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面臨極端氣候及大規模災害衝擊,亟待運用各市縣防救災資源,培訓山域、水域、陸域及救護等專業防災志工團體之訓練,以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經查:
(一)平時積極組訓民力組織救援團隊,災時方可協助緊急災害救援工作之迫切需要
土石流、淹水及地震等災害發生時,消防機關(單位)或政府其他機關(單位)救援人力尚未及時抵達災區進行搶救,或災情過重及災害過大,政府救災單位調派人力不敷救援時,有賴災害防救志工投入救災能量,以發揮及時有效之救災效能。爰此,平時需積極組訓民力組織救援團隊,以利協助緊急災害救援工作。
(二)合理分配各市縣資源,協助各地方災害防救志工辦理防災教育及強化複合式專業訓練
為解決災害防救志工人力老化、專業技能單一及裝備器材老舊等問題,消防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並建置「協勤民力智慧系統」,進行全面改善與強化,據消防署統計截至112年6月底全國災害防救志工團體計195個及6,495人,各地方災害防救志工占人口數之比率介於0至0.217%,其中連江縣無志工人數,臺北市等9個市縣低於0.02%(詳表3-2)。鑑於發生各項重大或複合性災害需動員人力、機具及裝備,跨市縣支援擔任協助救災工作,為統一救災語言、裝備,技能和加強救災效能,實施專業訓練及補助汰換或購置裝備,允宜合理分配各市縣防救災資源,並據地方勤務及各市縣災害防救志工需求,辦理防災教育及強化複合式專業訓練,以培訓山域、水域、陸域及救護等專業防災志工或示範團體,強化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量能。
(三)水患防災尚待結合社區、志工及企業等團體朝區域聯防方式推動
據水利署說明,水災智慧防災計畫統計各地方政府截至112年5月底止,共計成立425處水患自主防災社區及招募1,578位全民防汛志工,惟尚未推動結合社區、志工及企業等團體,朝向採用採區域聯防方式,難以提高災害資訊整合能力。
表3-2 112年6月底各市縣災害防救志工救災協勤團體及人數表
單位:隊;人
市縣別
志工團體隊數
志工人數
人口數
志工比率
臺北市
11
350
2,501,988
0.0140%
新北市
31
1,120
4,021,983
0.0278%
桃園市
9
333
2,299,339
0.0145%
臺中市
19
537
2,831,323
0.0190%
臺南市
7
231
1,858,092
0.0124%
高雄市
14
461
2,735,456
0.0169%
基隆市
4
192
362,330
0.0530%
新竹市
5
156
454,176
0.0343%
嘉義市
4
119
263,639
0.0451%
新竹縣
18
410
585,568
0.0700%
苗栗縣
5
170
534,739
0.0318%
彰化縣
6
210
1,243,048
0.0169%
南投縣
26
1,039
478,817
0.2170%
雲林縣
4
96
662,109
0.0145%
嘉義縣
3
69
486,418
0.0142%
屏東縣
7
311
797,471
0.0390%
宜蘭縣
6
188
449,711
0.0418%
花蓮縣
6
192
318,511
0.0603%
臺東縣
3
91
212,087
0.0429%
澎湖縣
6
176
107,401
0.1639%
金門縣
1
44
142,885
0.0308%
連江縣
0
0
13,993
0.0000%
合計
195
6,495
23,361,084
0.0278%
資料來源:1.消防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2.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