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評估報告

第10款、財政部主管 日期:113年3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10款、財政部主管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財政部主管歲入無列數,歲出預算數4億9,825萬2千元,均由國庫署辦理;執行結果,歲入決算實現數2千元,為補助款孳息收入,歲出決算審定數4億2,791萬6千元,決算審定數占預算數比率85.9%,謹評析如後:

一、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案重複核發333件,雖尚僅餘1案仍未追回,惟徒增行政資源耗費

財政部國庫署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營運紓困、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等,預算數4億9,825萬2千元,決算審定數4億2,791萬6千元,占預算數比率85.9%。茲說明如下:

(一)辦理內容概述

1.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公益彩券經銷商,財政部依據「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辦法」,對符合該辦法第4條要件者發放紓困補貼,分別於109及110年補貼1億6,951萬9千元及2億2,127萬7千元,合計受益人數達4萬7,476人(詳表1)。

2.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為協助受covid-19疫情影響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財政部依據「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營運艱困之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紓困辦法」,對符合該辦法第3條要件者發放薪資與營運資金紓困補貼,共補貼136家業者、金額2,612萬8千元(詳表1)。

3.其中作業處理費經電洽國庫署表示略以,「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作業處理費437萬1千元,主要為郵務費、信件印製費及審查費等,因運用台灣彩券公司既有系統,尚無其他費用。「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作業處理費662萬元,由國庫署與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簽約,主要包含開發線上申請服務系統140萬元、受理案件、審核、核算、撥款通知等相關作業299萬元、0800免付費諮詢專線83萬元、辦理說明會10萬元、製作懶人包10萬元、滿意度調查13萬元及其他所有行政雜支作業共106萬元等,惟線上申請服務系統若僅作為疫情期間使用,恐較不具經濟性,宜妥為規劃與運用。

表1 財政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概況表

辦理項目

受理人數/

家數

核准人數/

家數

執行數

受益人數/家數

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

1.109年:2萬6,636人。

2.110年:2萬9,626人。

3.合計:5萬6,262人。

1.109年:2萬3,875人。

2.110年:2萬3,601人。

3.合計:4萬7,476人。

1.補貼金額:109年1億6,951萬9千元。110年2億2,127萬7千元。

2.作業處理費:437萬1千元。

3.小計:3億9,516萬7千元。

1.109年:2萬3,875人。

2.110年:2萬3,601人。

3.合計:4萬7,476人。

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

遞件申請2,103件(家)

核准136件(家)

1.補貼金額:2,612萬8千元。

2.作業處理費:662萬元。

3.小計:3,274萬8千元。

136家

合計

4億2,791萬6千元

-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二)截至112年底止,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案重複核發333件雖僅餘1案未追回,惟徒增行政資源耗費

為因應covid-19 疫情,緩解受疫情影響之產業及個人衝擊,經濟部、勞動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就所轄業務範圍,辦理個人生活補助、員工薪資補貼等紓困措施,惟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因相關部會於紓困比對平臺上傳及比對資料存有頻次或時間性落差,未能及時勾稽反映案件實際申領情形,且部會間缺乏跨域溝通協調機制,致有重複核發情形。經查財政部應追繳333件,詢據該部說明辦理進度,截至112年底止已追繳332件,所餘1案係紓困比對平臺尚未上線前產生之溢領案件,金額6千元,該部業移送強制執行並取得債權憑證,在執行期間屆滿前,每年將依該名經銷商財產及所得查調結果移送強制執行,惟重複核發333件,以致須辦理追繳作業,徒增行政資源耗費。

綜上,財政部為因應covid-19 疫情對公益彩券經銷商、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等之影響,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辦理公彩經銷商個人生活補貼、專營菸酒批發及零售業者薪資與營運資金紓困補貼,惟存有重複核發共333件情事,截至112年底止,雖尚餘1案仍未追回,惟徒增行政資源耗費。

(分機:8661 鄧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