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利「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之推動,爰由國發基金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分別匡列「臺商回臺方案」7,100億元、「根留臺灣方案」2,500億元及「中小企業方案」3,000億元等合共1.26兆元之專案融資貸款額度,由政府基金支付委辦手續費,委由承貸銀行以自由資金出資辦理專案貸款(貸款風險由承貸銀行承擔),協助投資廠商快速融資,辦理情形彙整詳表2-3-1及表2-3-2,並說明如下:
(一)支付承貸銀行委辦手續費方式:貸款用途需為「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購置機器設備」及「中期營運週轉金」,不得借新還舊及循環動用;另110年延展之「投資臺灣三大方案」(3.0)補助期限皆由原本5年調整為3年,政府提供銀行之委辦手續費整合調整為「中小企業」0.7%;大型企業採階梯式補助,20億元以內0.5%、20至100億元0.3%、逾100億元0.1%。
(二)截至111年底已核撥貸款6,978億元,並支付委辦手續費51億餘元:參據經濟部及國發會提供資料,108至111年底委辦銀行已核撥貸款共1,138件及6,978.13億元(包含「臺商回臺方案」215件及4,508.09億元、「根留臺灣方案」129件及1,645.57億元、「中小企業方案」794件及824.47億元);兩大政府基金累計支出51.12億元委辦手續費(包含「臺商回臺方案」32.01億元、「根留臺灣方案」4.48億元、「中小企業方案」14.63億元)。
表2-3-1 「投資臺灣三大方案」(3.0)專案貸款規範
項目
臺商回臺方案
根留臺灣方案
中小企業方案
貸款額度
7,100億元
2,500億元
3,000億元
財源
國發基金
國發基金
1.1,000億元內: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2.逾1,000億元至3,000億元:國發基金。
支付銀行手續費方式
1.中小企業:貸款額度5,000億元內1.5%;逾5,000億元或於111年1月1日以後申請者為0.7%
2.大企業:貸款額度前20億元為0.5%、20-100億元為3%;逾100億元為0.1%
1.貸款額度前20億元:0.5%。
2.貸款額度20-100億元:0.3%。
3.貸款額度逾100億元:0.1%。
1.貸款額度1,000億元內1.5%。
2.逾1,000億元為0.7%。
(另額外增加1億元保證額度,保證成數最高9.5成,並提供0.3%以下優惠保證手續費)
補助期限
1.貸款額度5,000億元內5年。
2.逾5,000億元或於111年1月1日以後申請者為3年。
1.貸款額度800億元內5年。
2.逾800億元至2,500億元為3年。
1.貸款額度1,000億元內5年。
2.逾1,000億元至3,000億元為3年。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臺灣事務所投資/臺灣三大方案網站。
表2-3-2 截止111年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專案貸款辦理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臺商回臺方案
根留臺灣方案
中小企業方案
資金來源
國發基金
國發基金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國發基金
小計
已核貸案件
件數
215
129
435
359
794
金額
4,508.09億元
1,645.57億元
601.42億元
223.05億元
824.47億元
委辦手續費金額
108年
129,852
-
10,686
-
10,686
109年
687,141
41,476
101,062
-
101,062
110年
1,039,992
145,358
457,675
-
457,675
111年
1,343,970
260,742
799,201
94,807
894,008
合計
3,200,955
447,576
1,368,624
94,807
1,463,431
資料來源:經濟部及國發會提供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