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結論
為因應美中貿易爭端,吸引優質臺商回臺投資及支持國內中小企業升級轉型等,行政院自108年1月起陸續推動「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等,合稱「投資臺灣三大方案」,期以活絡投資並促進國內經濟與就業市場成長,截至112年6月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合共審核通過1,372件投資案,預計總投資金額2兆734億元,創造本國就業14萬5,989人,已逾所定113年度總目標值之85%(預計6年帶動2.4兆元投資及創造16.8萬個本國就業機會)。惟面對近年國際經濟情勢多變,Covid-19疫情及俄烏戰爭等造成全球通貨膨脹及供應鏈重組等,尚有下列待檢討精進之處,諸如:一、迄111年底逾7成計畫尚未完成,允宜持續追蹤控管,並滾動檢討申辦資格及強化執行成果之對外說明;二、逾3成投資計畫變更、展延或中止,且近年國內製造業指數及受僱員工數未見明顯提升,允宜檢討各項配套或管考措施之完備性;三、因應近年美中貿易戰及地緣政治等對全球產業供應鏈之影響,宜盤整檢討我國產業布局及本方案推動方式,以維競爭力;四、112年我國經濟成長趨緩,民間投資及設備進口轉趨保守,後續落實情形,允宜審慎控管並加強輔助;五、近3年僑外來臺投資「製造業」未見增長,國際投資評比亦待提升,國內投資環境之優化,仍待賡續研謀加強。
(分機:1928 施岑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