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刷廠111年度統一發票銷貨成本預算數3億5,134萬8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審定數4億2,117萬6千元(執行率119.87%)。經查:
(一)財政部印刷廠負責預估統一發票印製量及管控安全存量,自102年度起訂定空白統一發票銷毁率目標值為2%以內
財政部賦稅署(下稱賦稅署)每年度訂定「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統一發票安全存量印製計畫」,其中印刷廠負責預估統一發票印製量及管控安全存量。復按該部110年9月15日修訂之政府統一發票管理作業要點第12點規定,每期未售出之剩餘空白統一發票係由財政部印刷廠辦理銷毀。另該廠於其內部控制制度訂有統一發票銷毀作業程序,102年度起銷毀率之分年目標值均為2%內。
(二)111年度空白統一發票整體銷毁率逾2%,且部分種類發票銷毁率偏高,允宜加強各代售點之調撥及提升預估印製量精準率
按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財政部印刷廠111年度銷毀空白統一發票35萬2千餘本,平均銷毀率2.87%,銷毀量及銷毀率雖低於110年度之38萬7千餘本及2.98%(詳表1),惟銷毀率仍逾目標值2%。
復檢視個別發票銷毀情形,其中「手開二聯加副聯」、「手開式特種」、「二聯式收銀機」、「三聯式收銀機」及「三聯式加副聯收銀機」5項發票之110及111年度銷毀率皆高於2%,其中尤以「手開式特種」發票111年度銷毀率16.43%為最高,且收銀機各類發票該2年度銷毀率亦均逾2%。
針對部分發票銷毀率偏高情形,詢據印刷廠說明,各類統一發票之安全庫存係以實際需配送至全國代售點所需之安全存量為考量,為避免代售點因統一發票缺貨致營業人往返申購等,爰需配送足夠之安全存量。惟印製數量較少之發票如手開式特種統一發票(111年度印製1萬7,200本,銷毀2,826本),為顧及全國代售點須配置足夠安全庫存量,爰銷毀率偏高。詢據該廠說明,為在統一發票適足供應與較低發票銷毀率間取得平衡,將加強點對點調撥作業,並掌握營業人轉使用電子發票情形,以提升預估印製量之精準率。
考量該廠部分發票已連續2年整體銷毀率皆逾目標值,允宜積極檢討改善,避免資源浪費,俾強化經營績效。
表1 110及111年度財政部印刷廠銷毀空白統一發票情形表
單位:%
類別/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數量
銷毀率
數量
銷毀率
手開式小計(本)
171,280
-
165,065
-
手開二聯式
57,151
1.81
31,784
1.01
手開二聯加副聯
43,709
2.56
45,870
2.69
手開式特種
2,538
14.10
2,826
16.43
手開三聯式
32,702
0.81
32,934
0.81
手開三聯加副聯
35,180
1.20
51,651
1.76
收銀機小計(組)
216,349
-
187,666
-
二聯式收銀機
188,840
4.17
164,426
4.36
三聯式收銀機
17,691
6.32
12,008
4.56
三聯式加副聯收銀機
9,818
7.40
11,232
4.27
合計
387,629
2.98
352,731
2.87
說 明:銷毀率=銷毀金額/(銷售金額+銷毀金額)。
資料來源:財政部印刷廠提供及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
綜上,財政部印刷廠部分發票111年度銷毀率高於2%,已逾目標值,其中「手開式特種」發票111年度銷毀率更高達16.43%,且收銀機各類發票銷毀率亦均逾目標值,允宜加強各代售點之調撥作業,並提升預估印製量之準確率,俾控制銷毀率及撙節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