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以下簡稱警民基金)111年度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預算數295萬5千元,決算數266萬8千元,執行率90.29%。經查:
(一)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相關規定及111年度核發情形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本基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執行勤務死亡其遺族生活之安全金。二、執行勤務受傷、失能醫療、住院及復健之安全金。三、執行勤務之其他生活、急難救助安全金。」、「前項各款安全金額、申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行政院核定。第1項因同一事由,已申請其他同性質濟助金者,應予抵充,僅發給差額;已達本基金所定給與標準者,不再發給。」111年度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核發金額266萬8千元,較110年度201萬8千元,增加65萬元(增幅32.21%)。
(二)111年度警察因公傷殘人數較110年度增加且占傷殘總數87.32%,允宜賡續檢討強化後續醫療與生活照護
據警政署統計111年度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及協勤民力等各類人員因公傷殘人數計71人,較110年度增加10人,主要係警察人員因公傷殘人數62人,較110年度50人增加所致;而因公傷殘人員中,以警察居多,111年度占比87.32%亦較110年度之81.97%增加,占比均逾8成(詳表1)。
綜上,警民基金辦理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111年度決算數266萬8千元,鑒於警察人員因公傷殘人數仍多,允宜檢討改善,並強化後續相關醫療及生活照護。
表1 110至111年度各類人員因公傷殘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類別
110年度
111年度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警察
50
81.97
62
87.32
消防
7
11.48
6
8.45
海巡
4
6.56
2
2.82
移民
0
0.00
0
0.00
空勤
0
0.00
0
0.00
協勤民力
0
0.00
1
1.41
合計
61
100.00
71
100.00
說 明:表中比率係各類別人數占各該年度總數之比率。
資料來源:警政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分機:1918 魏安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