

年計畫

經費

計畫 項數

年計畫

經費

計畫 項數

年計畫

經費

計畫 項數

年計畫

經費

整體公共建設計畫

378

4,416.25

388

5,045.64

407

5,667.46

385

5,265.22

預警計畫

60

1,681.14

67

2,275.80

70

3,115.88

80

3,025.08

預警占比

15.87

38.07

17.27

45.10

17.20

54.98

20.78

57.45

資料來源:國發會108至111年度「行政院列管重要計畫推動情形」。

3.工程會為加強列管公共建設之執行績效,依其組織條例第2條規定,工程會對於中央政府或省(市)政府辦理執行行政院列管之公共工程,有指示、監督之權,並依109年6月19日訂定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建設督導會報設置及作業要點」,成立「公共建設督導會報」,每月召開會議,採取全生命週期管控,針對公共建設進行整體性之全面向管考,列管追蹤公共建設案件,定期檢討執行狀況,辦理各項重大公共工程協調會議、實地訪查等;並由相關部會成立公共建設推動會報,每月檢討所屬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