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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及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館)維運暨補助地方相關文化館舍經費執行成效之探討專題報告

一、中央政府轄管客家及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館)概況及經費執行情形

(一)客家及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館)概況

客委會為展現多元客家文化強化在地連結、跨域整合協作,分別設置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及臺灣客家文化館並於100年10月22日及101年5月12日正式啟用。其中,六堆客家文化園區以臺灣客家文化展示、客庄生活體驗為主軸,兼具文化傳習、休閒遊憩、產業推廣等功能;臺灣客家文化館則以「全球客家文化及產業之交流與研究中心」為目標,蒐整展現客家主體文明,鏈結客家學術發展為核心任務,並以「客家文明博物館」為定位,作為客家族群文化保存與發展基地,兼具典藏、研究、展示、產業推廣及觀光旅遊功能。

又原民會為保存、維護原住民固有文化,提供學術研究及交流,發展社會教育暨配合觀光事業之發展,在族群領袖及各界建議下,原住民戶外博物館之文化園區(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自76年設置於屏東縣瑪家鄉,為南部地區重要之原住民文化體驗、教育推展及旅遊景點。該園區主要展現臺灣原住民聚落之生活原貌,深具原住民文化特質,並不定期舉辦各項民俗活動,如豐年祭、打耳祭、成年祭等。

(二)近年客家及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館)歲入達成及經費執行情形

依客委會及原民會提供之108 至 112年度轄管文化園區(館)資料,其主要收支如下:

1.客委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收支情形

客委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下稱客發中心)108至111年度歲入介於0.16億元至0.20億元間,歲出介於3.39億元至3.86億元間,均呈入不敷出情形,歲入歲出差額介於-3.46億元至-3.70億元間(詳表2-1-1)。該中心轄管之客家文化園區(館)主要收入包括園區場地設施使用收入(演藝廳)及園區相關場域(餐飲供應區及商品販售區等)之租金收入,受冠肺炎疫情影響,109至111年度場地設施使用費收入較108年度各減幅22.61%、52.17%及11.27%,且租金收入較108年度各減幅31.66%、23.93%及12.16%。

表2-1-1 108至112年度客委會客發中心歲入歲出預決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決算數

預算數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賠償收入-一般賠償收入

478

1,707

1,146

355

-

使用規費收入-資料使用費

-

-

-

26

-

使用規費收入-場地設施使用費

2,609

2,019

1,248

2,315

2,500

財產孳息-租金收入

13,542

9,255

10,302

11,895

15,765

廢舊物資售價

0

105

72

77

-

雜項收入-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467

423

520

52

-

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

3,184

2,605

4,697

4,994

700

歲入合計A

20,280

16,115

17,985

19,716

18,965

歲出合計B

374,811

386,382

363,923

338,619

386,147

歲入歲出差額A-B

-354,531

-370,267

-345,938

-318,903

-367,182

場地設施使用費增減之比率

基期

-22.61%

-52.17%

-11.27%

-

租金收入增減之之比率

基期

-31.66%

-23.93%

-12.16%

-

說 明:1.108至110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11年度為自編決算數。

2.表內數據,尾差係四捨五入所致。

資料來源:客發中心提供,本中心整理。

2.原民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收支情形

原民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下稱原發中心)108至111年度歲入介於0.10億元至0.16億元間,歲出介於1.62億元至3.33億元間,均呈入不敷出情形,歲入歲出差額介於-1.48億元至-3.23億元間(詳表2-1-2)。該中心轄管之原住民族文化兩園區主要收入包括園區場地設施使用費(園區門票、停車場及場地收入等)及園區相關場域(旅館、餐廳、遊客中心、文化市集等)之租金收入,受冠肺炎疫情影響,109至111年度場地設施使用費收入,較108年度各減幅16.95%、29.72%及35.45%。且租金收入又較108年度則各減幅52.56%、73.11%及28.05%。

表2-1-2 108年至112年3月原民會原發中心歲入歲出預決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決算數

預算數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賠償收入-一般賠償收入

163

765

170

114

150

使用規費收入-資料使用費

75

56

69

91

31

使用規費收入-場地設施使用費

13,477

11,192

9,472

8,699

27,272

財產孳息-租金收入

1,640

778

441

1,180

1,260

財產孳息-利息收入

- 

0

- 

- 

- 

廢舊物資售價

109

0

0

0

- 

雜項收入-收回以前年度歲出

250

185

0

0

260

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

113

315

142

112

109

歲入合計A

15,827

13,292

10,293

10,195

29,082

歲出合計B

236,395

161,626

273,824

332,968

413,658

歲入歲出差額A-B

-220,568

-148,334

-263,531

-322,773

-384,576

場地設施使用費增減之比率

基期

-16.95%

-29.72%

-35.45%

-

租金收入增減之比率

基期

-52.56%

-73.11%

-28.05%

-

說 明:1.108至110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11年度為自編決算數。

2.表內數據,尾差係四捨五入所致。

資料來源:原發中心提供,本中心整理。

3.客家及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館)主要收入分析

另觀客家及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館)108至112年度主要收入情形(詳表2-1-3),客發中心轄管之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及臺灣客家文化館合計由108年度1,933萬5千元減至111年度1,920萬4千元,減少13萬1千元(減幅0.68%)。而原發中心轄管之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主要收入合計,則由108年度1,582萬7千元減至111年度1,019萬5千元,減少563萬2千元(減幅35.58%)。

詢據兩中心說明,109至110年期間因疫情影響各園區(館)配合政府政策休園,且原住民文化園區為優化園區體驗設施,施工期間關閉部分館所,致收入銳減。鑑於,客家及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館)維運經費主要仰賴政府支應,前揭主要收入減少部分除疫情不可控制因素外,其餘部分仍宜適切檢討成因及改進,並逐年增裕園區收入(如權利金、資料使用費),以維收支平衡。

表2-1-3 108年至112年3月客家及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館)主要收入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1-3月

客發中心-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及臺灣客家文化館主要收入合計

19,335

13,879

16,247

19,204

6,080

權利金-園區餐飲供應區及商品販售區等場地權利金收入

0

0

0

0

0

場地設施使用費-客家文化園區演藝聽場地設施使用收入

2,609

2,019

1,248

2,315

204

租金-園區餐飲供應區及商品販售區等場地租金收入

13,542

9,255

10,302

11,895

4,884

其他收入

3,184

2,605

4,697

4,994

992

原發中心-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主要收入合計

15,827

13,292

10,293

10,195

4,330

資料使用費-工程圖說費及代售出版品等收入

75

56

68

91

0

權利金-園區旅館、餐廳、遊客中心及文化市集等場地權利金收入

0

0

0

0

0

場地設施使用費-園區門票、停車場及場地收入

13,477

11,192

9,472

8,699

3,863

租金-園區旅館、餐廳、遊客中心、文化市集等場地租金收入

1,640

778

441

1,179

181

其他收入-以前年度補助款

635

1,266

312

226

286

說 明:1.108至110年度為審定決算數,111年度為自編決算數,112年度為截至3月底執行數。

2.表內數據,尾差係四捨五入所致。

資料來源:客發中心及原發中心提供,本中心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