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刷廠111年度營業收入預算數7億8,63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審定數8億1,103萬元,其中統一發票部分包含銷貨收入5億623萬6千元及兌獎收入1億9,465萬5千元,合計7億89萬1千元,占整體營業收入決算數之86.42%。經查:
(一)107至111年度該廠統一發票收入占整體營業收入比率均逾8成,其營運高度依賴統一發票相關業務
觀察財政部印刷廠107至111年度統一發票相關收入決算資料(詳表1),107及108年度統一發票相關收入占營業收入比率皆逾9成,109年度及110年度則降至81.22%及83.78%,主要係該2年度配合政府印製振興3倍券及5倍券封套,分別認列一次性營業收入1億1,704萬8千元及9,100萬元;若排除上述一次性收入,該比率仍高達91.97%及92.65%,111年度統一發票相關收入仍占營業收入之86.42%,顯示統一發票仍為該廠最主要營業收入來源,尚難謂有效轉型或開發創新業務有成。
表1 財政部印刷廠107至111年度統一發票相關收入及占整體營業收入比率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統一發票相關收入
整體營業收入(B)
比率
(A/B)
銷貨收入
服務收入(兌獎)
小計(A)
107
605,037
406,349
1,011,386
1,076,131
93.98
108
576,648
352,903
929,551
1,008,123
92.21
109
549,292
264,644
813,936
1,002,092
81.22
110
521,645
274,829
796,474
950,700
83.78
111
506,236
194,655
700,891
811,030
86.42
說 明:1.表列數均為決算數。
2.109年度營業收入包含配合政府印製振興3倍券封套認列一次性收入1億1,704萬8千元、110年度營業收入包含印製振興5倍券封套認列一次性收入9,100萬元。
資料來源:財政部印刷廠。
(二)國營事業111年度工作考成總報告指出,該廠宜提升非統一發票營收比例,另本業式微,建議積極轉型,以謀長期發展
依據行政院國營事業111年度工作考成總報告指出,財政部印刷廠111年度權益報酬率5.71%及資產報酬率4.53%皆低於110年度,經營績效有待加強;另統一發票受行動支付、電子載具發展及電子發票政策影響,營運風險極大,宜提升非統一發票營收比率;此外,雲端發票政策績效顯著,印刷廠本業式微,建議積極轉型,以謀長期發展。針對上述待改進事項及建議,財政部印刷廠允宜妥謀因應,俾利業務推動及長期發展。
綜上,財政部印刷廠107年度至111年度統一發票相關收入占整體營業收入比率均逾8成,顯示營收高度集中於統一發票相關業務,為降低政府推動發票無紙化政策對該廠營收之衝擊,允宜積極研謀轉型或開發新業務等,俾增加經營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