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發展基金111年度辦理4項業務計畫推動照顧新住民之相關措施,各業務計畫決算數為「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3,287萬1千元、「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7,261萬4千元、「家庭服務中心計畫」7,541萬7千元及「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1億8,059萬8千元。經查:
(一)辦理4項業務計畫,以推動照顧新住民之相關整體服務措施
為協助新住民適應臺灣社會,並推動整體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透過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家庭服務中心計畫」及「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等4項業務計畫,推動照顧新住民各項措施。
(二)109至111年度多項業務計畫預算執行結果差異超過10%,容待衡酌改善
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6點規定:「各基金業務計畫預算執行部門,應就各該部門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按期編製報告,其差異超過10%者,應詳予分析差異原因及提出改進意見…。」惟新住民發展基金109至111年度4項業務計畫各有4項、3項及2項業務計畫決算數與預算數差異逾10%,其中111年度「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及「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決算數與預算數差異率逾3成(詳表1),仍待檢討深究原因並衡酌調整,俾符實需。
表1 新住民基金4項業務計畫109-111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
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
家庭服務中心計畫
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
109
預算數
34,730
116,200
79,000
107,450
決算數
27,175
95,483
60,173
130,823
差異率
-21.75
-17.83
-23.83
21.75
110
預算數
36,270
112,200
79,000
125,750
決算數
36,968
70,032
67,363
163,115
差異率
1.92
-37.58
-14.73
29.71
111
預算數
35,770
108,700
78,000
138,450
決算數
32,871
72,614
75,417
180,598
差異率
-8.10
-33.20
-3.31
30.70
說 明:差異率=(決算數-預算數)/預算數*100%。
資料來源:新住民發展基金109至111年度決算書。
(三)尚待強化補助案件之核銷催辦作業,俾案件如期辦理
「新住民基金補助作業要點」訂有補助案件核銷稽催之程序,並規範違反該要點得依情節輕重,廢止或撤銷核定補助及停止申請補助1至5年,以強化該基金各項計畫補助之執行,據移民署說明,為加速案件核銷結報進度,對於已逾執行期限之未結案件均依程序執行催辦、限期要求核銷、返還補助款或移送行政執行等作業,另於辦理會計帳務專業知能講習時轉知提醒各地方政府依相關規定辦理,惟109至111年度仍各有35案、7案及24案於年底逾期未結案(詳表2),且均屬於「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及「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之補助案件(詳表3),容待檢討改善該等計畫之核銷催辦作業。
表2 新住民發展基金109-111年底逾期未結補助案件數表
年度
計畫核定案件數
年底逾期未結案件數
109
276
35
110
227
7
111
220
24
資料來源:移民署。
表3 新住民發展基金109-111年底各畫逾期未結補助案件數表
計畫名稱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
28
4
16
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
7
3
8
合計
35
7
24
資料來源:移民署。
綜上,為落實照顧新住民各項政策,移民署於新住民發展基金以4個業務計畫推動新住民照顧及輔導服務等事項,惟109至111年度多項業務計畫預算執行結果差異超過10%,允宜檢討衡酌調整;另各有7至35個案件於年底逾期未結案,且均屬於「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及「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之補助案件,允宜強化該等計畫之核銷控管作業,俾落實辦理對新住民之照顧與輔導。
(分機:8667楊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