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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國推動海洋政策之執行成效探討

一、近年我國推動海洋政策之簡介 日期:112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我國推動海洋政策之執行成效探討 目錄大綱:貳、 近年我國推動海洋政策之概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如慧

(一)「2020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之源起

海洋事務具高度涉外及跨領域之特性,其處理上極具衝突性,行政院為協調相關部會共同推動海洋政策,90年出版「海洋白皮書」、93年公布「國家海洋政策綱領」、95年出版「海洋政策白皮書」,108年完成海洋基本法,俾作為國家海洋發展方向之指導原則。依海洋基本法第15條規定,我國於109年6月8日核定後發布「2020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為我國首部依據法律編纂之海洋政策白皮書,書中明確提出我國海洋事務發展願景與政策目標,並扣合海洋基本法條文,擘劃政府海洋政策藍圖,作為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推動海洋事務之依據,以期發揮政策統合之效果,避免資源重置浪費。

(二)「2020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揭示之目標及推動機關

「2020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承續「國家海洋政策綱領」,以建構生態、安全、繁榮之永續海洋國家為願景,強調海洋之主體性,從不同面向開展我國海洋發展之願景、目標、策略方針及具體措施,並扣合我國「永續發展政策綱領」及「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期使各級政府與民間能有系統、有脈絡地合理利用海洋,達到海洋永續發展之目標。針對不同面向,依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委會)提供管制表,整理計6大政策目標、21項策略、177項重點工作,由11個部會主辦 (詳表2-1-1);其中以「五、形塑全民親海風氣,培養海洋國家思維」計41項重點工作最多,「四、確立產業發展目標,促進藍色產業升級」計13項重點工作最少;復觀察主辦機關,以海委會70項重點工作(占39.55%)居首,其次為教育部27項(占15.25%)、農委會21項(占11.86%),前3大部會計118項,占比約66.67% (詳表2-1-2)。

表2-1-1 「2020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揭示之政策目標、策略、重點工作及主辦機關概況表             

政策目標

策略

重點工作

主辦機關

一、建構區域戰略思維,保衛海域主權權益

(計37項重點工作)

(一)密切掌握國際脈動

蒐整南海情勢資訊,並研提可行應處作為等10項

海委會、內政部、外交部、陸委會

(二)增進國際交流合作

積極參與海洋國際會議-我們的海洋大會等14項

海委會、外交部、交通部、農委會

(三)建構完善法制架構

完成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及其產業輔導子法規之訂定等5項

海委會、農委會

(四)強化海域維權能量

提升海上巡防能量,確保國家海洋權益等8項

海委會、外交部、農委會

二、落實海域執法作為,促進區域安全合作(計30項重點工作)

(一)維護我國海事安全

建構海域意識相關系統等10項

海委會、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

(二)強化海域治安作為

持續檢討修正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岸巡防機關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等相關法令等12項

海委會、內政部、農委會

(三)提升災防救難能量

強化災防救難軟硬體,提高搜救成功率等8項

海委會、內政部、外交部、交通部

三、維護海洋生態健康,優化海洋環境品質

(計39項重點工作)

(一)強化海洋污染防治

監測水下噪音減緩生態衝擊等14項

海委會、交通部、農委會、環保署

(二)永續經營海洋資源

推動臺灣海洋生態永續旅遊等11項

海委會、經濟部、農委會

(三)加速生態保育工作

建構我國海洋生物多樣性基礎資料等14項

海委會、教育部、農委會

四、確立產業發展目標,促進藍色產業升級

(計13項重點工作)

(一)優化產業策略布局

佈局海洋產業,推動藍色經濟等5項

海委會、交通部、農委會

(二)營造產業發展環境

海洋產業統合協調等3項

海委會、教育部、交通部

(三)建構產業價值鏈結

建立海洋產業鏈結等2項

海委會、農委會

(四)強化產業輔導政策

海洋產業創生輔導等3項

海委會、交通部、農委會

五、形塑全民親海風氣,培養海洋國家思維

(計41項重點工作)

(一)保存傳統海洋文化

研究分析臺灣海洋文化資產等14項

海委會、農委會、文化部、原民會

(二)發展多元海洋文化

建構國人海洋文化意識與活用海洋文化素材等6項

海委會、教育部、交通部、文化部

(三)提升全民海洋素養

辦理教師海洋研習活動等13項

海委會、教育部、交通部、環保署、原民會

(四)培育海洋人力資源

開發多媒體數位教材等8項

海委會、教育部

六、孕育科學發展動能,厚植學術研究能量(計17項重點工作)

(一)整合海洋科研資訊

全國海洋資料庫建置等2項

海委會、交通部

(二)完善海洋基礎調查

南海水文監測等6項

海委會、內政部、教育部、農委會

(三)引領海洋產業升級

洋流能關鍵技術開發與推動等9項

海委會、教育部、經濟部

資料來源:上表整理自海委會提供111年下半年度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政策目標執行情形管制表。

表2-1-2 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政策目標執行情形管制表之各部會管制案數及權責概況表

單位:項;%

部會名稱

管制案

主管權責

項數

占比

海委會

70

39.55

統合海洋事務與海洋政策、海域及海岸安全、海洋環境保護之規劃及推動落實,海洋研究與發展等。

教育部

27

15.25

海洋教育、推廣海域遊憩運動、海洋專業人才培育等。

農委會

21

11.86

漁業、漁船、漁場及養殖漁業之策劃、推動與保育等。

交通部

20

11.30

海難事故之應變、海氣象之觀測、商港污染之防治、港灣技術之研究等。

外交部

12

6.78

涉外海洋事務、經濟海域重疊協商等。

環保署

8

4.52

源頭管理、推動環境教育等。

原民會

6

3.39

宣導推廣原住民族傳統海洋文化教育等。

內政部

4

2.26

推動海域地形測繪、海難空勤救助等。

經濟部

4

2.26

推動海洋非生物資源如海洋能源、礦產資源(油氣、金屬及非金屬資源)、海水資源(深層海水及海水元素)之利用與管理等。

文化部

4

2.26

保存傳統海洋文化及水下文化資產等。

7.保存、保護及管理水下文化資產

陸委會

1

0.56

蒐整中共海事作為與政策等。

合計

177

100

資料來源:海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