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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我國推動海洋政策之執行成效探討

六、因應近日聯合國通過「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協定」(BBNJ協定),允宜盤點我國涉海部會相關法規及作業機制,研擬具體應處對策,以落實推動海洋治理 日期:112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我國推動海洋政策之執行成效探討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陳如慧

據媒體報導,聯合國193個成員國於112年6月19日通過「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協定」(BBNJ協定),具有國際法律約束力,恐對我國現行海洋治理產生影響。經查:

(一) BBNJ協定源起及內容

1.近年來有關「國家管轄外區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海洋生物多樣性之保育和永續利用成為海洋治理新興議題,主要原因包括人類傳統活動對海洋環境及其資源所造成之破壞(如海運、資源與能源開採等)產生污染行為,全球暖化造成海洋酸化而威脅海洋生物多樣性,暨近年各國及生物科技產業發現「海洋遺傳資源」(Marine Genetic Resources,MGRs)有極大應用潛力,亟對海洋遺傳資源進行探採與開發等。

2.海委會表示,BBNJ協定係聯合國為有效處理「國家管轄外區域–公海」於海洋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之治理缺口(條約制定前,各國皆有公海捕魚與航行自由等權利),自2018年起陸續召開多次政府間大會進行條約文字談判,並於2023年3月4日達成共識,且於同年6月19日正式通過,該協定涉及4大議題包括:1.包含惠益分享在內之「海洋遺傳資源」(Marine Genetic Resources, MGRs)養護及永續利用。2.「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s, MPAs)等以區域為基礎之管理工具。3.海洋環境影響評估。4.能力建構及海洋技術移轉。

(二)我國研議BBNJ協定相關成果

1.洽據海委會表示,該會於107年4月28日成立,應外交部邀請參與BBNJ協定磋商,嗣因疫情影響,延至111年3月、8月始正式參與「聯合國第4次政府間會議(IGC4)」及「聯合國第5次政府間會議(IGC4)」相關磋商會議。又為適時掌握BBNJ協定之訂約動態,自109年起與國立中山大學合作,並召開相關因應研商會議(詳表3-6-1)。

2.洽據漁業署表示,BBNJ協定自海委會於107年成立後,係由海委會主政,漁業署及外交部等其他行政機關各依其業管範圍,配合海委會辦理相關工作;有鑑BBNJ協定涉及我國遠洋漁船作業權益,漁業署前於105年及106年曾委請國內學者進行相關研究(詳表3-6-2)。

表3-6-1 海委會研議BBNJ協定相關成果

時間

會議主題

主持人

110.10.20

召開「BBNJ協定(草案)與環境影響評估議題」研究團隊工作小組會議

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教授

111.10.28

召開「推動我國海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之探討」專家學者座談會

112.4.25

召開「聯合國BBNJ協定草案之影響與因應」諮詢座談會

112.5.30

召開「聯合國BBNJ協定草案-海洋環境影響評估專章內國法化」諮商會議

112.7.4

召開「聯合國BBNJ協定草案-海洋保護區等以區域為基礎之管理工具」諮商會議

資料來源:海委會。

表3-6-2 漁業署研議BBNJ協定相關成果

時間

計畫主題

主持人

105.06.16-12.31

聯合國制訂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協定之發展趨勢及因應對策

中央警察大學葉雲虎副教授

106.06.05-12.31

聯合國制訂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BBNJ)之國際協定發展趨勢及因應對策

資料來源:漁業署。

(三)BBNJ協定對我國海洋事務之可能影響

1.洽據海委會表示,BBNJ協定對我國海洋事務之可能影響詳表3-6-3;有鑑未來BBNJ協定及其體制之運作,與區域間國際組織之參與緊密扣合,此一發展趨勢或有助於拓展我國國際參與空間,如何善用我國海洋治理能力,主導特定議題話語權,將直接或間接影響我國參與BBNJ運作之程度。

2.又洽漁業署表示略以,BBNJ協定涉及遠洋漁業者,主要係包含海洋保護區之劃區管理工具;依據BBNJ協定第4條第2項規定,該協定並不損及包含「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RFMO)在內等其他全球性、區域性次區域性組織之職權。因此,儘管我國未簽署BBNJ協定,仍可透過RFMO相關會議致力維護我國遠洋漁船作業權益。

3.有鑑目前BBNJ協定尚未生效,允宜盤點我國涉海部會可能受影響之相關法規,並檢視相關作業流程,如劃設公海海洋保護區、進行海洋環境影響評估等可能對既有活動、行為或機制等產生之衝擊,預擬具體應處對策。

表3-6-3 BBNJ協定對我國海洋事務之可能影響

議題

對我國海洋事務之可能影響

海洋遺傳資源

海洋遺傳資源之取得與惠益分享(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 ABS)機制有可能影響我國未來海洋科學研究與醫藥生技產業鏈之發展。

海洋保護區等

公海海洋保護區之劃設風潮一旦出現,我國所參與或加入之區域漁業管理組織,以及我國公海商業漁捕利益亦有可能受到影響。

海洋環境影響評估

在「海洋環境影響評估」中,強調「累積衝擊」對於海洋環境之影響,一旦公海環評成為各國義務時,相關用海活動或行為是否需要進行海洋環評,會對我國公私部門構成相當大之條約遵守成本。

能力建構及海洋技術移轉

「能力建構及海洋技術移轉」涉及海洋外交之政策與作為,如何能在我國艱困之外交現況下達成,將有賴外交部與各涉海部會合作,方能展現我國在海洋治理之成效。

資料來源:海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