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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推動智慧防災相關計畫執行成效之研析

二、鑒於大規模災害發生可能,民間協作能量仍有提高空間 日期:112年8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推動智慧防災相關計畫執行成效之研析 目錄大綱:參、問題探討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魏安國

臺灣面臨極端氣候及大規模災害衝擊,亟待運用各市縣防救災資源,培訓山域、水域、陸域及救護等專業防災志工團體之訓練,以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經查:

(一)平時積極組訓民力組織救援團隊,災時方可協助緊急災害救援工作之迫切需要

土石流、淹水及地震等災害發生時,消防機關(單位)或政府其他機關(單位)救援人力尚未及時抵達災區進行搶救,或災情過重及災害過大,政府救災單位調派人力不敷救援時,有賴災害防救志工投入救災能量,以發揮及時有效之救災效能。爰此,平時需積極組訓民力組織救援團隊,以利協助緊急災害救援工作。

(二)合理分配各市縣資源,協助各地方災害防救志工辦理防災教育及強化複合式專業訓練

為解決災害防救志工人力老化、專業技能單一及裝備器材老舊等問題,消防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並建置「協勤民力智慧系統」,進行全面改善與強化,據消防署統計截至112年6月底全國災害防救志工團體計195個及6,495人,各地方災害防救志工占人口數之比率介於0至0.217%,其中連江縣無志工人數,臺北市等9個市縣低於0.02%(詳表3-2)。鑑於發生各項重大或複合性災害需動員人力、機具及裝備,跨市縣支援擔任協助救災工作,為統一救災語言、裝備,技能和加強救災效能,實施專業訓練及補助汰換或購置裝備,允宜合理分配各市縣防救災資源,並據地方勤務及各市縣災害防救志工需求,辦理防災教育及強化複合式專業訓練,以培訓山域、水域、陸域及救護等專業防災志工或示範團體,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

(三)水患防災尚待結合社區、志工及企業等團體朝區域聯防方式推動

據水利署說明,水災智慧防災計畫統計各地方政府截至112年5月底止,共計成立425處水患自主防災社區及招募1,578位全民防汛志工,惟尚未推動結合社區、志工及企業等團體,朝向採用採區域聯防方式,難以提高災害資訊整合能力。

表3-2 112年6月底各市縣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團體及人數表

單位:隊;人

市縣別

志工團體隊數

志工人數

人口數

志工比率

臺北市

11

350

2,501,988

0.0140%

新北市

31

1,120

4,021,983

0.0278%

桃園市

9

333

2,299,339

0.0145%

臺中市

19

537

2,831,323

0.0190%

臺南市

7

231

1,858,092

0.0124%

高雄市

14

461

2,735,456

0.0169%

基隆市

4

192

362,330

0.0530%

新竹市

5

156

454,176

0.0343%

嘉義市

4

119

263,639

0.0451%

新竹縣

18

410

585,568

0.0700%

苗栗縣

5

170

534,739

0.0318%

彰化縣

6

210

1,243,048

0.0169%

南投縣

26

1,039

478,817

0.2170%

雲林縣

4

96

662,109

0.0145%

嘉義縣

3

69

486,418

0.0142%

屏東縣

7

311

797,471

0.0390%

宜蘭縣

6

188

449,711

0.0418%

花蓮縣

6

192

318,511

0.0603%

臺東縣

3

91

212,087

0.0429%

澎湖縣

6

176

107,401

0.1639%

金門縣

1

44

142,885

0.0308%

連江縣

0

0

13,993

0.0000%

合計

195

6,495

23,361,084

0.0278%

資料來源:1.消防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2.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