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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育昇委員提案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條文(禁奢條款)修正今日三讀通過 刊載者:吳育昇委員 刊載日期:2010/01/12

提案名稱 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會期 07屆04期06次??? 提案日期 981023

●主提案

吳育昇 羅淑蕾趙麗雲

●連署提案

林滄敏黃志雄蔡正元郭素春 徐中雄鄭麗文賴士葆侯彩鳳蔣乃辛潘維剛費鴻泰曹爾忠吳清池江義雄廖婉汝林明溱 鍾紹和 紀國棟張慶忠丁守中鄭汝芬黃義交蕭景田陳杰 江玲君 李復興林鴻池李明星 簡東明陳秀卿鄭金玲楊仁福

吳育昇認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儘速依當時黃任中先生欠稅未繳納,遭管收模式,將孫道存先生逕行管收,讓孫先生認真面對積欠國家稅金的問題,並且提案增修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或生活逾越一般人通常之程度,行政執行處得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