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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呼籲民進黨政府處理中華電信惡意逼退員工一事 刊載者:盧秀燕委員 刊載日期:2007/04/20

立法委員盧秀燕國會研究室96年4月19日新聞稿】

立法委員盧秀燕指出,針對日前中華電信工會抨擊賀陳旦等人在內的公司管理階層,為了迎合外資提高利潤獲得的目的,以「專案離退方案」的方式對各地主管下達裁員1600人之命令;以集體看管或加重相關從業人員之業務量進行精神上的折磨;以迫使員工離開自願原先的工作崗位;以精神折磨的手段變相逼退相關從業人員,極不合情理法。盧秀燕支持中華電信的抗爭活動,並且呼籲民進黨政府及賀陳旦懸崖勒馬,保障中華電信員工的工作權。

盧秀燕表示,中華電信公司之相關從業人員,其工作權利是受到憲法第15條規定所保障,雇主不應拒絕相關從業人員之工作意願而施以離退。去年九月底,中華電信公司傳出譚姓員工因不堪其工作負荷而自行結束生命,留下高齡80歲的年邁雙親、罹患癌症的妹妹與國中幼女及妻子。今年三月也傳出公司內部以調職的手段,對女性員工進行離職壓迫。針對這些事件,盧秀燕指出雖然中華電信公司之人事調整並未違反勞基法第11條,但在第11條第5項之關於雇主託付勞工一定業務量致影響勞工本身之身心狀態的灰色地帶,無法以法律條文明文限定。對這樣的模糊地帶,盧秀燕強烈呼籲持有中華電信公司42.21%股份之民進黨政府代表交通部,理應以第一大股東的身分要求賀陳旦改善,以善盡監督之責,維護從業人員之權益,否則應撤銷其官股代表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