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以下簡稱營改基金)主要業務計畫包含博愛專案、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資安園區專案計畫、老舊營舍整建計畫與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111年度可用預算數238億7,846萬9千元,執行數182 億8,066萬元,執行率76.56%。未支用預算計55億9,780萬9千元,其中55億1,858 萬6千元辦理預算保留。營改基金111年度部分主要業務計畫之預算執行或有落後、或有超前,預算編列欠核實。說明如下:
(一)營改基金應妥適衡酌各項營舍及設施整建計畫之工程進度與執行能力,核實編列年度預算
據111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七)點規定:「特種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資金轉投資計畫及其他重大投資計畫應妥作可行性評估,核實成本效益分析,擬具計畫依規定程序報核,並建立計畫管控及風險管理機制;其預算之編製,應依核定計畫,衡酌工程或投資進度、財務狀況及執行能力,據以核實編列年度預算。…。」據此,營改基金宜參照工程實際進度及預算執行能力核實編列預算,並加強經費控管,以利整體資源妥善規劃運用。
(二)111年度各主要業務計畫預算執行間有未臻理想情事,允待賡續依計畫期程加速辦理
依營改基金111年度決算書總說明載以,各主要業務計畫預算執行間有未臻理想情事,茲就部分保留金額及比率較高計畫之原因,分述如下:
1.博愛專案計畫:111年度可用預算數3億1,497萬8千元(均為以前年度保留數),執行數5萬7千元,執行率0.02%。未支用預算3億1,492萬1千元全數辦理預算保留,主要係博愛分案因工程履約爭議尚未判決,致預算無法如期執行。
2.第205廠遷建專案計畫:111年度可用預算數59億9,292萬5千元(111年度預算數27億490萬元、以前年度保留數32億8,802萬5千元),執行數23億5,208萬7千元,執行率39.25%,保留數36億4,083萬8千元,主要係因水保計畫變更、南部缺工及圖說疑義等因素,影響預算執行;加以該計畫111年度執行數僅23億5,208萬7千元,遠低於以前年度保留數32億8,802萬5千元,致111年度所編預算幾全數辦理保留,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仍待加強。
3.資安園區專案計畫:111年度可用預算數1億3,792萬6千元(111年度預算數9,050萬元,以前年度保留數4,742萬6千元),執行數3,001萬3千元,執行率21.76%,保留數1億791萬3千元,執行情形欠佳,主要係工程基地植栽移植計畫經新北市政府審退等因素,致執行進度未如預期。
(三)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已連續2年補辦預算,案經行政院函請國防部督導該基金核實編列預算,以避免類此情事再度發生
110及111年度因部分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之工程進度超前,致預算不足支應,須先行辦理並補辦預算,事前規劃仍欠周延,茲分述如下:
1.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110年度報經行政院核准先行辦理,並補辦112年度預算,金額計5億6,024萬9千元,主要係「JQ專案」等10案工程預算編列不足等因素所致;嗣行政院審查營改基金擬先行辦理之事由、必要性及急迫性,雖同意先行辦理,惟仍請國防部督促營改基金未來應妥適衡酌工程進度,核實編列預算,避免類此情事再度發生。
2.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111年度報經行政院核准先行辦理,並補辦113年度預算,金額計2億1,267萬1千元,主要係因東澳嶺等6處營區設施整建工程、駐美團辦公大樓整建工程及國軍軍事博物館新建工程等進度超前,預算編列不足等因素所致,嗣行政院審查後雖同意先行辦理,惟考量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已連續2年補辦預算,為避免營改基金過度運用此一預算執行彈性機制,造成年度預算作業程序流於形式,爰再次建請國防部督促營改基金未來應妥適衡酌工程進度,核實編列預算,避免類此情事再度發生。
(四)111年度部分主要業務計畫之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未相契合,作業難稱允妥,且經審計部研提審核意見要求改善
審計部112年度查核發現,營改基金111年度第205 廠遷建專案計畫及資安園區專案計畫之預算執行率各僅39.25%及21.76%,未達4成;惟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110年度及111年度因部分工程進度超前致預算不足支應,奉准先行辦理並分別補辦112年度預算5.60億元及113年度預算2.13億元,顯示營改基金各主要業務計畫之預算執行或有落後、或有超前,經審計部研提審核意見,要求注意改善。考量營改基金111年度保留數55億1,858 萬6千元,占可用預算數之23.11%,比率偏高,復又於年度進行中,屢以業務需要及預算編列不足等由,報請行政院同意先行辦理,作業難稱允妥。
綜上,國軍各項營舍整建計畫所涉經費龐鉅,允宜妥善規劃運用國家整體資源,並加強預算執行進度控管,以達計畫預期成效;惟111年度部分主要業務計畫預算執行間有未臻理想情事,且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已連續2年(110及111年度)因預算編列不足,須先行辦理並補辦預算,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均有待加強,嗣營改基金仍宜妥為衡酌各計畫工程進度,審慎評估實際經費需求,並核實編列預算,俾增執行效益。
(分機:8665鍾俊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