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基金(下稱社福基金)111年度預算「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13億3,908萬9千元,決算數14億454萬3千元,執行率為104.89%;係補助衛福部及所屬社會福利機構、社家署、市縣政府與各社會福利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基金會等申請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所需經費,該基金就超支部分報經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院授主基營字第1110202219號函同意併決算辦理。經查:
(一)社福基金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獲配金額,辦理推展社會福利服務方案及計畫
公益彩券回饋金係自第3屆公益彩券發行機構依甄選出價結果,繳付財政部之款項,每年回饋20億8,680萬元,第4屆(103年至112年)起每年提高至27億元,由得標者繳付,並依公益彩券回饋金運用及管理作業要點分配各機關。社福基金就公益彩券回饋金獲配金額辦理推展社會福利服務方案及計畫,並納入年度預算。
(二)該基金經費來源尚可預期,部分計畫科目卻連續4年度超支併決算且111年度數額較110年度遽增
揆諸106至111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獲配情形(詳表1),各年度均按預算如數分配,經費來源尚可預期,該基金可據此調控規劃運用事宜;惟參據同期間「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執行情形(詳表2),自108年度起已連續4年超支併決算,超支數介於728萬3千元至6,545萬4千元間,111年度更較110年度數額遽增,為避免超支數額持續擴大,允宜參據申請態樣及經費趨勢協助受助單位,俾精進預算作業。
表1 社福基金106至111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收入預決算對照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預算數
1,346,831
1,465,872
1,416,953
1,415,764
1,443,779
1,373,358
決算數
1,346,831
1,465,872
1,416,953
1,415,764
1,443,779
1,373,358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本中心彙製。
表2 社福基金106至111年度「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之捐助、補助與獎助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預算數
1,257,889
1,335,992
1,291,836
1,357,291
1,419,237
1,339,089
決算數
1,161,221
1,158,032
1,299,119
1,404,281
1,445,263
1,404,543
超支(賸餘)數
-96,668
-177,960
7,283
46,990
26,026
65,454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各年度決算書,本中心彙製。
(三)宜避免常態性辦理超支併決算,以昭慎重
按預算法第89條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種基金…其預算之編製、審議及執行…準用營業基金之規定。」同法第87條第1項規定:「各編製營業基金預算之機關,…其配合業務增減需要隨同調整之收支,併入決算辦理。」旨在賦予特種基金因應業務需要隨同調整收支,因應外來狀況重大變遷或實際需要,增加預算執行彈性及機動應變能力;特種基金宜審慎估計需求,衡酌緩急執行業務,持續精進及覈實編列、執行預算,避免過度使用執行彈性,經常辦理超支併決算,以昭慎重。
綜上,公益彩券得標者繳付回饋金分配各機關運用,社福基金就其獲配金額辦理推展社會福利服務方案及計畫,106至111年度均按預算如數分配,經費來源尚可預期;惟「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項下捐助、補助與獎助自108年度起已連續4年度超支併決算且數額擴增,允宜精進預算作業,避免經常辦理超支併決算,俾提高管控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