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據107年度至111年度銓敘統計年報資料,法官及檢察官之離職人數似有遞增趨勢,為進一步瞭解離職樣態,爰協請司法院及法務部提供資料,茲分述如下:
(一)法官離職概況
依據司法院資料顯示(詳表2-3),近5年(107年度至111年度)每年法官離職人數介於51人至60人之間,變化不大,離職樣態則以退休為最大宗,辭職人數次之,說明如下:
1.辭職人數:107年度至111年度合計有54位法官辭職,以107年度之17人最多,而渠等辭職原因均歸屬為「個人因素」,。如以服務年資分析,以10年以上未滿20年之31人、占比57.4%為最高,另服務年資5年以上未滿10年之20人,占比37%次之,兩者合計占比已逾9成。另洽據司法院表示,多數法官係以另有生涯規劃為由申請辭職,辭職後是否另有他就(如:擔任律師等),因屬渠等個人隱私,並無留存正式紀錄。
2.退休人數:基於憲法明定法官為終身職,故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6條第2項規定,屆齡及命令退休不適用於法官,但符合公務人員退休條件者,得申請自願退休。107年度至111年度合計有204名法官退休,每年退休人數除107年度低於40人外,108年度至111年度均介於40人至45人間,尚無明顯增減;另關於法官退休平均年齡,107年度為60歲,108年度至111年度則維持在63歲至64歲之間。
表2-3 107年度至112年度法官離職概況統計 單位:人
項目
年度
辭職
退休
免(撤)職
死亡
小計
107
17
32
0
2
51
108
12
44
0
3
59
109
9
40
1
2
52
110
5
45
1
3
54
111
11
43
2
4
60
112
3
11
0
0
14
說 明:112年度統計至4月底。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本中心整理。
(二)檢察官離職概況
依據法務部資料顯示(詳表2-4),近5年檢察官離職人數以109年度之18人為最低,111年度之41人為最高,而離職樣態亦以辭職及退休為主,說明如下:
1.辭職人數:107年度至111年度合計有59位檢察官辭職,各年度互有增減,而渠等辭職原因悉數選填「個人因素」。如以服務年資分析,以10年以上未滿20年之40人、占比67.8%為最高,另服務年資5年以上未滿10年之12人,占比20.3%次之,兩者合計超逾8成。另洽據法務部亦表示,前揭檢察官辭職後是否另有他就(如:擔任律師等),則無相關統計。
2.退休人數:依法銓敘審定之檢察官,其退休事項準用法官之規定,亦係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6條第2項規定辦理,合先敘明。107年度至111年度合計有85名檢察官退休,107年度至110年度每年退休人數介於11人至16人間,111年度則大幅增至32人,且分析該年度退休之檢察官之年資及年齡,以年資35年以上、年齡65歲以上未滿70歲者人數最多,計24人。另關於檢察官退休平均年齡,107年度至110年度均介於63歲至64歲之間,111年度則增至66歲。因111年度退休檢察官人數明顯增加,且以年資高且65歲以上者為多,致該年度退休平均年齡也較往年略升。
表2-4 107年度至112年度檢察官離職概況統計 單位:人
項目
年度
辭職
退休
免(撤)職
死亡
小計
107
13
14
0
5
32
108
18
11
1
1
31
109
6
12
0
0
18
110
14
16
0
0
30
111
8
32
0
1
41
112
5
8
0
0
13
說 明:112年度統計至4月底。
資料來源:法務部提供,本中心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