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我國淨零轉型目標規劃2050年火力+CCUS占比為20~27%,然依2025年能源政策目標,核三廠第2號機組除役後,我國電源配比大致為:燃氣火力50%、燃煤火力30%、再生能源20%。由於我國火力發電燃料全數仰賴進口,燃料價格深受國際政經情勢影響而震盪劇烈,爰火力發電占比愈高,供電成本控管之風險愈高。另因部分再生能源業者改為轉供賣電,而與台電公司解約,又躉購費率較高之離岸風電陸續完工加入併聯發電,致台電公司再生能源購電成本逐年上升。反映台電公司電源結構轉型趨勢對於供電成本控管及抑減之挑戰益顯嚴峻,允宜妥慎研謀成本控管之配套方案。謹臚陳如下:
(一)發電燃料全數仰賴進口,火力電源配比近8成,恐增加供電成本控管之難度與風險
1.燃料占火力發電成本逾6成,為火力發電關鍵要素
據台電公司提供資料,106年至112年4月底止火力發電成本結構,其中燃料成本占比逾67%(詳表8),顯示燃料成本乃影響火力發電成本之關鍵因素。另據台電公司統計,106年至112年4月間以109年度每度燃料成本1.1509元為最低,112年1~4月平均每度燃料成本2.9178元為最高(詳表8)。同期間火力發電成本亦以109年度平均每度1.71元為最低,以112年1至4月每度3.99元為最高,顯示火力發電成本與燃料成本波動方向一致,且燃料成本波動對火力發電成本影響至鉅。
表8 台電公司106年至112年4月火力發電燃料成本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元/每度;%
項 目
106年
107年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
1~4月
燃料
1.3790
1.5273
1.5185
1.1509
1.2423
2.6032
2.9178
火力發電成本
1.89
2.14
2.22
1.71
1.85
3.50
3.99
每度售電成本
2.5027
2.6554
2.7201
2.4653
2.4646
3.8985
4.3955
燃料占火力發電成本比率
72.96
71.37
68.40
67.30
67.15
74.38
73.13
燃料占售電成本比率
55.10
57.52
55.83
46.68
50.41
66.77
66.38
說 明:1.表列資料110年度以前為審定決算數,111年度為自編決算數,112年度為1至4月份實績數。
2.表列火力發電成本僅台電公司自有發電部分,未含民營購電部分。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2.發電燃料全數仰賴進口,火力發電成本屢因國際市場影響而短期波動劇烈,火力電源配比近8成,恐增供電成本控管不易之風險
據台電公司公告資訊,106年度至112年4月底止,台電系統火力電源配比約維持在80%(詳表9)。惟我國能源資源匱乏,發電燃料全數仰賴進口,燃料價格受國際政經情勢影響甚鉅,迭發生短期內劇烈波動,進而影響我國火力發電成本劇烈起伏之情形,例如111年初因俄烏戰爭影響,國際原物料價格急遽飆升,我國火力發電燃料成本隨之驟升至每度2.6032元,較110年度每度1.2423元差距1.3609元(增幅1.1倍)(詳表8),爰火力電源占比越高,恐增加供電成本控管之難度與風險。
表9 106年至112年4月台電系統發購電量統計簡表 單位:百萬度
項 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
1至4月
台電自有火力(A)
150,333
148,329
140,578
146,965
155,248
155,965
43,521
燃油
11,175
6,593
4,426
3,064
3,950
3,505
820
燃煤
69,524
70,831
67,429
66,269
69,281
67,854
17,096
燃氣火
69,635
70,904
68,723
77,632
82,107
84,607
25,605
購電民營火力(B)
40,482
38,882
39,355
40,591
42,660
43,744
14,083
燃煤
20,996
19,683
19,318
20,784
18,925
19,442
6,013
燃氣
19,486
19,199
20,037
19,807
23,735
24,303
8,070
總發購電量(C)
231,080
233,289
232,472
238,928
248,808
250,749
72,906
火力電源占比(%)
(A+B)/(C)
82.58
80.25
77.40
78.50
79.54
79.64
79.01
說 明:囿於篇幅,表列資料未列示抽蓄水力、核能、再生能源、汽電共生等發購電量資料。
資料來源:參台電公司公開資訊網/歷年淨發購電量。
(二)民營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高於售電價格,且購電成本隨綠電市場需求增加而易升難降
1.民營再生能源購電政策及購電費率訂定原則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台電公司對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產生之電能負有躉購義務,且優先調度。購電價格依託營水力、民營水力、離岸風力、陸域風力、太陽光電及生質能等分別訂定,原則如下:(1)託營水力:依購售電契約約定費率隨台電公司售電價格調整。(2)民營水力:后里圳及烏山頭依購售電契約約定費率隨台電公司售電價格調整,其餘民營水力電廠購電電費按契約費率。(3)離岸風力、陸域風力、太陽光電、生質能等之躉購費率由能源局訂定公告。
2.躉購費率較高之離岸風電陸續完工併聯,推升再生能源購電成本
據台電公司提供各種電源發購電成本資料顯示,103年至112年4月底民營購電之太陽光電成本由平均每度7.21元逐年降至4.88元,惟同期間民營風力購電卻由每度2.25元增至7.03元(增幅2.12倍)(詳表2)。據台電公司表示,民營風力購電單位成本自108年度起逐年上升,主要係躉購費率較高之離岸風力陸續完工,加入併聯發電數量增加所致。
3.國內綠電需求殷切,促使原約定躉購費率較低之再生能源業者選擇與台電公司解約,再生能源購電成本易升難降
由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明定,電力用戶之用電契約容量在一定容量以上者,應負擔再生能源義務,又氣候變遷因應法溫室氣體減量等規定,甚至企業為因應國際大廠綠色供應鏈之要求,或自願負擔社會責任,而主動加入再生能源義務負擔者,致國內對再生能源電力之需求日益殷切。
在國內再生能源電力供不應求之情形下,部分原簽訂躉售費率較低之再生能源業者,選擇與台電公司解約,改以轉供方式賣電或自用(詳表10),致台電公司再生能源購電成本逐年上升,且料將易升難降。
表10 109年至112年4月底止與台電公司解除躉售契約之再生能源電力統計表
年度
再生能源種類
解除約定裝置容量(MW)
原約定躉購費率(元)
主要解約原因
109
太陽光電
95.366
2.5787~6.0943
欲轉供賣電。
陸域風力
282.100
2.0000~2.8395
110
太陽光電
7.402
4.1227~4.7238
陸域風力
39.150
2.7669
111
太陽光電
230.477
4.1733~5.2739
陸域風力
259.600
2.3834~2.9704
小水力
36.974
1.8400~2.0000
112
太陽光電
255.387
3.8650~6.1462
欲轉供賣電及配合用電大戶義務改為自用。
陸域風力
25.900
2.0000~2.7669
小水力
0
合 計
1,232.356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提供。
4.民營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高於售電價格,衝擊營運績效
據台電公司說明,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係依主管機關公告費率辦理,惟該公司106年至112年4月底止,平均每度再生能源購電成本皆高於同期間平均電價費率(詳表11)。
另據經濟部112年1月6日公告之「中華民國112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揭示,太陽光電(含屋頂型、地面型及水面型)第一期上限費率介於4.0970元~5.8952元、第二期上限費率介於3.8680元~5.7848元;陸域風電裝置容量30瓩以下者,每度躉購費率7.4110元、離岸風電1瓩以上分為:固定20年躉購費率4.5085、階梯式躉購費率前10年5.1438元、後10年3.4026元…。上揭公告之躉購費率皆遠高於台電公司112年1至4月平均每度售電價格2.6306元。顯示台電公司每增加民營再生能源購電量,營運虧損隨之上升。
表11 台電公司106至112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與售電價格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元/每度
項目 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售電價格
2.5454
2.6008
2.6190
2.5986
2.5885
2.7246
2.6306
民營購電再生能源平均躉購費率
3.6900
3.9892
4.2609
4.6507
4.6924
4.7490
5.3640
託營水力
1.4374
1.4908
1.5183
1.7019
1.5533
1.5124
1.6172
民營水力
1.9180
2.0369
2.0261
2.0280
2.0706
2.0896
2.1434
風力(既有)
2.0000
2.0000
2.0000
-
-
-
-
風力(新增)
2.7860
2.8944
3.8850
-
-
-
-
風力(離岸)
-
-
-
7.3921
7.3916
7.1442
6.6901
風力(陸域)
-
-
-
2.3741
2.6187
2.6838
8.7675
太陽能
5.7365
5.3592
5.1994
5.0375
4.9444
4.8594
4.7338
其他
3.4686
3.5839
4.1382
4.7950
5.0800
5.3432
4.4453
說 明:1.表列資料110年度以前為審定決算數,111年度為自編決算數,112年度售電價格為112年1至4月執行數,平均躉購費率為預算數。
2.108年度以前風力購電依合約躉購費率不同分為「既有」部分與「新增」部分,隨著離岸風力發電陸續完工併網,考量離岸與陸域之購電費率差異,爰自109年度起改按「離岸」、「陸域」分類。
資料來源:參台電公司各該年度預決算書。
(三)因應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推動儲能、加強電力網等配套計畫以確保供電品質,亦增加營運及供電成本
鑑於我國再生能源發展以具波動性、間歇性之風力及太陽能為主軸,無法長時間穩定發電,台電公司近年除積極推動具快速起停能力之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及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工程外,亦規劃2025年儲能電池設置目標1,500MW等相關配套措施,預計投資總額近8千億元,以確保電網安全與供電穩定,相關龐鉅投資,終將於後續營運年度經由提列資產折舊程序轉化為供電成本。
(四)火力發電排放屬氣候變遷因應法規範之範疇,未來供電成本將增加碳費(稅)負擔
我國預計於2024年開徵碳費(稅),據環保署長112年3月1日於立法院衛生環境委員會答覆質詢時表示略以,碳費制定將採累進費率計算,爰碳排放量越高者,費率將越高。
由於火力發電所排放之二氧化碳、氮氣、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係屬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條規範之溫室氣體範疇,台電公司火力電源占比近8成,發電過程溫室氣體排放量每年超過9千萬公噸,未來火力發電成本恐需負擔鉅額碳費(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