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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二、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迄112年底優先推動地區仍有30處尚未提案,已通過計畫中提案單位尚未提出申請或申請後主動撤案者占比近3成,允宜檢討加強輔導措施,並協助整合地方創生相關資源 日期:113年9月 報告名稱: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務預算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面對我國總人口減少、都市人口過度集中、區域發展失衡等問題,行政院108年1月核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期透過中央與地方密切合作並凝聚共識,建立地方創生完整生態系,以逐步促進島內移民,達成「均衡臺灣」之核心目標,該計畫並將134處鄉鎮區列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由中央政府協助該地區提出地方創生事業提案等。經查:

(一)108至112年地方創生計畫提案情形概況

經洽國發會提供地方創生計畫之提案情形,自108年推動截至112年底止,累計各地方政府已提報189件地方創生計畫,141件已於「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中通過,媒合相關資源開始執行,其餘48件輔導中。已提報案件中,地方提案計120件,通過者87件,輔導中33件,另循多元徵案管道提案者計69件,通過者54件,輔導中15件(詳表1)。已通過工作會議之案件以區域別觀之,以中部區域52件最高,南部區域36件次之,惟通過案件中多元徵案比率約占38.30%,仍待加強推廣,以加速地方創生之推動。

表1 地方創生計畫截至112年底止辦理情形表(市縣別) 單位:案

區域別

縣市

已通過工作會議

已收件輔導中

地方提案

多元徵案

合計

地方提案

多元徵案

合計

北部

基隆市

0

1

1

1

0

1

新北市

7

4

11

4

0

4

桃園市

2

0

2

0

0

0

新竹縣

2

0

2

1

2

3

北部小計

11

5

16

6

2

8

中部

苗栗縣

4

5

9

4

1

5

台中市

3

4

7

3

0

3

彰化縣

8

0

8

3

2

5

南投縣

9

2

11

0

1

1

雲林縣

14

3

17

0

0

0

中部小計

38

14

52

10

4

14

南部

嘉義市

0

2

2

0

0

0

嘉義縣

3

4

7

2

0

2

台南市

4

4

8

0

2

2

高雄市

5

5

10

6

1

7

屏東縣

8

1

9

5

0

5

南部小計

20

16

36

13

3

16

東部

宜蘭縣

1

6

7

1

1

2

花蓮縣

3

3

6

1

1

2

台東縣

14

7

21

0

1

1

東部小計

18

16

34

2

3

5

離島

澎湖縣

0

2

2

1

2

3

金門縣

0

0

0

1

1

2

連江縣

0

1

1

0

0

0

離島小計

0

3

3

2

3

5

合計

87

54

141

33

15

48

總計

189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發會提供資料。

(二)截至112年底止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尚有30處未提案,允宜加強輔導及協助整合當地提案與需求

「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經評估全國各鄉鎮區經分析人口變化率、人口規模、居民收入等因素,並考量資源運用優先順序及地區居民經濟弱勢情形,爰將134處鄉鎮區列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自108年起推動,迄112年底已提案者104處,其中召開輔導會議調整中16處,尚未提案者仍有30處,占優先地區總數比率22.39%(詳表2);另以區域別觀之,南區尚未提案比率達32.20%,仍待研謀加速推動。詢據國發會說明:尚未提案之地區,考量地方政府提案量能趨於飽和,為加快推進地方創生之步伐,不僅以地方政府作為單一提案平台,將加強輔導地方團隊、青年培力工作站等,透過多元徵案方式鼓勵提案,地方事業體如有好的提案構想,在兼顧在地性、公共性、持續自主營運模式等前提下,由分區輔導中心協助納入地方政府之地方創生計畫或協助整合當地其他相關事業提案與需求,匯集為整體性地方創生計畫後並依程序辦理。

表2 截至112年底止尚未提案之優先推動地方創生地區一覽表

單位:處

區域

優先推動地方創生 地區鄉鎮區

尚未提案鄉鎮區

尚未提案比率(%)

北區

6

0

0

中區

43

7

16.28

南區

59

19

32.20

東區

26

4

15.38

合計

134

30

22.39

說 明:北、中、南、東區包含縣市詳表1。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發會提供資料。

(三)已通過地方創生計畫中,提案單位尚未提出申請或申請後主動撤案者計309項,占比近3成,容有精進空間

截至112年底止,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已通過141件地方創生計畫,共計1,095項事業提案,經統計地方創生事業提案截至112年底止辦理情形(詳表3),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且已結案或刻正執行中,計674項(占提案總數比率61.55%);提案單位已提出計畫申請,並刻正審議者,計34項(占比3.11%);經中央主管機關完成審議,核定不予補助或投資計16項(占比1.46%)。

惟提案單位尚未提出申請或申請後主動撤案者計309項,占比28.22%,仍有待精進之處;詢據國發會說明:提案單位主動撤案多因內部人力問題、計畫執行緊湊及地方團隊整合困難,計畫修改期間業經多次與地方團隊討論亦未能達成共識等,導致計畫無法完成;將透過分區輔導中心於提案階段加強輔導,協調相關部會預先審查申請文件,評估整合跨部門意見,確保土地、建管等相關法規之合規性,並於輔導會議中確認計畫可行性,從而降低民間投入阻礙,於通過「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後,能順利推進後續執行工作,以提升執行效率。

表3 地方創生事業提案截至112年底止辦理情形表

執行進度

件數(項)

比率(%)

合 計

1,095

100

已結案或刻正執行中

674

61.55

提案單位已提申請,刻正由中央部會審議中

34

3.11

提案單位

未提申請

249

22.74

申請後主動撤案

60

5.48

不需送件(純民間投資案)

62

5.66

中央部會核定不予補助或投資

16

1.46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綜上,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自108年起推動,惟迄112年底優先推動地區仍有30處尚未提案,且已通過之地方創生計畫中,提案單位尚未提出申請或申請後主動撤案者占比近3成(28.22%),允宜審慎檢討尚未通過或尚未結案之地方創生計畫或事業提案所遇挑戰,強化相關協助或輔導措施,俾利推動地方創生工作。

(分機:8652 廖怡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