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央相關部會就近年推動醫養合一模式服務之相關措施之成果所提供資料,自相關服務措施之運作型態與內容觀之,大抵可區分醫療機構自行提供照護服務、醫療機構與其他醫療或照護機構合作提供轉介服務,以及醫療機構與其他照護機構或在地長照據點合作就近提供支援服務等3大類型,謹舉其要者分述如次:
一、我國推動醫養合一模式服務相關措施之類型
(一)醫療機構自行提供照護服務
相關部會所轄醫療機構提供機構式照護服務,包括衛福部部立醫療機構(包括綜合醫院與特殊療養院)及其分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退輔會)所轄榮民總醫院(以下簡稱榮總)及其分院、國防部軍醫局轄下各軍醫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及其分院,以及教育部所轄國立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其分院等醫療機構附設之護理之家、長照住宿機構、日照中心等均屬之。
(二)醫療機構與其他醫療或照護機構合作提供轉介服務
1.出院銜接長照準備:考量部分住院個案於出院後,即有長照服務需求,為縮短轉銜之等待期間,藉由出院準備服務,由個案住院時之醫療團隊採跨領域合作模式,協助個案與家屬完善出院照護準備,並與在地社區照護服務機構合作,無縫接軌長照服務,俾降低個案返家後之生活障礙,提升個案與其照顧者之生活品質,並減輕照顧者之負擔。
2.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為訓練個案獨立自主生活能力,減少入住長照機構或再次入院之機率,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簡稱健保署)自103年1月起分階段陸續推動各類照護之PAC,由不同層級之醫療機構組成團隊,透過與個案及其家屬共同討論決定適合之復健計畫,倘家屬有意願,將協助轉銜至承作PAC之下游醫療機構。
3.建構延緩失能之長者友善照護模式試辦計畫:因應我國高齡人口持續增加,為提升醫療端服務能量,為延緩長者老化及建立友善照護模式,提供連續性服務照顧,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自108年8月起推動是項計畫,鼓勵醫療機構於急診端、住院端及門診端及至出院返回社區之照護過程,均納入延緩長者之衰弱、失能之篩檢及預防策略,並導入長者友善照護模式,除了使長者在住院期間獲得妥善照護外,並透過適當轉銜服務,使長者於返家後能獲得持續性照護服務。
4.預防及延緩失能之長者功能評估知能提升計畫:鑒於我國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導致失能失智長者增加,恐對國家長照體系構成負擔,倘透過適當評估,早期發現長者身體功能衰退之徵兆,及早介入整合照護,將有助預防及減緩失能之效果,爰國健署自109年10月起先試辦針對長者功能評估之措施,112年則進一步推動是項計畫,除藉由推廣社區長者功能評估外,並招募社區具有專業醫事人員編制之服務機構提供長者功能評估服務,並協助功能異常之個案後續轉介服務。
(三)醫療機構與其他照護機構、據點合作,就近提供支援服務
1.退輔會推動「金字塔三級醫療照護服務計畫」:為提升榮家住民之照護品質,作為全國推動醫養合一措施先驅之退輔會,其轄下榮民醫療體系於102年11月完成建構整合性醫療照護體系,各榮家組織編制設有保健組。該會於108年11月函頒「金字塔三級醫療照護服務計畫」,並於109年起正式實施,透過榮總分院派員至榮家或由榮家與鄰近醫療機構合作,就近提供榮家住民醫療保健相關服務,並提供榮家人員教育訓練,以落實醫養連續性照護。
2.衛福部所轄醫療機構與其他照護機構簽訂合作契約提供相關服 務:衛福部截至112年6月底有部分所屬醫療機構(如部立彰化醫院、屏東醫院、花蓮醫院、玉里醫院及澎湖醫院等)與部分所屬社福機構(如部立彰化老人養護中心、中區老人之家、南區老人之家、東區老人之家及澎湖老人之家等)進行合作,由前揭醫療機構派員至該等照護機構開設門診,提供機構住民所需之醫療保健服務,或協助住民赴鄰近醫療機構就醫。
3.醫護機構就近支援居家、社區或機構式服務:
(1)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近年我國人口結構持續老化,鑒於老年人口通常具較高之慢性病盛行率與失能率,衛福部於108年7月公告實施本方案,由基層醫療院所之醫護人員就近提供社區中居家失能個案健康與慢性病管理,並由熟悉個案之家庭醫師開立長照醫師意見書,提供相關服務建議,使長照服務人員更能掌握個案之狀況與照顧時之注意事項,俾建立醫養合一模式之服務。
(2)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鑒於民眾對長照與居家醫療需求持續增加,健保署自105年2月起為提升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不便外出就醫之病人醫療照護可近性,整合一般居家照護、呼吸居家照護、安寧居家療護及居家醫療試辦計畫等4項服務,鼓勵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組成整合性照護團隊,由專業人員提供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及安寧療護等3個照護階段之服務,強化醫療照護資源連結轉介,提供以病人為中心之醫養合一模式服務。
(3)居家護理所:居家護理所係由專業護理人員所組成之專業居家照護機構,針對具長期性護理健康指導與技術需求之患者,由護理人員至家中提供個人及家庭之健康照顧,扮演醫療轉銜照護之角色,減少被照顧者與其家屬往返醫院之頻率,除降低被照顧者再入院之機率外,亦可減輕其家屬之照顧負擔。
(4)減少照護機構住民至醫療機構就醫方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為降低住宿型照護機構住民或機構陪同人員往返醫療機構時之感染風險,衛福部於109年7月公告是項方案,透過該方案之獎勵機制,輔導各類照護機構均由單一特約醫療機構支援並專責住民之健康管理、必要診療及轉診,並藉由醫療機構之專責管理,掌握住民健康情形及控制慢性病之惡化,以維護機構住民健康。
二、中央相關部會所屬機構近年辦理醫養合一模式服務措施之經費執行概況
近年來中央相關部會所屬機關配合衛福部政策,推動各類醫養合一模式服務措施,其主要經費來源包括衛福部主管之醫療發展、長照發展等基金以及相關部會所轄醫療機構之作業基金,鑒於部分措施所需經費於籌編預算時,並未單獨編列,爰以下探討相關經費運用情形時,原則上就各類措施之決算數近年規模變化情形加以分析說明,僅在檢討特定措施之執行成效時,針對有單獨編列預算之措施列舉其於特定期間之預、決算數資料,合先敘明。
依退輔會、國防部、教育部及衛福部等相關部會提供資料,近3(109至111)年度期間,相關部會所屬機構推動醫養合一模式服務之整體決算數自109年度之14億5,259萬8千元逐年增至111年度之17億5,528萬7千元(詳表1),顯示中央相關部會對醫養合一模式服務之重視,且逐年提高運用經費數之規模。
進一步觀察中央相關部會所屬機構辦理醫養合一模式各類別服務之經費運用情形,在經費額度較高之醫療機構自行提供照護服務方面,自109年度之11億9,876萬7千元增至111年度之14億6,275萬6千元;同期間,在轉介其他服務資源方面,自4,789萬2千元增至5,923萬5千元,醫療機構支援機構外(如社區或居家)部分則自2億593萬9千元提高至2億3,319萬6千元。自前揭數據可悉,中央相關部會近年推動醫養合一模式之服務,在各類措施之經費運用規模均呈逐年增長之情況。
表1 109至111年度中央相關部會所屬機構辦理醫養合一模式服務之運用經費統計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9
110
111
措施類別
辦理部會
醫療機構自行提供照護服務
退輔會
1,081,022
1,098,151
1,112,050
國防部
63,553
42,039
48,212
教育部
29,996
33,995
35,099
衛福部
24,196
117,936
267,395
小計
1,198,767
1,292,121
1,462,756
轉介其他
服務資源
退輔會
1,939
3,053
4,079
國防部
12,685
14,693
16,348
教育部
20,401
23,943
27,989
衛福部
12,867
15,921
10,819
小計
47,892
57,610
59,235
醫療機構
支援機構外
(社區或居家)
服務
退輔會
153,248
157,506
162,868
國防部
4,050
4,114
4,306
教育部
26,312
29,821
33,928
衛福部
22,329
17,936
32,194
小計
205,939
209,377
233,196
合計
1,452,598
1,559,108
1,755,287
說 明:表內數據係相關部會所轄機構推動相關措施之年度決算數加總。
資料來源:相關部會提供,本中心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