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活狀況調查未臻完整,難以呈現全週期育兒支出,據以精進政策,允宜改進,並綜據生活需求通盤檢討鼓勵措施
日期:112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我國少子女化現況及對策計畫成效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張峻萍
據衛福部108 年調查15至64歲婦女生活結果,意願上平均理想子女人數為2.11人,等同育齡婦女須全數依意願生育,方與維持穩定人口結構之替代生育水準(2.1人)相當;另不願有小孩之婦女占19.2%,前三名原因依序為經濟負擔太重(56.9%)、不想因小孩而改變現有生活(39.4%)及擔心孩子教養或未來發展(28.7%),以經濟因素居首。
為訂定兒童照顧與福祉政策,據以編列預算,政府每4年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3條進行調查,瞭解兒童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需求現況等。衛福部111年爰以0至未滿6歲之學齡前兒童、6至未滿18歲之在校學生為對象進行抽樣調查,關於扶養未成年子女支出調查項目詳表3-5-1。
表3-5-1 111年衛福部調查扶養各年齡層兒童及少年支出項目對照表
對象
單一兒童所費支出占全家平均支出比率
前三大主要支出項目
家庭收支及是否平衡
托育服務(教保服務)費用及其他名目費用
學過才藝項目種類
零用錢
平均補習(課後照顧)費用
0至未滿6歲學齡前兒童
(
(
(
(
(
6至未滿12歲國小兒童
(
(
(
(
(
(
12至未滿18歲少年
(
說 明:單一兒童所費支出含食衣住行育樂、親屬照顧費用、托育費用等。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111 年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表」。
比對上述調查項目,雖依兒童及少年生長階段而異,然未調查各對象所費支出數額及對12至未滿18歲少年所費情形,難以呈現全週期育兒支出,經濟負擔太重對生育意願負面影響無法具體數據化,進而精確設計提高生育胎次政策及獎勵措施,允宜改進,並綜據國人生活需求通盤檢討鼓勵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