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111年度「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預算數18億6,926萬元,決算審定數18億305萬元,執行率96.46%。經查:
(一)我國近年移工人數增加,失聯移工人數亦呈提升,111年度較110年度加約1倍
1.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按開放移工來臺從事之工作項目可區分為海洋漁撈、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家庭看護、製造、外展製造、營造、屠宰、外展農務、農、林、牧或養殖漁業等工作。
2.政府開放引進移工來臺從事體力工作之基本原則,係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所設。
3.我國111年底移工總人數共計72.81萬人,以產業移工約50.62萬人為最多,社福移工約22.19萬人次之;111年度移工失聯人數共計4萬1,203人,較110年度增加1倍,主要集中於製造業(占失聯移工總數之72%),看護移工(占20.37%)次之(詳表1)。
4.據勞動說明,近年因國際疫情影響,各國邊境封鎖影響移工引進,供需失調導致非法僱用、移工失聯及非法工作增加,移工失聯之原因主要有金錢因素(占失聯移工總數之28.9%)、雇主因素(占27.5%)及工作量(占20.5%)等原因。
表1 我國109-111年度失聯移工(按職業別)統計表 單位:人
年度
合計
看護移工(含家庭機構看護工)
家庭幫傭
製造業
營造業
海洋漁撈業
農林牧或魚塭養殖
其他
109
19,324
7,890
53
10,449
180
649
11
92
110
20,660
6,859
37
1,2501
340
669
110
144
111
41,203
8,391
63
29,665
1,511
836
287
450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二)產業及社福移工公共危險、毒品及詐欺等犯罪案件不斷增加,恐為社會安全之隱憂
1.失聯移工增加,與我國產業政策及勞工市場結構等問題息息相關,舉如面對農業基層勞動力高齡化及缺工窘境,我國開放引進農業移工,但政策規劃不周、配套不足,讓農民僱用不到合法移工,只能冒險繼續聘僱非法人力,來填補缺口,經監察院於111年12月提出調查報告指陳缺失。
2.111年度移工犯罪件數及嫌疑犯人數分別為4,160件及3,868人(詳表2),為近5年來最多,其中以公共危險案件最多,毒品、詐欺等案件也不少,恐為社會安全之隱憂;允宜全面審酌相關法規之合理性及執行力,加強移工管理機制,俾利降低移工失聯及犯罪情形,提升我國勞動力及社會安全。
表2 產業及社福移工犯罪概況表 單位:件;人
年度
犯罪件數
嫌疑犯人數
總計
竊盜
公共危險
毒品
詐欺
總計
竊盜
公共危險
毒品
詐欺
107
2,446
379
893
402
231
2,406
368
880
487
147
108
3,043
385
1,112
465
419
3,070
367
1,090
577
395
109
3,475
363
1,343
536
437
3,462
346
1,340
632
369
110
3,608
372
1,159
726
358
3,647
368
1,125
841
294
111
4,160
387
1,454
600
569
3,868
375
1,411
636
382
說 明:1.犯罪類別大致可區分為12種,僅列舉4種案例。
2.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於每年4月修正前一年資料。
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查詢網。
綜上,為兼顧國家產業發展及勞動市場發展,我國近年來移工人數不斷增加,惟移工失聯情形亦逐漸增加,移工管理問題之重要性日益提高,允宜加強檢視移工失聯及犯罪行為之相關規範,並定期追蹤管理機制成效,俾供未來引進移工政策參考,以維社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