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近年中央政府扶助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執行概況及成效之探討

三、部分融資協助方案長期未有申請件數,允宜滾動檢討融資協助服務內容以符產業現況及需求,並精進內容評等系統 日期:112年8月 報告名稱:近年中央政府扶助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執行概況及成效之探討 目錄大綱:參、相關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江穗美

三、部分融資協助方案長期未有申請件數,允宜滾動檢討融資協助服務內容以符產業現況及需求,並精進內容評等系統

政府在資金面扶助文創產業之措施包含政府補助、融資、國發基金投資及引進民間資金等機制。中央主管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106年至110年補助文創產業總金額介於56.27億元至133.59億元間(詳表2-1-1)。另國發基金及民間資金共同投資成效仍待後續長期觀察,為協助文創產業取得多元資金,並減輕政府資源挹注負擔,允宜持續檢視融資協助方案執行成效,調整融資協助服務內容及協助強化文創業者財務知識基礎,並參酌國外經驗,精進已建置內容評等系統之可用性。茲說明如下:

(一)106年度至111年度政府與民間資金共同投資文創產業金額已逐年遞增

文化部及文策院執行國發基金提撥投資國內文創產業及多元內容專案投資計畫106年度至111年度政府投資由4,386萬元遞增至8億3,532萬4千元,引進民間資金由3,399萬元遞增至14億7,487萬2千元(詳表3-3-1)。

表3-3-1 106年至112年4月協助引進民間資金挹注文創產業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政策、方案或措施名稱

適用次產業別

項目

106

年度

107

年度

108

年度

109

年度

110

年度

111

年度

112年

迄4月底

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

文創產業、文化內容產業

引進民間資金

33,990

1,680

57,750

282,300

534,496

1,412,938

513,211

政府投資金額

43,860

3,320

75,000

260,400

458,796

826,054

248,849

政府投資預算別

國發基金預算: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文化內容投資計畫

多元內容專案投資計畫

文化內容產業

引進民間資金

 

 

 

 

 

61,934

-

政府投資金額

 

 

 

 

 

9,270

-

政府投資預算別

文化內容策進院年度預算

合計數

引進民間資金

33,990

1,680

57,750

282,000

459,496

1,474,872

513,211

政府投資金額

43,860

3,320

75,000

260,400

534,496

835,324

248,849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二)部分融資協助方案長期未有申請件數,且文創業者基本財務管理與資金規劃觀念不足

1.文化部106年度至107年度提供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協助方案,文策院108年成立後,承接文創產業融資協助業務,辦理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演藝團體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紓困貸款、文化創意產業合約與著作權質押貸款等融資協助方案。惟除110年至112年4月30日演藝團體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紓困貸款方案及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第一類(中小企業)向文策院提出融資協助分別介於5件至149件間及4件至20件間外,其餘106年度至110年度多項融資協助方案未有申請件數或僅有1-2件申請件數(詳表3-3-2),容待進一步探究部分融資協助方案長期未有申請件數原因,俾利調整融資協助服務內容。

2.詢據文化部說明文創產業取得融資之困難略以,金融機構放貸之授信評估基礎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為核心,惟文創產業多屬微型或中小企業,並以智慧財產權為主要營運核心,市場需求與獲利模式多呈現不穩定,文策院已與信保基金合作相對保證機制,並陸續修正及優化融資協助方案,增進金融機構之放貸信心,惟現行文創業者貸款困難尚包含缺乏財務管理及中長期資金規劃等基本觀念不足;誤解「補助」、「貸款」及「信用保證」而忽視取得政策性貸款應負擔之還款義務。

表3-3-2 文化部及文化內容策進院106年度至112年度融資協助-貸款方案件數彙總表 單位:件數

方案名稱

年度

申請數

審查通過核定數

文化創意產業優惠貸款

(辦理期間—文化部:106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文策院:108年1月1日至110年2月26日)

第一類

(貸款金額1億元以下)

106年度

1

1

107年度

0

0

108年度

0

0

109年度

1

1

110年至2月26日止

0

0

第二類

(貸款金額3000萬元以下)

106年度

1

1

107年度

0

0

108年度

0

0

109年度

2

1

110年至2月26日止

0

0

第三類

(取得政府機關各類計畫補助之申請者)

106年度

0

0

107年度

0

0

108年度

0

0

109年度

0

0

110年至2月26日止

0

0

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辦理期間:110年3月1日起)

第一類

(中小企業)

110年3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18

9

111年度

20

14

112年至4月30日止

4

1

第二類

(大型企業)

110年3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0

0

111年度

0

0

112年至4月30日止

0

0

第三類

(藝文類非營業組織)

110年3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2

1

111年度

0

0

112年至4月30日止

2

1

第四類

(文創專案合約貸款)

110年3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0

0

111年度

2

1

112年至4月30日止

1

1

合 計

110年3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20

10

111年度

22

15

112年至4月30日止

7

3

文化創意產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辦理期間:109年9月23日至112年12月31日)

109年9月23日至109年12月31日

詳說明1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至4月30日止

演藝團體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紓困貸款

(辦理期間:110年7月1日至111年4月30日;111年8月1日至112年4月30日)

110年7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149

140

111年度

65

62

112年至4月30日止

5

5

文化創意產業合約與著作權質押貸款

(辦理期間:109年3月27日至110年2月26日)

109年3月27日至109年12月31日

3

3

110年至2月26日止

0

0

說 明:1.文創產業青創貸款主要由業者自行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文策院除辦理說明會推廣、並協助業者進行申請文件準備諮詢,僅協助承貸金融機構就「申請業者產業別是否符合文化部主管產業」進行判別,並開立「評估意見表」予承貸金融機構,做為該案核貸後是否可向文策院申請利息補貼之證明;惟大部分案件係由承貸金融金構於信保基金之送保系統中直接勾選符合文創產業之選項,未經由文策院確認,故無法掌握完整核貸案件數據。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三)以市場方選擇模式取代存有諸多待改善事項之內容評等系統,為提升文創產業融資機會,允宜參酌國外經驗研謀提升評等系統可用性之道

文化部參酌韓國制度,以影視為示範產業,建置我國影視內容評等機制,期作為投融資或輔導金等多元資金引入之評估工具,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之合理範圍,以降低投資者與金融機構之疑慮,於106、107年先完成電影、電視劇之評等模型基本架構及示範案例分析,並於109年轉交至文策院進一步驗證運用可行性。惟有關文化內容評等系統,因建置時間不長、資料庫不夠充足、決策分析方法尚待改善等問題,文策院遂推動由市場方選擇之模式取代內容評等機制之工作架構,針對產業不同面向需求,設計各式協助機制,包含「加強文化創意產業升級轉型貸款」方案、推出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內容開發專案計畫及新創資源媒合平臺等方案。衡酌文策院前揭取代方案仍屬原有投融資方案之調整措施,為增進文創產業取得融資機會,允宜參酌國外經驗研謀提升內容評等系統之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