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87 年起推動電子化政府,逐步擴大電子化服務範疇,且隨著物聯網、雲端運算、巨量資料及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等科技技術之迅速發展與應用,全球進入數位化時代,發展智慧政府與資料治理儼然成為各國政府趨勢。經查:
(一)隨著新興技術優化,政策目標已由電子化政府精進為智慧政府
根據政府歷年來政策規劃,我國發展目標由原本之電子化政府進階為智慧政府。前者係以網際網路技術為基礎,提供業務電子化、程序網路化之政府服務;後者則以資料為骨幹,應用物聯網與區塊鏈串聯政府服務與民眾需求,結合人工智慧雲端運算,優化決策品質,建構下一世代智慧政府公私協力治理模式。最新政策係以「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106-114年)為上位指導方案,其中106年起執行「服務型智慧政府推動計畫」(106-109年)(經費需求計 69億7,275萬6 千元),聚焦「發展跨域一站式整合服務」及「打造多元協作環境」,執行後成果,前者如建置數位服務個人化(Mydata)平臺、優化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跨域地政作業服務、公司登記一站式線上申辦等;後者如精進政府數位服務、開放資料加值應用、落實透明治理等。
又110年起執行「服務型智慧政府2.0推動計畫」(110-114年)(經費需求計110億7,721萬2千元),期於未來5年逐步達成政府數位轉型目標。計畫重點包括:1.強化跨機關服務:針對民生領域強化數位服務,透過智能應用加強為民服務模式,並善用多元身分識別技術,建構跨機關全程線上服務,以資料為基礎,提供個人精準服務。2.加速開放資料釋出:建立政府資料申請、授權、收費等原則性規定及開放資料諮詢、輔導機制,並擴大釋出高價資料集、資料再利用程序化、跨領域資料互通使用,導引政府善用資料及樹立資料應用典範。3.加強循證式決策:以解決民生關切議題出發,從過往資料輔助決策,進展至利用資料分析找出決策缺口,釐清政策推動瓶頸或民意輿論焦點,透過串聯跨機關、跨業務之資料,運用分析模式與演算法,提供決策輔助。
(二)部分機關之主管業務落實數位化服務程度經評鑑仍有未足,不利行政效率提升與人力資源運用,亟待積極改善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於多年之電子化政府政策推廣與時代環境變遷影響下,理應逐步落實各項數位化業務服務與行政管理。惟參據111年人事總處辦理機關員額評鑑情形報告,仍有許多機關之業務資訊化仍有未足之處,茲就112年度機關預算員額總數前5大部會之評鑑建議,依序摘述如次:
1.內政部:為提升服務便捷性與簡化工作流程,請積極推動現有業務數位資訊化;另為利內政數據資料有效加值運用,請評估運用智慧聯網科技及智慧創新資訊技術,以輔助業務推動。
2.法務部:請持續優化提升資料串接相容性,並精進矯正機關資訊系統改版與資料串接。另擴大推動監所智慧化,以有助降低戒護風險,舒緩矯正機關工作負荷及提升管理效能。
3.財政部:請積極將共通性、庶務性業務優先評估數位化,並持續優化及擴增現有系統功能(如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系統、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等)。另就既有資料及數據進行串連及交叉分析,以提升資料加值運用效能,並加強資訊整合或共享機制,避免不同機關之人力或經費重複投入。
4.交通部:業務資訊化程度偏低,請積極推動現有業務數位資訊化並藉此簡化業務流程;除建置共用性調查資訊系統,發揮資訊串流與技術共享外,亦應培養同仁巨量資料運算及分析等建構數位政府必備之能力,以有效運用交通運輸相關資料,妥善規劃切合民眾需求之服務。
5.農委會:現行多數業務無數位資訊化(如辦理農產品貿易外銷數量及金額統計分析),請再檢視評估各項業務運用數位科技之可行性,以提升工作效能並減輕人力負擔。
綜前檢討建議內容,各部會間推行智慧政府之進度不一,許多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之行政業務導入數位化程度仍為偏低,且資料庫之運用與資訊共享亦未臻充分,實不利業務流程簡化與效率提升,亦無法有效減輕人力與行政成本負擔;另如欲充分發揮循證式決策效益,允應儘速完成跨領域巨量資料庫之建置與運用機制,行政院允宜積極督導所屬各機關就所管業務,務實推進數位化服務之業務範疇與資訊品質,俾利服務型智慧政府逐步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