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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定國委員協助爭取太平新光都計徵收補償 刊載者:馮定國委員 刊載日期:2007/09/04

2007-09-04╱自由時報╱第A13M版

中縣焦點╱蕭夙眉

〔記者蕭夙眉╱太平報導〕太平市新光都市計畫區段徵收案,三日有十一戶陳情沒領到救濟金,縣府解釋,十一戶人家查報違章,依規定不發放救濟金。

太平市中山路四段十二巷有十一戶人家向立委馮定國陳情,他們表示,居住地位於新光都市計畫區段徵收範圍內,該巷總共五十六戶人家,剩下他們十一戶沒領到救濟金。

縣府地政局區段徵收課課長何憲棋說明,五十六戶人家,有卅二戶是非合法建築物,領取七成的救濟金,另有十三戶尚在釐清是否為已註銷的違章建築,陳情的十一戶人家確定查報違章,所以不發放救濟金。

立委馮定國認為五十多戶人家都是違章,卻一國兩制,有被查報的不能領救濟金,至於沒被檢舉、沒被查報的可領取救濟金,他質疑公務人員失職,有違建卻沒查報。

何憲棋指出,查報工作屬市公所、工務局權責,將請這兩個單位再度確認,不過,這十一戶人家,不管提訴願、行政訴訟都遭駁回,不發放救濟金這部分,縣府依法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