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退休基金(以下簡稱農退基金)111年度收入決算數1億653萬9千元,支出決算數3億1,851萬6千元,收支相抵後,本期短絀2億1,197萬7千元,較預算賸餘1億5,555萬2千元相距達3億6,752萬9千元。經查:
(一)依農退儲金條例規定,農民及農委會按月共同提繳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農退儲金個人專戶
政府為鼓勵農民儲蓄養老,增進農民退休生活保障,安定農村社會並促進農業經濟發展,於109年6月制定公布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以下簡稱農退儲金條例),自110年1月開始施行,農委會據以設置農退基金。依農退儲金條例規定,農民退休儲金係由農民及主管機關(農委會)按月共同提繳,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農退儲金個人專戶,以供農民未來退休養老使用,農退基金之收支、經營與管理則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辦理;農退儲金之運用,應不低於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有不足者,由國庫補足之。另農民年滿65歲得請領退休儲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依據年金生命表、平均餘命及利率等計算所得,按月定期發給。
(二)110及111年度基金投資收益均未如預期,且111年度投資收益率為負3.78%
111年底農退基金規模為82億4,785萬3千元,基金資產全年運用虧損2億1,508萬5千元,收益率為負3.78%(詳表1),不僅未達預期收益率3.29%,亦未達最低保證收益率1.1003%,據說明係因台股111年以來走勢偏弱,加權股價指數由年初至年底跌幅達22.4%,致操作績效未如預期;惟該基金110及111年度已連續2年未達預期目標,尤其111年度投資轉呈虧損,運用成效容待提升,亦使國庫須按銀行2年定存利率補足收益,允宜審酌農退基金係以追求長期穩健報酬為目標,妥善規劃適當投資策略,創造基金長期穩健之投資收益
表1 110及111年度農退基金投資收益率比較表 單位:%
運用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預期
實際
預期
實際
銀行存款
0.45
0.72
0.69
1.01
國內權益證券
5.60
27.84
5.85
-15.02
國內債務證券
-
-
1.04
1.64
合計
3.03
1.97
3.29
-3.78
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
綜上,農退基金110及111年度投資收益情形均未達預期,尤其111年度投資轉呈虧損,又未達最低保證收益率,致國庫須撥付補足收益,操作績效欠佳,允宜審慎研謀適當投資策略,創造基金長期穩健之投資收益,俾利達成保障退休農民經濟安全之目標。
(分機:8663鄭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