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水泥廠濫採礦石 黃昭順將追究瀆職單位
刊載者:黃昭順委員
刊載日期:2007/05/08
高雄市楠梓區半屏山過去是水泥採礦區,市府在1997年公告禁採,但是近年來仍有建台及東南水泥公司假水土保持之名開採礦石,高雄市綠色協會和濕地聯盟嚴加譴責,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黃昭順和市議員陳玫娟面對主管單位失職,坐視國有財產流失,今天揚言告市府和林務局瀆職。
黃昭順與陳玫娟下午召開「半屏湖濕地公園周邊區外保安林生態復育措施公聽會」,邀濕地聯盟、綠色協會針對半屏湖公園的管理及要求市府成立半屏山事務專案管理小組,以利推動生態保育工作。
不過,與會綠協和和濕盟撻伐市府和林務局未盡管理半屏山的責任,任憑已經禁採石灰礦石的東南和建台水泥繼續採礦,綠協表示,經濟部證實兩水泥公司在半屏山挖走兩百零三萬噸的石灰石,市值逾三億六千萬元。
綠協批評市府和林務局坐視不管,讓水泥公司以水土保持之名為由,挖走國有礦石,主張市府應向水泥公司求償。市府建設局科長林玉霞表示,新頒布「行政程序法」,礦石是國有「不動產」,要由國有財產局行文委託市府求償,而且求償所得歸國庫不歸市庫;她認為,如果市府未釐清法源就求償只有敗訴一途。
半屏山未劃歸林務局和市府之前,產權屬於國有財產局,國有財產局南區辦事處長林懋傑強調,此事已在經濟部協調多次,做成由市府求償的決議。
黃昭順面對市府、林務局和國有財產局對於向水泥公司求償的問題如此迂迴、諉責,怒而揚言要先控告市府和林務局瀆職,才能確實釐清兩權責單位該負何種責任或是由誰提出求償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