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防制基金111年度於「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編列預算數3,452萬6千元,係補助內政部6項子計畫,主要係宣導少年反毒資訊、態樣及防制作為,以遏止毒品入侵校園與社區,並建構毒品及高關懷個案輔導網絡服務機制,降低少年藥物濫用情形及協助遠離毒害為目標。執行結果,決算數2,468萬4千元,執行率71.49%。經查:
(一)111年度毒品防制基金各業務計畫中以「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執行率最低,主要係因Covid-19疫情影響及部分市縣社工人員招募未如預期所致
依據毒品防制基金補助作業要點規定,該基金補助對象為行政院所屬二級行政機關(下稱中央主辦機關);毒品防制基金係由該基金管理會擇定111年度主要補助項目,經審查後對法務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及內政部所提業務計畫核定補助經費。該基金111年度內政部之「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預算數3,452萬6千元,決算數2,468萬4千元,執行率僅71.49%,與法務部等其他中央主辦機關之業務計畫執行率介於93.68%至101.03%相較(詳表1),明顯偏低。據該基金提供之說明資料,「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除因Covid-19疫情對於各類諮商輔導及宣導活動之辦理造成影響外,原規劃補助地方政府增聘少年輔導委員會之臨時人力,惟部分市縣之社工人員招募不易,至下半年始陸續補實,相關人事費執行數亦較預期減少。鑑於毒品防制基金年度補助經費規模有限,未來宜促請內政部審慎評估各補助項目之經費需求,並與受補助對象加強聯繫以及時瞭解執行困境,避免影響計畫成效。
表1 毒品防制基金111年度各業務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業務計畫名稱
中央主辦機關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矯正觀護社區預防毒品防制計畫
法務部
234,390
235,995
100.68%
醫療社福毒品防制計畫
衛生福利部
304,973
285,693
93.68%
校園毒品防制計畫
教育部
32,438
32,771
101.03%
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
內政部
34,526
24,684
71.49%
說 明:矯正觀護社區預防毒品防制計畫及校園毒品防制計畫,因配合實際需要,111年度部分子計畫所需經費較原編預算增加,經檢討後無法於原業務計畫總額內調整容納,爰依110年12月24日修正之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2點第3項第1款規定函報行政院,並奉行政院核定辦理。
資料來源:毒品防制基金111年度決算書。
(二)「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之「行銷推廣費」決算數較原編預算數增加4.11倍,預算編列容待精進,並宜按撙節原則支用
111年度「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合計編列行銷推廣費預算226萬7千元,決算數1,386萬1千元,增加4.11倍,主要係因該業務計畫之「曝險少年輔導天使同心計畫」、「毒品熱區翻轉計畫」及「新式反毒教育教材計畫」等3項子計畫原未編列行銷推廣費預算,嗣為配合實際需要,由各該子計畫之補助款預算調整至行銷推廣費所致。按前揭預算科目之調整雖業依110年12月24日修正之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6點第1項第7款規定報請法務部核定後辦理,然參據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意旨,毒品防制基金屬特別收入基金,且收入來源係以公庫撥款補助為最大宗(111年度決算占總收入比率99.6%),行銷推廣費之編列需有具體理由,且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鑒於行銷推廣費係決算管制性項目,爰「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關於是項經費之預算編列容待精進,並宜本撙節原則支用經費。
綜上,毒品防制基金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之2第1項規定設立之特別收入基金,基金來源仰賴國庫撥款補助,經費規模尚屬有限,允宜充分運用經費資源,以達預期成效。惟111年度毒品防制基金補助內政部之「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預算執行率未及8成,與其他業務計畫相較明顯偏低,主要係因Covid-19疫情影響及部分市縣社工人員招募未如預期所致,允宜研謀改善,俾有效達成計畫目標;另前揭業務計畫之行銷推廣費決算數較原編預算數增加4.11倍,宜以符合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所訂定「需有具體理由,且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之撙節原則檢討辦理。
(分機:1934 劉宜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