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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評估報告

第11款、勞動部主管 日期:113年3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11款、勞動部主管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第1項、勞動部

勞動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法定預算806億1,882萬元,執行結果決算審定數800億5,977萬元,其執行成果評析如次:

一、允宜確實檢討各項因應疫情相關措施,降低錯誤或溢領等案件再發生,並研議協助改善勞工經濟條件良策,俾利落實照顧勞工生活

勞動部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振興」計畫之法定預算806億1,882萬元,係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及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等2項業務,執行結果決算審定數800億5,977萬元(含實現數798億4,058萬4千元、應付數3,839萬元及保留數1億8,079萬6千元,詳表1),實現率99.04%。經查:

(一)勞動部為降低疫情對勞動市場衝擊,自109年度起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多項因應疫情相關措施

1.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醫療(事)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得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紓困、補貼、振興措施及對其員工提供必要之協助。」勞動部於109年4月訂頒「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自109年1月至112年6月推動因應疫情相關措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之執行成果為:

(1)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補助159萬7,354名勞工,貸款利息金額28億7,987萬元。

(2)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補貼人數為294萬6,793人,核發金額為768億7,685萬元。

2.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外,勞動部自109年度起亦運用就業安定基金資源,辦理41項因應疫情相關措施,以降低疫情對勞動市場之衝擊。

(二)允宜積極檢討各項因應疫情相關措施,強化跨機關驗證機制,降低類此錯誤或溢領等案件日後再發生,並研議改善勞工經濟條件良策,落實照顧勞工生活

1.各機關於疫情期間辦理多項紓困補助措施,惟發生重複發放或補貼對象資格不符等情事,經審計部統計,截至112年6月底止部分機關紓困補貼應追繳案件處理情形詳表2,勞動部共計7項,應追繳金額合計數6.73億元,占各部會應追繳金額合計數之6成,嗣經續催,截至112年11月底止,勞動部已追回6.44億元,待追繳金額約0.29億元(詳表3)。

2.由於各項補助款溢領或重複情形不同,後續清查並予以追繳耗費相當多行政資源;另迄112年底止,勞工紓困貸款尚有逾期件數6萬8,317件,逾期未還款金額達50億6,259萬3千元,占實際貸款金額3.17%。基此,勞動部除賡續追繳相關補助款外,允宜檢討補助措施之資格確認及給付等相關作業流程,研議改善勞工經濟條件,降低勞工貸款逾期還款情形,俾利落實照顧勞工生活。

綜上,勞動部自109年度起辦理多項因應疫情相關措施,以減緩勞工受疫情之衝擊,惟相關補貼措施涉及與其他部會重複、錯誤或溢領情形,事後清查及追繳溢領款項等作業耗費諸多行政資源,且勞工紓困貸款逾期案件不少,勞動部除賡續積極追繳帳款外,允宜確實檢討各項因應疫情相關措施作業流程,強化跨機關身分等驗證機制,降低類此錯誤或溢領等案件日後再發生,並研議改善勞工經濟條件良策,俾利落實照顧勞工生活。

表1 勞動部辦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預算數

決算審定數

實現數

應付數

保留數

合計

1.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

3,263,500

2,937,230

15,910

179,039

3,132,179

2.辦理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等所需經費

77,355,320

76,903,354

22,480

1,757

76,927,591

合 計

80,618,820

79,840,584

38,390

180,796

80,059,770

說 明:1.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作業,係為另因應中央銀行升息,補貼勞工升息之貸款利息,將補助至113年9月止。

2.表列決算審定數包括各項補助款及行政費用。

3.資料統計至112年6月30日止。

資料來源:勞動部。

表2 截至112年6月底止部分機關紓困補貼措施之應追繳案件處理情形

單位:項;件;新臺幣千元;%

措施別

紓困補貼措施項數

應追繳案件

已追繳案件

待追繳案件

案件數

金額

案件數

金額

案件數

金額

各部會合計A

46

65,871

1,095,178

46,184

808,608

19,687

286,570

勞動部B

7

37,413

673,403

34,361

615,986

3,052

57,417

勞動部占比B/A

15.22

56.80

61.49

74.40

76.18

15.50

20.04

資料來源:1.參酌審計部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審核報告第甲-35頁。

2.各部會包括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農業委員會(農業部)、衛生福利部及文化部,共8個部會。

表3 截至112年11月底止勞動部因應疫情相關補貼措施應追繳案件處理情形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措施別

應追繳案件

已追繳案件

待追繳案件

案件數

金額

案件數

金額

案件數

金額

合計

37,425

673,482

35,589

644,483

1,836

28,999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26,528

564,640

25,467

543,297

1,061

21,343

勞工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

275

491

275

491

-

-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3,887

38,870

3,770

37,830

117

1,040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

4

42

4

42

-

-

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

6,157

61,570

5,510

55,100

647

6,470

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工作補貼計畫

21

544

18

504

3

40

安心就業計畫

553

7,325

545

7,219

8

106

說 明:1.表列資料包括本特別預算及就業安定基金辦理之因應疫情相關措施。

2.「應追繳案件」經清查後略有調整。

資料來源:勞動部提供。

(分機:1915 楊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