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46條第1項規範意旨,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於舉辦都市更新事業時,原則應一律參加都市更新。財政部並訂定「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及「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注意事項」等,作為更新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之準據。經查:
(一)截至112年3月底止,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計1,644件,預計更新後價值較更新前增加67.2%,允宜酌量長期效益多元運用
1.據國產署提供資料(詳表3-2-1),截至112年3月底止,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計1,644件,面積達55.79公頃,預計都市更新後價值為775.9億元,較更新前之464.1億元增加311.8億元(增幅67.2%),有效提高國有資產運用效益。
2.上開參與都市更新案件,已分回28個社區331戶建物、388個停車位,其中1 戶已標租;288戶已標售,為國庫入帳133億4,562萬4千餘元;10戶已撥用提供予臺北市、新北市政府作社會住宅;2戶已由外交部撥用;餘30戶經洽住宅主管機關無作社會住宅需求,國產署表示視市場狀況,以標售、標租或其他方式辦理活化,以增進國有財產運用效率。另國產署表示進行中之權利變換計畫及事業計畫等已核定案件計77件,預計可分回644戶建物、832個停車位及領取權利金9億939萬9千元。
3.為減少都更後房地之閒置情形,財政部103年12月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首次明訂都市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國有土地,應就更新後可分回之國有非公用房地,優先評估作為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使用。截至112年3月底止,預計調配15處、樓地板面積合計4萬4,434平方公尺,供18個中央機關進駐使用(詳表3-2-2)。
表3-2-1 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情形表(112年3月底)
單位:件;平方公尺;新臺幣千元
項目
數量
經管國有非公用土地面積
更新前價值
更新後價值
參與方式
讓售
參與權利變換計畫選配結果
金額
更新後分回房地、車位總價
領取權利金
合計
1,644
557,960
46,407,172
77,590,627
7,998,904
73,235,714
4,355,911
財政部核定主導辦理都市更新案件
2
3,727
-
-
-
-
-
參與分配之案件
權利變換計畫已核定
18
22,178
10,868,409
19,845,463
-
19,563,853
281,609
權利變換計畫未核定
18
24,707
16,948,901
26,293,209
-
24,334,913
1,958,296
其餘符合得參與分配之案件
220
126,501
-
-
-
-
-
符合得讓售實施者案件
事業計畫已核定
59
8,487
4,599,983
8,030,050
-
7,402,260
627,790
權利變換未核定
68
9,881
6,715,884
11,027,775
-
10,292,361
736,413
其餘符合得讓售實施者之案件
146
12,112
-
-
-
-
-
已結案件
已分回房地、權利金、補償金
68
22,513
7,273,995
12,394,130
-
11,642,327
751,803
實施者申請案件經撤回、撤銷、駁回、失效或國有非公用土地經標售或讓售其他私人之案件
997
310,009
-
-
-
-
-
國有非公用土地已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讓售實施者案件
48
17,845
-
-
7,998,904
-
-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產署。
表3-2-2 國產署參與都更預計分回房舍調配中央機關進駐概況表
單位:平方公尺
都市更新案名
調配
面積
調配
年月
進駐機關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段四小段261地號等67筆土地
7,656
101.03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段三小段430-48地號等66筆土地
7,568
102.05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內湖稽徵所
106.02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臺北市南港區南港段一小段720地號等105筆土地
2,340
104.04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南港稽徵所
臺北市文山區萬慶段二小段6地號等41筆土地
2,959
104.11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臺灣高等法院
新北市新店區莊敬段30-2地號等36筆土地
2,253
105.10
內政部消防署
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四小段4地號等19筆土地
3,307
106.02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資訊中心)
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一小段764地號等18筆土地
5,463
106.0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1.02
行政院指示變更進駐機關: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新北市中和區南勢段22地號等5筆土地
1,595
106.02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一小段529-1地號等22筆土地
1,381
106.08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812地號等6筆土地
1,793
108.0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新北市永和區永安段666地號等125筆土地
918
108.06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銀髮人才資源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永昌段四小段366-3地號等14筆土地
445
108.06
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二小段41-4地號等55筆土地
2,145
108.06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段304地號等80筆土地
4,192
111.1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二小段142地號等15筆土地
419
111.12
國家安全局
合 計(15處)
44,434
18個中央機關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產署。
(二)截至112年3月底止,都更宅標售逾9成;累計繳納管理費等達3,727萬餘元
1.鑑於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更後總價值大幅提升,除撥用地方政府作社會住宅、公務使用或標租外,為增進國庫收入,其餘均公開標售。截至112年3月底止,國產署可供標售之都更宅共318戶,已標售288戶,占比90.6%。另彙整103至111年度都更宅標售情形(詳表3-2-3),其中僅106、109及110年度標脫率超過6成,104年度無任何戶數標脫(標脫率0%),其餘年度標脫率介於3.1%至41.9%之間。未標脫前所負擔水電費及管理費等,截至112年3月底已支付3,727萬7千元。
表3-2-3 國產署都更宅標售概況表 單位:%
年度
標售次數
標售戶數
標脫戶數
標脫率
103
1
32
1
3.1
104
1
31
0
0
105
2
31
2
6.5
106
12
57
39
68.4
107
15
110
45
40.9
108
11
93
39
41.9
109
7
82
51
62.2
110
7
106
101
95.3
111
8
30
8
26.7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產署。
2.依據國產署資料,截至112年3月底止,悅揚、漢皇丰川等21案全數已標售完竣,共計標售245戶,標脫金額達101億4,308萬元,其中千荷田、碧湖君鄰等6案標售達10次以上(詳表3-2-4),若干建案由於多次標售未能售出,故調降底價因應,如忠泰鳳磬僅分回1戶,惟標售11次始標脫,底價從5,018萬7,940元,調降為4,613萬7,802元(降幅8.1%),加計翔譽雙子星(標售9次)、全陽園及昇陽文薈(均標售8次)、東西匯(標售7次)、萬喆及友座臻美(均標售6次)、聯勤三喜(標售5次)等7建案均標售5次以上始售罄,計13案標售達5次以上,占售罄21案之61.9%。
表3-2-4 國產署都更宅標售10次以上建案概況表
建案
標售次數
標售期間
標售戶數
平均每坪標售價格區間(萬元)
千荷田
11
103.10~107.02
32
63.4~80.1
碧湖君鄰
12
106.10~109.07
14
63.1~79.6
永德言葉
10
107.07~109.07
41
66.3~77.5
明日博
13
108.03~110.11
17
93.8~105.5
忠泰鳳磐
11
108.02~109.07
1
84.5
正隆天第
16
109.05~111.08
12
82.5~92.4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產署。
3.國產署表示,針對標售次數5次(含)以上者,推動下列措施,以加速標脫或評估採取其他去化方式:
(1)積極列標:招標標的評定價格日期未逾6個月者,於有效期限內積極辦理列標,並於評定價格將屆有效期限前同步進行估價前置作業,使各招標批次價格與市場同步,增加潛在投標民眾投標意願。
(2)實地看屋:各公告標售批次均設有現場帶看屋服務。
(3)線上看屋:於國產署便民服務網-看屋專區,提供720度環景看屋服務。
(4)其他去化方式:針對多次未標脫標的適時評估改採其他處理方式,如標租,以多元釋出方式增加都市更新分回房地之利用彈性。
4.依據國有財產估價作業程序第29點第1項規範意旨,國有財產價格經評定後,除遇有市價急劇波動,或評定逾6個月等始依該作業程序重新查估價格。換言之,都更宅標售底價經評定後,原則於6個月內不再變更,國產署僅能以增加標售次數因應。惟此價格調整機制恐過於僵化,致未能及時回應市場價格,如碧湖君鄰於第9至11次標售時間僅間隔4個月,其設定底價均相同,均未能標脫,於第12次標售時調降底價即順利標脫剩餘2戶;聯勤三喜第1至3次標售亦未能標脫,第4次標售時調降底價雖未能標脫,相隔3個月餘於第5次標售時標脫;全陽園於第4至7次標售僅間隔5個月,其設定底價均相同,亦均未能標脫,於第8次標售時調降底價即順利標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