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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觀光措施執行成效暨疫後觀光發展之研析

四、為提升國際觀光競爭力,未來觀光署設置後允宜發揮整合協調功能,並鼓勵業者提升國內住宿CP值

(一)「政府優先程度」及「價格競爭力」係我國觀光競爭力之評比弱項

瑞士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以下簡稱WEF)每2年公布一次觀光旅遊競爭力報告(The Travel & Tourism Competitiveness Report)」,該報告將臺灣納入調查範圍之最新年度係2019年,WEF該年度針對140個國家進行研究調查,報告指出我國2019年之觀光旅遊競爭力第37名(37/140),相較於2017年排名(30/136)退步7名,在亞洲國家中排名第11名。在14項觀光旅遊競爭力指標中,較優勢者包括:商業環境、旅遊安全、人力資源與勞動力市場等;相對較弱勢者包括:政府發展觀光之優先(重視)程度、價格競爭力、國際開放度及自然資源等。

(二)未來觀光署成立後允宜發揮其設置目的,積極促進觀光資源與觀光產業之整合及協調,以提升我國觀光競爭力

為提升國際競爭力,並整合觀光資源及管理觀光產業,行政院於91年7月24日提升跨部會之「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為「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政觀推),於110年9月11日公布政觀推停止運作,由交通部視需要召開跨部會會議。112年6月7日總統公布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依第2條:「本署掌理下列事項:一、觀光發展政策之綜合規劃、推動及相關法規之研擬。二、觀光產業發展之整合規劃、推動、管理、督導、輔導及獎助。…」規定及該法通過之附帶決議第(三)項:「交通部觀光署成立後應整合觀光產業及全國與區域觀光資源,以推動全國觀光事業之永續發展,…」。

據觀光局表示,改制為觀光署後將注重於強化政策規劃功能,並整合原交通部路政司觀光政策規劃業務及觀光局觀光政策執行業務,改制後將可兼負政策擬定與執行,以全面整合觀光資源,改善臺灣觀光產業之環境;另觀光署就產業輔導管理部分,將強化橫向複合式功能,以全面整合觀光旅館業、觀光遊樂業、旅行業、導遊與領隊人員之管理機制;且加強中央與地方觀光資源整備與整合,開發各類觀光資源與特色主題旅遊產品,營造在地旅遊特色。

至於改制後,觀光署擬增加預算及員額,以綜合規劃觀光發展政策、整合規劃觀光產業發展,並整備全國與區域觀光資源等(詳表3-4-1),亦即期藉由局改制為署之組織調整過程,改善觀光政策主導性,並增加可運用人力及相關經費。惟發展觀光產業必須仰賴各部會協助以發揮影響力,觀光署是否得以發揮整合全國觀光資源之角色,並主導觀光決策,提升我國觀光競爭力中「政策優先度」之弱項,俾拓展我國觀光知名度,進而擴增觀光收入,亟待觀光署俟組織法生效後妥為規劃協調及溝通並積極辦理,俾落實機關間及各級政府之合作。

表3-4-1 觀光局升格觀光署後差異

層面

差異

1.署本部任務編組單位「旅宿組」、「資訊室」、「政風室」將完成法制化作業,由觀光局「5組3室16科」改制為觀光署「6組5室33科」;所屬管理處組織架構不變。

2.為應改制為署之員額需求,交通部已於110年8月先移撥40名預算員額,另於觀光署成立後,將由聘用人員轉正44人至職員員額。

因應當前及未來發展方向、結合永續觀光發展趨勢,強化資源整合、產業發展、區域觀光、智慧觀光等方向發展,爰於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第2條明定觀光署職掌事項,包含觀光發展政策之綜合規劃、觀光產業發展之整合規劃、全國與區域觀光資源及遊憩之發展及整備、國家級風景特定區之規劃、觀光人才養成發展之規劃、國際與區域觀光品牌形象之規劃、國際觀光合作之交流及智慧觀光發展之規劃等事項。

聘用人員轉正等用人費用擬編列年度預算(公務及基金)支應。

資料來源:觀光局提供。

(三)國內觀光旅館住宿價格不低,允宜提升住宿成本效益值(以下簡稱CP值)

WEF 2017年觀光旅遊競爭力報告指出,在亞洲國家較具優勢之價格競爭力項目中,我國一級飯店(first-class branded hotels)之平均房價排名(Hotel price index)為第89名(房價越高,排名越低),日本於該項目排名第72名,馬來西亞、泰國及韓國則分居第18名、第35名及第76名,我國相對而言較不具價格競爭力。另依觀光旅館營運統計資料,我國觀光旅館112年第1季平均房價上漲至4,775元,創歷史新高,又因COVID-19疫情衝擊致客房住用率僅56.41%,居近11年之第4低(詳表3-4-2),據觀光局表示,係因受疫情衝擊,各項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每月基本工資亦逐年調升,推升旅宿經營面向包含住宿、餐飲及其他休閒設施之營運成本所致;然國內觀光旅館高房價情形,恐導致國人選擇出國代替國內旅遊之結果。又國內旅宿業屢因CP值不高問題遭受質疑,行政院亦於「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13-116年)草案」之核定函中,建請觀光局就我國住宿CP值不高問題加以檢討改善,對此觀光局表示將鼓勵民眾於平日出遊以減少高房價問題。惟為增進住宿CP值,仍宜宣導或輔導旅宿業增進住宿品質,俾增進旅宿業營收及提升觀光客滿意度;另宜鼓勵業者機動參照鄰近國家之住宿價格水準,以合理住宿價格爭取國際觀光旅客,以改善我國之旅遊價格競爭力。

表3-4-2 臺灣地區觀光旅館102年-112年第1季房價及住用率

單位:新臺幣元;%

年度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第1季

平 均

房 價

3,621

3,714

3,794

3,832

3,769

3,741

3,773

3,606

3,778

4,195

4,775

住用率

69.28

72.21

69.61

66.50

64.83

63.27

67.30

38.83

33.59

48.06

56.41

資料來源:歷年觀光統計年報及觀光旅館營運統計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