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依據前揭各項規範,自101年起每2年辦理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之全面性員額評鑑作業,迄111年止計已完成6次員額評鑑情形報告,歷次辦理情形詳表2,評鑑方式除書面審查,輔以實地訪視,其中109年及111年因COVID-19疫情防疫考量,均採書面審查,且109年以報送「107年員額評鑑結論建議事項」執行情形為機關自評報告。另評鑑建議事項部分,除105年將評鑑建議區分行政院列管項目及部會自行列管項目外,其餘各次評鑑建議均屬行政院列管項目,項數介於241項至547項間。又歷次評鑑建議之後續追蹤管考部分,101年及103年約有7成項數為自行列管,而下次評鑑前未解除列管項數分別為102項及60項,比重均逾1成;105年及107年則多數為同意解除列管。據人事總處說明,續列管考者可類歸為:1.組改相關議題:須由機關通盤研議規劃或漸進式檢討。2.組設或人力調整議題:機關檢討時需協調相關單位或釐明權責事項,且部分人力調整建議尚涉及人員出缺與調整事宜,又如涉及修正組織法規等,機關則需函報行政院審議。3.檢討業務辦理方式議題:如為跨機關或相關單位,檢討研議時程需較長時間。
另107年起員額評鑑作業增訂「業務項目盤點表單」,檢視各二級機關組織、業務與人力契合情形,107年二級機關自行評估具檢討空間之業務計1,861項,經評鑑小組檢視尚可簡化作業流程或委外辦理之業務計357項,共計2,218項;111年二級機關自行評估具檢討空間之「自辦業務」計4,370項,經評鑑小組評估應仍有工作流程簡化、數位資訊化空間者計3,516項,共計7,886項(詳表3)。
表2 人事總處歷次辦理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全面性員額評鑑情形表
單位:個;項
項次
年度
評鑑機關數
評鑑方式
評鑑建議項數
自行列管項數
同意解除列管項數
下次評鑑前未解除列管項數
1
101
37
書面審查17個
書面+實地訪視20個
547
379
66
102
2
103
36
書面審查30個
書面+實地訪視6個
471
331
80
60
3
105
36
書面審查29個
書面+實地訪視7個
167
40
90
37
4
107
31
書面審查26個
書面+實地訪視5個
241
9
230
2
5
109
31
書面審查31個
-
-
-
-
6
111
32
書面審查32個
292
-
-
-
說 明:1.109年員額評鑑因COVID-19疫情影響,改以追蹤「107年員額評鑑結論建議事項」執行情形。111年員額評鑑之第1次管考執行情形期限訂為112年8月底,尚無評鑑管考情形。
2.評鑑建議為行政院追蹤列管總項數,係自行列管項數+同意解除列管項數+下次評鑑前未解除列管項數(各機關於當年度最後一次管考仍未完成,將續列管至下次員額評鑑辦理)。
資料來源:人事總處提供。
表3 107年及111年「業務項目盤點表單」統計表 單位:項
年別
評鑑檢討業務項目總數
機關自評檢討業務項目
評鑑小組檢討業務項目數
107
2,218
1,861
357
111
7,886
4,370
3,516
說 明:107年將業務依優先性分為A、B、C、D等級,並僅檢討D等級(排除確實無法去任務化項目)具檢討空間之業務項目計926項;A、B、C等級且屬自辦業務,並經機關評估可部分委外或完全委外者,計935項,合計1,861項。111年則針對部會所有自辦業務項目中,屬「具委外檢討空間」891項及屬「無委外空間,但可數位資訊化、工作簡化或調整辦理頻率之業務」計3,479項,合計4,370項。
資料來源:人事總處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