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規定各機關應增編資本資產表及長期投資明細表等,並辦理續後評價,以適正表達政府長期投資全貌
政府投資事業取得之股票等,現行主要由業務或財產管理單位經管,經衡酌其與現金同屬國家重要資產,為嚴密其管理並強化資訊表達,行政院主計總處前於104年12月函頒修正「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簡稱新普會制度),並自105年度起實施。新普會制度實施後,各機關除於普通公務帳認列支出外,尚須增編資本資產表及變動表,並辦理續後評價,以充分揭露政府機關投資實況。另為增進各公務機關對相同交易事項處理方式之一致性,並有效改善以往公務會計報表僅著重當期歲入及歲出預算之執行,對長期投資等資訊表達不足,未能反映政府整體財力實況,新普會制度規定各機關應將其對公(民)營事業等投資認列為長期投資並增編長期投資明細表,以適正表達政府長期投資全貎。
依司法院釋字第264號解釋,立法院對於預算案之審議,旨在謀求政府用度合理,避免浪費,並防止政府預算膨脹,致增加人民負擔。爰首先要求對預算案所編入內容,應具備完整性,俾期能窺其預算全貌。是以,新普會制度實施後,中央各機關應研議改採現金基礎與一般公認會計基礎編製主管、單位預算投資計畫經費及相關報表(即增編資本資產預計表、平衡預計表、長期投資明細表…等報表)之可行性,俾利將其施政重點納列總預算案,除可呈現與決算報表(或會計報表)相同編製基礎,藉以提高預、決算之可比較性外,亦可讓外界易於知悉政府投資業務之完整內容及全貎,並有利於立法院進行預算審查之專業監督。
(二)各機關投資計畫擬訂與計畫及預算編列之配合程度尚待進一步強化,俾使立法機關有所瞭解,並利計畫賡續推動
由預算審議面觀之,依預算法第49條規定,預算案之審議,應就機關別、業務或計畫別(業務計畫或工作計畫)內容詳加審查,惟前述資本資產預計表、平衡預計表、長期投資明細表等係屬附屬表(或參考表)性質,其編製目的主要係為提供各機關間資源使用效率及配置與資金運用上之標準,並據以分析各投資業務或計畫之公務成本,俾各項計畫之成本效益與效能具有可比較性,然因非屬總預算編製手冊所定(主管、單位)預算應編書表格式,爰各機關於籌編年度預算時,並未將前述附屬表(或參考表)於其主管及單位預算書中充分揭露或表達,除不利立法機關藉此先行瞭解預算編製之重大資訊外,亦不利總預算案之審議。
反觀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依預算法第50條規定,立法院對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重點包括:營業基金之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資金運用、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以及其他特種基金之基金運用計畫等;為期立法院審議預算時,有較充足完備之資訊,各營業及非營業基金已就其辦理之轉投資計畫,於其個別附屬單位預算書內列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預計平衡表」等,揭露計畫項目、內容、投資總額、報酬率與當年度預算數及累計編列數,使特種基金得就各項投資計畫之推動預為作前瞻性之規劃,促進整體資源有效運用。
(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單位所編製資金之轉投資預、決書表,無法相互對照勾稽,致決算回饋機制功能不彰
再由預算執行面觀之,決算主要功能之一,在於將一會計年度預算執行之結果(或缺失),回饋於以後年度之預算編製及審議過程,故在決算之編造上,應能與預算相互對照勾稽,俾避免影響財務報表(資訊)之可比較性及有用性。鑒於政府、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轉投資(再轉投資)事業之經營成效及持股比率等資訊,深受各界關注,應於預、決算書中妥作揭露,惟行政院雖已於中央政府總決算編製整體資產負債表、長期投資明細表及中央政府機關(基金)轉投資民營事業持股情形表等重要資訊,其餘各投資機關及基金轉投資效益及持股比率等資訊亦已於單位決算及主管決算中表達(詳表5),以作為未來年度預算編製、審議乃至執行時之重要參據;然如前所述,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各機關主管、單位預算轉投資計畫編製內容過於簡略,且無法與總決算及各機關主管、單位決算之書表相互勾稽,使得決算回饋機制功能難以發揮。
(四)中央政府總決算之資訊支援管理決策功能未臻理想,亟待賡續檢討強化
鑒於決算制度為評估施政良窳及分析衡量政府施政績效與缺失,以及釐訂施政方針、編製預算與改進財務管理之重要參據,爰總決算彙編前應對於單位決算及主管決算切實審核,並加具施政重點(計畫)、預算目標及績效指標達成情形等能充分揭露政府作為之必要說明,綜合彙編總決算,以有效發揮總決算支援管理決策之功能;惟檢視行政院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內容(總說明、主要表及相關附屬表),並未將中央政府機關(基金)投資民營事業之經營管理相關資訊予以全盤揭露,且未能於總決算中彙總列表詳加說明,實不易窺其投資全貌;相較於審計機關,歷年均將「中央政府投資民營事業之經營管理」列為查核重點,審計結果併於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專章揭露後對外公告,顯示現行決算制度在資訊支援施政管理階層決策之輔助功能,似仍有改進之空間。
表5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111年度編製總決算、主管及單位決算之轉投資計畫相關書表
報表
名稱
各機關編製
單位決算之書表
各機關編製
主管決算之書表
行政院編製中央政府
總決算之書表
決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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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屬表
…
(8)主管機關對直接投資、所屬各部門轉投資及共同投資之效益評估表
(10)主管機關對直接投資、所屬各部門與捐助財團法人轉投資及共同投資民營事業持股情形表
(十九)平衡表
(二十三)平衡表科目明細表
(二十四)長期投資明細表
(二十八)整體資產負債表
(二十九)收入支出表
(四十六)中央政府機關(基金)與捐助財團法人轉投資及共同投資民營事業持股情形表
會計報表
1.主要表
(1)平衡表
(2)收入支出表
2.附屬表
(1)平衡表科目明細表
(2)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3)長期投資明細表
1.主要表
(1)平衡表
(2)收入支出表
2.附屬表
(1)平衡表科目明細表…
(4)長期投資、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
(5)長期投資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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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表
國有財產目錄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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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依111年度總決算編製要點,其主要內容包括單位決算之編製、主管決算之彙編及總決算之編製等3大部分。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印之111年度總決算編製作業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