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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一三、僑外生來臺就學存有休退學人數增加,畢業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欠缺人才有落差,及攬才育才制度漏洞等情事,允宜檢討精進招收僑外生來臺就學及留臺政策 日期:113年9月 報告名稱: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務預算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為因應國內少子女化及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教育部持續推動擴大吸引及招收僑生、港澳生及外國學生(以下簡稱僑外生)來臺留學及研習,以深化國際人才交流。惟吸引僑外生來臺就學及留臺政策措施尚有部分缺失待積極檢討精進,茲說明如次:

(一)擴大招收僑外生、培育及延攬新南向人才相關計畫推動情形

1.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外生:教育部「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於111年4月發布,並於112年10月修正,採「重點產業系所招生」及「設立國際專修部」2項策略推動,在確保僑外生具備語言能力及獲得學習與生活輔導等要件下,提供學校國際招生彈性措施,以充實僑外生生源,並促進優秀人才留臺就業。目標使整體僑外生招生數從110年1萬4,000人提升至119年4萬2,000人,預計成長3倍。111及112學年度重點產業系所及國際專修部合計核定校數分別為59校及73校,註冊人數分別為1,815人及4,764人,111及112年度決算數合計1億8,180萬元(詳表1)。

表1 「重點產業領域擴大招收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實施計畫」辦理情形表 單位:校;人;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1學年度

112學年度

1.核定校數

59

73

(1)重點產業系所

27

29

(2)國際專修部

32

44

2.註冊人數

1,815

4,764

(1)重點產業系所

793

972

(2)國際專修部

1,022

3,792

項目

111年度決算

112年度決算

3.經費

46,750

135,050

(1)重點產業系所

(未涉補助)

(未涉補助)

(2)國際專修部

46,750

135,050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113年9月6日)。

2.延攬新南向國家學生來臺就學及留臺:結合「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既有成果,辦理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持續推動新南向培英專案獎學金及「新南向及先進國家優秀青年學子來臺蹲點計畫」等,擴大新南向及全球先進國家優秀學子,來臺短期研究或實習。而「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自106至109年度完成政策中長程目標並提交總結評估報告後,自110年度起改為年度計畫納入常態性業務;106至109年度及110至112年度累計決算數各為39.17億元及31.89億元,分別占累計預算數56.82億元及46.40億元,僅68.94%及68.73%,執行狀況欠佳(詳表2)。

表2 教育部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主軸

106至109年度

110至112年度

累計預算數

累計決算數

累計預算數

累計決算數

Market:提供優質教育產業、專業人才雙向培育

4,053,016

2,548,788

3,342,787

2,094,980

Pipeline:擴大雙邊青年學者及學子交流

1,099,374

881,391

1,000,431

793,702

Platform:擴展雙邊教育合作平臺

529,980

487,044

296,450

300,217

合計

5,682,370

3,917,223

4,639,668

3,188,899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二)僑外生畢業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未盡相符

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分為11領域、27學門,據教育部提供僑外生畢業生前3大就讀領域及學門人數,111學年度以「商業、管理及法律領域」之「商業及管理學門」2,739人最多,其次為「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之「工程及工程業學門」2,249人,第3為「人文及藝術領域」之「藝術學門」1,019人(詳表3)。而據國發會分析112至114年度重點產業欠缺人才,以「智慧機械」產業別之職缺最多,尤以智慧生產工程師、機器聯網與應用工程師及機器人感知系統工程師短期最難尋覓;而招募困難且具海外攬才需求之主要職業有軟(韌)體設計工程師、電子工程師等工程師類;爰111學年度僑外生畢業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未盡相符,允宜檢討招生措施俾利僑外生留臺貢獻所長。

表3 111學年度大專校院僑外生畢業生主要就讀領域 單位:人

前3大就讀領域

學門

畢業生人數

1.商業、管理及法律領域

1-1.商業及管理學門

2,739

1-2.法律學門

23

2.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

2-1.工程及工程業學門

2,249

2-2.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

295

2-3.製造及加工學門

117

3.人文及藝術領域

3-1.藝術學門

1,019

3-2.語文學門

913

3-3.人文學門

176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三)僑外生來源以新南向國家為主,惟存有休學及退學比率增加,及攬才育才制度缺失等尚待檢討精進之處

1.111年度僑外生來源以越南、印尼等新南向國家為主:據教育部統計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主要來源國家,比較101及111年度,10餘年來除美國外均為亞洲國家(地區),且以新南向國家為主,其中印尼由101年度2,903人增至111年度1萬6,639人,越南由3,918人增至2萬3,728人,越南及印尼成為境外學生最大來源國(詳表4)。

表4 101及111年度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來源國家前10名明細表

單位:人

101年度

111年度

國家(地區)

人數

國家(地區)

人數

1.大陸地區

17,454

1.越南

23,728

2.馬來西亞

9,490

2.印尼

16,639

3.日本

4,904

3.馬來西亞

12,378

4.澳門

4,514

4.香港

9,248

5.越南

3,918

5.日本

6,539

6.美國

3,594

6.泰國

4,047

7.香港

3,189

7.大陸地區

3,150

8.印尼

2,903

8.美國

3,124

9.南韓

2,768

9.印度

3,029

10.泰國

1,446

10.菲律賓

2,969

說 明:包含學位生及非學位生。

資料來源:教育部網站「大專校院境外學生來源國家分布」(113年8月12日檢索)。

2.僑外生休退學比率增加惟復學人數仍低:111學年度僑外學位生人數6萬4,817人,學年底處於休學狀態人數3,446人,學年間復學僅616人,休學比率5.32%,為107學年度以來次高;至退學人數5,343人,退學比率7.62%,為107學年度以來最高(詳5)。另111學年度僑外生畢業後留臺工作比率雖增至47.86%,允宜持續追蹤畢業3年或5年之留臺工作狀況,俾利評估相關留才措施效益。

表5 大專校院僑外生(學位生)休、退、復學及畢業人數概況表

單位:人;%

學年度

項目

107

108

109

110

111

在學人數[A]

52,964

55,177

56,355

61,090

64,817

休學人數[B]

2,548

2,996

2,898

3,197

3,446

休學比率[B/A]

4.81

5.43

5.14

5.23

5.32

復學人數

389

430

686

593

616

退學人數[C]

3,938

4,167

3,464

4,439

5,343

退學比率[C/(A+C)]

6.92

7.02

5.79

6.77

7.62

畢業人數[D]

10,547

10,241

11,045

13,666

12,801

畢業後留臺工作人數[E]

2,913

3,507

4,683

6,366

6,126

畢業生留臺比率[E/D]

27.62

34.24

42.40

46.58

47.86

說 明:1.僑外生(學位生)係僑生(含港澳)、正式修讀學位外國學生(111及112學年含國際專修部華語先修班),不含陸生及境外專班。

2.休學人數指該學年底處於休學狀態之人數。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3.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尚有諸多缺失待改進: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數量由108學年度47班增至112學年度123班,學生人數亦由1,584人增至4,272人(詳表6)。惟據教育部查核指出尚有多項缺失待改進,如: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校外實習場域及實習內容與學生系科專業關聯程度低、學生實習比例偏低、實習機構應分別列計實習津貼與工讀薪資、實習為課程故實習津貼不應扣除勞保費等項;另在技專校院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校內課程之缺失略為,學生未具華語文能力A2(含)級以上證明、對缺課或休退學之學生未持續追蹤或建立紀錄、「全國大專校院境外生資料管理資訊系統」登錄錯誤、學生未與媒合廠商簽訂工讀合約、學生自行尋找廠商工讀卻無薪資單、缺校外實習委員會會議紀錄等。

表6 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招生情形 單位:班;人

學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1.專班數量

47

34

78

92

123

(1)學位班

46

34

78

92

123

(2)非學位班

1

-

-

-

-

2.學生人數

1,584

1,115

2,888

3,368

4,272

(1)學位班

1,554

1,115

2,888

3,368

4,272

(2)非學位班

30

-

-

-

-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4.監察院曾就境外學生行方不明或「假留學、真打工」等情事予以糾正:監察院112年對國際留學生來臺就學政策衍生之亂象予以糾正,略以,我國大學受少子女化影響生源,積極招收境外生,惟該措施卻導致「假留學、真打工」亂象,而變相成為輸入勞動力之制度漏洞,損及我國際形象。113年再就境外學生來臺後失聯等情事進行調查,略以,大專院校境外學生入境後行方不明失聯與在臺從事非法活動人數增加,教育部允應就逾期居留、休退學比率偏高及失蹤人數偏高之境外學生來源國家,研謀周延具體防範措施,並建立查核機制督導學校依規定通報,避免大專校院成為外來人口管理之漏洞;又為避免失聯學生在臺從事非法工作,並於退學後確保其能安全離境返國,允應建立具體規範以進行學生退學或失聯之後續追蹤處理。

綜上,鑒於僑外生畢業生就讀領域與我國重點產業人才需求未盡相符,而僑外生來源以新南向國家為主,休學及退學比率增加,且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有學生未具華語文能力證明等缺失,及攬才育才制度漏洞等尚待檢討精進之處,允宜檢討精進僑外生來臺就學及留臺等政策措施,及強化求學期間之輔導管理與畢業留臺之追蹤機制,俾吸引優質學生來臺就學,並培養符合產業需求之僑外生留臺。

(分機:1921 林佑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