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基金111年度預算於「政府儲油、石油開發及技術研究計畫-捐助、補助與獎助」項下編列「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示範計畫」2,500萬元,執行結果,審定決算數718萬3千元,預算執行率28.73%。經查:
(一)計畫概述
據能源署說明,目前國內燃料電池供應鏈已具相當量能,本補助措施設置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於進行連續72小時試運轉、通過第三方機構現場查驗後,續進行發電系統連續3,000小時或累積達3,500小時以上之長時間運轉,以驗證發電系統之耐久性、可靠度及發電性能,協助朝商業化應用發展,並提供分散式電力來源。
能源署自98年起開始進行燃料電池應用產品示範運轉計畫,嗣為配合國家能源轉型政策,導入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之發電應用,進行系統長時間運轉,以瞭解其耐久性、可靠度及發電性能,作為該系統分散式電源之商業化規劃,並於107年公告實施「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設置補助要點」。該補助要點規定,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醫療機構及學校設置500瓩以下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每案每瓩補助7萬元,包含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新品、周邊設備及3,000小時運轉燃料費等安裝設置費用,最高補助金額以總設置費用之50%為限。自該要點生效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每年分2批次受理申請,第一批次收件期間為每年度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第二批次收件期間為每年度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
(二)雖業界普遍認為本計畫對產業發展有助益,惟實際執行成果與預期目標差異甚巨,允宜研謀有效改善方案,俾增進計畫推動成效
據能源署提供資料,於107年7月9日至109年12月31日,以及111年度依「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補助要點」辦理補助計畫,期協助業界廠商實場運轉、測試及驗證,以取得3,500小時長時間運轉穩定性、可靠度之實測數據,作為系統商業化之參考;結合國內在地氫料源應用於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提供國內分散式電力來源。107至109年度及111年度預期補助設置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容量目標依序為:171瓩、171瓩、200瓩及200瓩。據統計執行結果,107至111年度累計受理申請補助案件16件,其中109年度無申請補助案件、110年度未受理新申請補助案件,107年度核定補助瓩數171瓩,惟因其中2案之申請廠商撤案、2案未辦理後續簽約事宜,前揭4案之容量規模合計163瓩,致107年度最終實際達成僅8瓩;另111年度規劃目標200瓩、核定補助105瓩,實際達成30瓩,占年度目標(200瓩)15%(詳表1),執行成果與原規劃目標差距甚遠,執行成效容待研謀提升。
按能源署提供資料,針對經濟部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補助計畫,廠商普遍認為政府立意良善,對於產業發展有相當程度之助益。惟因國內系統設置成本仍未達市場自由化階段,加上受限於場域設置規範、缺乏實際案例,以及使用端初期投入成本較大等因素,影響廠商申請意願。
綜上,近年能源署辦理「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示範計畫」實績與預期目標差異甚巨,允宜探究申請及實際執行案件未達標之原因,並參酌市場反應意見及以前年度計畫執行經驗,滾動檢討並研謀改善與加強執行方案,俾促進業者參與意願,以增進計畫推動成效。
表1 107至111年度定置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補助計畫執行情形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瓩;件
年度
預算數
規劃目標(瓩)
執行情形
決算數
申請案件數
核定補助案件
核定補助金額
核定補助瓩數
實際達成瓩數
107
1,200
171
(說明1)0
6
6
1,193.4
171
8
108
1,200
171
27.2
2
2
461.0
70
70
109
1,500
200
27.2
0
0
0
0
0
110
1,500
(說明2)0
2,305
0
0
0
0
0
111
2,500
200
718.3
8
2
487.8
105
30
合計
742
16
10
2,142.2
346
108
說 明:1.2件計畫審查通過日期為107年12月28日,簽約日期為108年2月14日,其須於4~6個月內完成建造發電系統並通過第3方機構現場查驗後始可請領第1期補助款,爰未能於107年度撥款。
2.110年參酌以前年度計畫執行經驗及市場反應意見,修正補助要點,延長系統建置期限,並增訂得申請展延之規定,爰110年度未受理新申請案件,僅撥付108年度核定補助計畫之補助款。
資料來源:能源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