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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執行情形之探討

三、政府提供融資優惠辦理概況 日期:112年7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執行情形之探討 目錄大綱:貳、近年政府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概況 資料類別:專題研究 作者:施岑佩

為利「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之推動,爰由國發基金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分別匡列「臺商回臺方案」7,100億元、「根留臺灣方案」2,500億元及「中小企業方案」3,000億元等合共1.26兆元之專案融資貸款額度,由政府基金支付委辦手續費,委由承貸銀行以自由資金出資辦理專案貸款(貸款風險由承貸銀行承擔),協助投資廠商快速融資,辦理情形彙整詳表2-3-1及表2-3-2,並說明如下:

(一)支付承貸銀行委辦手續費方式:貸款用途需為「興建廠房及相關設施」、「購置機器設備」及「中期營運週轉金」,不得借新還舊及循環動用;另110年延展之「投資臺灣三大方案」(3.0)補助期限皆由原本5年調整為3年,政府提供銀行之委辦手續費整合調整為「中小企業」0.7%;大型企業採階梯式補助,20億元以內0.5%、20至100億元0.3%、逾100億元0.1%。

(二)截至111年底已核撥貸款6,978億元,並支付委辦手續費51億餘元:參據經濟部及國發會提供資料,108至111年底委辦銀行已核撥貸款共1,138件及6,978.13億元(包含「臺商回臺方案」215件及4,508.09億元、「根留臺灣方案」129件及1,645.57億元、「中小企業方案」794件及824.47億元);兩大政府基金累計支出51.12億元委辦手續費(包含「臺商回臺方案」32.01億元、「根留臺灣方案」4.48億元、「中小企業方案」14.63億元)。

表2-3-1 「投資臺灣三大方案」(3.0)專案貸款規範

項目

臺商回臺方案

根留臺灣方案

中小企業方案

貸款額度

7,100億元

2,500億元

3,000億元

財源

國發基金

國發基金

1.1,000億元內: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2.逾1,000億元至3,000億元:國發基金。

支付銀行手續費方式

1.中小企業:貸款額度5,000億元內1.5%;逾5,000億元或於111年1月1日以後申請者為0.7%

2.大企業:貸款額度前20億元為0.5%、20-100億元為3%;逾100億元為0.1%

1.貸款額度前20億元:0.5%。

2.貸款額度20-100億元:0.3%。

3.貸款額度逾100億元:0.1%。

1.貸款額度1,000億元內1.5%。

2.逾1,000億元為0.7%。

(另額外增加1億元保證額度,保證成數最高9.5成,並提供0.3%以下優惠保證手續費)

補助期限

1.貸款額度5,000億元內5年。

2.逾5,000億元或於111年1月1日以後申請者為3年。

1.貸款額度800億元內5年。

2.逾800億元至2,500億元為3年。

1.貸款額度1,000億元內5年。

2.逾1,000億元至3,000億元為3年。

資料來源:經濟部/投資臺灣事務所投資/臺灣三大方案網站。

表2-3-2 截止111年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專案貸款辦理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臺商回臺方案

根留臺灣方案

中小企業方案

資金來源

國發基金

國發基金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國發基金

小計

已核貸案件

件數

215

129

435

359

794

金額

4,508.09億元

1,645.57億元

601.42億元

223.05億元

824.47億元

委辦手續費金額

108年

129,852

-

10,686

-

10,686

109年

687,141

41,476

101,062

-

101,062

110年

1,039,992

145,358

457,675

-

457,675

111年

1,343,970

260,742

799,201

94,807

894,008

合計

3,200,955

447,576

1,368,624

94,807

1,463,431

資料來源:經濟部及國發會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