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水公司111年度產銷自來水營運計畫執行成果,銷售量25.58億立方公尺,給水收入282億6,969萬3千元,減除銷售成本254億1,630萬2千元、營業費用36億5,209萬6千元及財務成本7億5,796萬1千元後,銷售虧損為15億5,666萬6千元。經查:
(一)台水公司銷售自來水虧損持續增加,111年度單位虧損達0.61元,為近5年最高
彙整台水公司107至111年度產銷自來水收支概況(詳表1),並說明如下:
1.台水公司111年度售水量25.58億立方公尺,僅次於109年度25.63億立方公尺,係近5年來第2高;111年度給水收入因單位售價每度11.05元較以往年度高,故給水收入略有提升,達282.70億元。
2.售水總成本概呈上升趨勢,據台水公司說明,主要係辦理降低漏水率計畫及配合推動各項重大水資源工程,相關折舊費用持續增加,致111年度已達每度11.66元,並高於單位售價11.05元。
3.因自來水單位售價未明顯上升,又單位成本持續增加,造成單位虧損自108年起逐年擴大,111年度單位虧損每度0.61元,為近5年最高。
表1 台水公司107至111年度自來水銷售概況表
年度
107
108
109
110
111
售水量(億立方公尺)
24.72
25.00
25.63
25.02
25.58
給水收入(新臺幣億元)
271.77
275.06
280.85
274.39
282.70
售水總成本(新臺幣億元)
278.22
280.78
290.19
288.79
298.27
銷售盈虧(新臺幣億元)
-6.45
-5.72
-9.34
-14.40
-15.57
單位售價(新臺幣元/度)
11.00
11.00
10.96
10.97
11.05
單位成本(新臺幣元/度)
11.26
11.23
11.32
11.54
11.66
單位盈虧(新臺幣元/度)
-0.26
-0.23
-0.36
-0.57
-0.61
說 明:售水總成本包含銷售成本、營業費用及財務成本。
資料來源:台水公司各年度決算書。
(二)允宜積極檢討自來水經營績效,並詳實評估現行水費級距設定及計算方式之合理性,俾維公司永續發展及水資源有效運用
台水公司自來水產銷業務已連續5年虧損,相較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以下簡稱北水處)近5年自來水銷售狀況均呈單位盈餘(詳表2),差異甚大,說明如下:
1.據台水公司說明,北水處僅供水大臺北都會地區,且水源取自翡翠水庫,至台水公司供水範圍遍及全臺及離島,水源分散及部分地區水源不足,購買原(清)水費用負擔較重等,造成供水成本偏高。
2.依據台水公司及北水處現行水價計算方式,均包含「基本費」加「用水費」,其中「基本費」除水表口徑13公厘外,其餘水表口徑北水處約為台水公司2倍價格,「用水費」台水公司公司採4段計費,最高段為51度以上每度12.075元,北水處則採5段制收費,最高段別為1,001度以上,單價為每度20元,其中自201度以上,北水處收費分別為每度14元(201-1,000度)及20元(1,001度以上),均高於台水公司最高水價費率。
3.台水公司近年售水成本持續攀升,又其水價計算方式,以51度為最高級距,較不利引導用水大戶實施節水措施,為利該公司永續發展,並維水資源有效運用,允宜積極檢討自來水經營績效,並審慎檢視現行水費計算方式之合理性。
綜上,台水公司售水單位成本持續攀升,111年度決算單位虧損每度0.61元達5年最高,為利該公司永續經營及有效運用水資源,允宜加強成本控管機制,並審慎檢討現行水價計算方式之合理性。
表2 北水處107至111年度自來水銷售概況表
年度
107
108
109
110
111
售水量(億立方公尺)
6.72
6.78
7.43
7.46
7.00
單位售價(新臺幣元/度)
9.64
9.59
8.83
8.77
9.17
單位成本(新臺幣元/度)
8.33
8.92
7.89
7.88
7.97
單位盈虧(新臺幣元/度)
1.31
0.67
0.94
0.89
1.20
資料來源:北水處各年度決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