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旅客至原住民族認證店家消費,惟i原券領用、使用未如預期且存有重複適用回饋及城鄉區域落差情形,允宜研議並檢討改進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預算數5億1,526萬4千元(含原預算數2億元、追加預算數2億元及預算調整數1億1,526萬4千元),係辦理原住民族觀光產業多元行銷、振興部落產業經濟、補助民眾至原住民族認證店家消費等事項,預算執行結果,決算數5億1,438萬5千元(均為實現數)及賸餘數87萬9千元,執行率99.83%。經查:
(一)補助旅客至原住民族認證店家消費相關措施之實施成效
原民會疫情期間為補助旅客至原住民族認證店家消費,自109年7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止推辦行動支付回饋方案-「挺原民•享優惠」,第1次活動期間公告認證店家共826家,主要分布區域為臺東縣、花蓮縣、屏東縣、臺中市及桃園市等5市縣,累計交易總金額4.45億元,回饋金額約計2.11 億元;又於110年5月中旬,全國疫情進入三級警戒,各行各業均受嚴重衝擊,該會於第4次追加預算再編列2億元配合行政院「振興五倍券」推動振興再加碼等活動,第2次活動期間公告認證店家計929家,自110年11月5日至111年4月30日止推辦「i原券」加碼券,發放數計10萬人(份),實際領用及使用數各為5萬8,163人(份)、3萬6,676人(份),累計交易金額4,742萬3千元,累計回饋金額3,576萬3千元;另自110年12月15日至111年5月31日止推辦「行動支付回饋」活動,該期間至原民會認證店家消費累計使用人數計有6萬7,369人,累計交易金額4億5,244萬5千元、累計回饋金額2億890萬9千元(詳表1)。
表1 原民會補助旅客至原住民族認證店家消費措施-i原券、行動支付回饋執行情形表
專案名稱/活動期間
第1次活動期間
第2次活動期間
行動支付回饋方案-「挺原民•享優惠」
109.7.15至110.6.30
「i原券」加碼券
110.11.05至111.4.30
行動支付回饋
110.12.15至111.5.31
一、「i原券」加碼券
發放數 人(份)a
-
100,000
領用數 人(份)b
-
58,163
使用數 人(份)c
-
36,676
領用率(b/a)
-
58.16%
使用率(c/b)
-
63.66%
累計交易金額(千元)
-
47,423
累計回饋金額(千元)
-
35,763
二、「行動支付回饋」
行動支付回饋公告認證店家數(家)
826
929
累計交易金額(千元)
445,387
452,445
累計使用數(人)
-
67,369
累計回饋金額(千元)
211,106
208,909
創造直接及間接觀光效益(億元)
6.75
9.77
說 明:資料統計至112年6月底止。
資料來源:原民會,本中心整理。
(二)推動i原券及行動回饋等振興措施存有重複適用回饋情形,致部分工作項目執行金額超逾預算
該會110年下半年起配合行政院「振興五倍券」方案,發放10萬份(人)每份1,000元「i原券」加碼券,活動期間民眾至原民會認證店家以臺灣pay行動支付消費,即可獲得回饋。
惟據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審核意見指出,i原券及行動支付回饋等方案執行期間,原民會採納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財金資訊公司)之建議方案,同時認列上開兩方案之回饋,按i原券面額1,000元中籤者,中籤者於規定時間至原民會認證店家消費購買1,000元商品,後端銀行自動存入中籤者金融帳戶,等同中籤者除可免費兌換等額商品,後端銀行另再自動存入原民會「行動支付回饋」方案現金500元之情事,與該會加碼行動支付回饋方案係為鼓勵未抽中i原券民眾至原住民族店家消費才有回饋之目的有悖。是以,原民會推動i原券及行動回饋等振興措施,似未妥為訂定(修訂)相關補助規定或執行規範,致部分工作項目執行金額超逾預算,容有檢討空間。
(三)推動i原券加碼振興措施,引導民眾至偏遠地區原住民族認證店家消費,票券領用情形未如預期且存有城鄉區域落差
另據審計部審核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通知事項中原建議事項七、(一)略以:「…i原券因抽籤制度設計等因素,使用者僅3萬餘人,以推動回饋措施刺激消費;…。」是以,i原券配合振興五倍券推辦之加碼振興措施發放,間有因抽籤制度設計等因素,致i原券領用率及使用率各為58.16%、63.66%,均低於7成未如預期。
又觀i原券發放各市縣執行情形(詳表2),截至112年6月底止統計,21市縣中前6名回饋金額最高者均為6都,其中各市縣回饋金額占總額之比率,以新北市(16.27%)最高、臺中市(13.35%)居次及高雄市(13.14%)第三。而原住民族公告認證店家家數最高前2名縣市分別為花蓮縣(211家)及臺東縣(245家),該縣市消費店家數占公告數之比率各為50.71%及52.24%,皆未達6成,且回饋金額占總額比率僅為3.47%及3.50%,顯示該會推動「i原券」加碼振興措施,引導民眾至偏遠地區原住民族認證店家消費之目的,似存有城鄉區域落差。
表2 原民會發放「i原券」加碼券執行成效-依市縣別
市縣別
消費
筆數
回饋金額(元)
公告認證店家數
a
消費店家數b
該縣市消費店家數占公告數之比率a/b
該市縣回饋金額占總額比率
臺北市
4,183
2,945,910
21
17
80.95%
8.24%
新北市
7,907
5,819,071
36
31
86.11%
16.27%
桃園市
7,144
4,140,340
66
45
68.18%
11.58%
臺中市
10,511
6,331,639
65
55
84.62%
13.35%
臺南市
2,497
1,815,462
15
12
80.00%
5.08%
高雄市
6,985
4,698,941
47
37
78.72%
13.14%
新竹縣
569
421,712
23
15
65.22%
1.18%
苗栗縣
809
733,194
29
22
75.86%
2.05%
彰化縣
1,379
786,416
3
3
100.00%
2.20%
南投縣
1,162
741,259
28
17
60.71%
2.07%
雲林縣
330
231,450
2
2
100.00%
0.65%
嘉義縣
985
530,914
26
20
76.92%
1.48%
屏東縣
2,143
1,257,551
89
68
76.40%
3.52%
宜蘭縣
1,048
591,579
20
16
80.00%
1.65%
花蓮縣
2,189
1,240,574
211
107
50.71%
3.47%
臺東縣
1,756
1,253,262
245
128
52.24%
3.50%
金門縣
26
25,705
1
1
100.00%
0.07%
澎湖縣
37
37,010
1
1
100.00%
0.10%
基隆市
481
412,930
7
7
100.00%
1.15%
新竹市
3,084
1,036,483
12
10
83.33%
2.90%
嘉義市
883
711,625
1
1
100.00%
1.99%
合計
56,108
35,763,027
948
615
64.87%
100.00%
說 明:1.據原民會說明,【消費筆數】係指消費次數,因i原券每人使用額度1,000元,可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消費,故各市縣消費筆數合計值會大於實際領用人數。
2.【公告認證店家家數】係以同一家公司不同統編計算共計948家。
3.資料統計至112年6月底止。
資料來源:原民會,本中心整理。
綜上,原民會推動i原券及行動回饋等振興措施,未妥為訂定(修訂)相關補助規定或執行規範,存有重複適用回饋情形,致部分工作項目執行金額超逾預算,容待檢討;另i原券領用率及使用率未如預期均低於7成,且引導民眾至偏遠地區原住民族認證店家消費,存有城鄉區域落差,允宜研議改進。
(分機:8664 高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