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減輕家庭或個人承受高齡、身心障礙、遺族、疾病與健康、生育、家庭與小孩、失業、職業傷害、住宅,以及其他風險或負擔,提供全民享有健康及最低生活保障。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下稱主計總處)統計,我國111年度(最近期,下同)社會保障支出新臺幣(以下同)2兆5,342億元,社會給付占98.7%,其中又以高齡社會給付占45.4%居首,主要係政府推動福利政策及人口高齡化趨勢,致高齡社會給付隨之上升。茲評析如下:
(一)政府高齡社會給付概呈攀升趨勢,於111年度達1兆1,357億元,占GDP之5%
中央及地方政府含退休(或老年)給付及老人之生活津貼、居家照護、安置及慰問等福利救助措施在內,我國高齡社會給付自89年度3,616億元成長至111年度1兆1,357億元(詳表1),成長逾2.14倍,占GDP之5%。主要係97及98年開辦勞保年金、國民年金與長照服務,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且因人口高齡化,領取退休金人數、照顧服務量能增加所致;其中國民年金保險於97年開辦時,部分民眾誤解勞保退保而改保國民年金較為有利,引發勞保老年給付請領潮,給付金額爰大幅增加,98年度雖略為下滑,後續則概呈逐年穩定攀升趨勢。
表1 89至111年度我國政府高齡社會給付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金額
3,616
4,198
4,733
4,672
5,000
5,720
5,616
5,916
7,695
5,496
5,503
5,879
年度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金額
7,535
7,763
7,641
8,282
9,065
9,852
9,943
10,391
11,123
11,048
11,357
說 明:詢據主計總處略以,統計事項涵括中央及地方機關資料,上年度數據皆請各該機關重新檢視,或有修正。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網頁,本中心彙製。
(二)高齡社會給付以社會保險計畫為主,其未來或有給付責任之財務壓力沉重,宜進行長期財務安全規劃
111年度高齡社會給付以社會保險計畫1兆344億元為主,占比91.1%。觀諸近8年度(104至111年度,以下同)11項高齡社會給付之社會保險計畫情形(詳表2),除110年度經費略較109年度下滑外,餘概呈趨增之勢;前4大經費項目依序為勞工保險、軍公教退休撫卹(新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舊制)退休或老年給付、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提供國民老年經濟安全保障。
表2 近8年度高齡社會給付之社會保險計畫數額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計畫名稱\年度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
勞工保險
234,546
277,071
340,443
345,083
369,202
402,316
408,131
425,681
2
公教人員保險
29,349
26,433
21,741
20,172
21,807
19,472
20,653
26,686
3
軍人保險
6,875
6,960
4,945
2,728
3,842
5,583
6,090
7,502
4
其他社會保險
54,076
54,756
53,852
52,654
51,527
52,309
51,357
50,002
5
軍公教退休撫卹(新舊制)
304,445
318,529
320,682
320,830
309,915
297,907
296,975
296,336
6
勞工退休基金(新制)
12,322
15,838
18,178
18,692
23,684
24,289
30,766
28,552
7
勞工退休基金(舊制)
56,907
70,009
78,681
78,256
83,351
113,778
85,960
83,079
8
私立學校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
6,400
5,271
5,665
6,610
6,444
8,132
8,346
8,395
9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
59,080
64,664
68,547
71,972
74,709
78,980
80,563
82,373
10
公營事業職業退休基金
16,274
17,274
17,397
16,527
17,123
18,485
18,854
17,578
11
其他退休撫卹基金
7,543
7,562
7,549
7,776
7,945
8,171
8,150
8,211
合計
787,817
864,366
937,680
941,300
969,550
1,029,422
1,015,846
1,034,396
說 明:1.其他社會保險如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等。
2.其他退休撫卹基金如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修正施行前退休撫卹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等。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網頁,本中心彙製。
據審計部總決算審核報告顯示,中央及地方政府112年度各職業別退休與保險之未來或有給付責任,含勞工保險未提存金額12兆872億元、軍公教退休撫卹(新舊制)未提撥金額6兆1,409億元、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772億元、國民年金保險未提存金額7,117億元、軍人保險未提存金額356億元等,財務壓力沉重。由於我國國民平均餘命增加,致領受年金期間逐年拉長,在少子女化及高齡化趨勢下,繳少領多問題將陸續浮現,允宜進行長期財務安全規劃,俾免衍生財務失衡、代際移轉等問題。
(三)隨著長照服務普及與高齡化影響,政府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經費逐年成長,於111年度達1,013億元
111年度高齡社會給付項目以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經費1,013億元居次,各級政府經費占比分別為中央76.1%、地方23%及其他福利0.9%,中央負擔之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經費比重較高。政府為因應高齡社會快速變遷,並積極推展各項福利服務,以落實老人權益保障,近8年度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經費逐年成長(詳表3),茲就主要項目說明如下:
1.長照服務經費隨著服務普及劇增:是項經費原由公務預算編列,於106年6月3日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下稱長照基金)設置後改以特種基金預算支應;隨著長照2.0實施,長照服務布建及使用程度日漸普及,相關經費逐年攀升,自104年度30億1,200萬元劇增至111年度537億800萬元,占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經費半數以上,成長16.83倍,增幅最大。
2.地方政府老人福利經費擴增:是項經費自104年度149億1,000萬元擴增至111年度222億6,100萬元,增加73億5,100萬元,增幅49.3%;參據各地方政府列舉福利措施如百歲老人敬老禮金、歷經戰地軍管時期老人慰助金、悠遊卡敬老卡、iPASS一卡通敬老卡、敬老三節慰問金、重陽節敬老禮金、敬老愛心卡、外籍人士敬老卡、老人免費健康檢查、老人輔具補助及敬老福利津貼等。
3.低、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增加:政府按低、中低收入老人家庭經濟狀況每人每月發給生活津貼,是項經費自104年度96億3,100萬元擴增至111年度161億3,500萬元,增加65億400萬元,增幅67.53%。
4.退除役官兵安養及養護經費縮減:由於榮民人數減少,是項經費自104年度92億7,500萬元縮減為111年度59億4,100萬元,減幅35.95%。
表3 近8年度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高齡給付數額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序號
1
2
3
4
5
合計
類別
中央
地方
中央
中央
其他
預算別
原列於公務,後以特種基金支應
公務
公務
年度\計畫
長照服務
縣市老人福利
低、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退除役官兵安養及養護
104
3,012
14,910
9,631
9,275
3,577
40,405
105
3,341
16,171
10,207
8,591
3,802
42,112
106
8,992
16,027
10,627
7,982
3,860
47,488
107
14,425
17,273
11,320
7,420
2,593
53,031
108
28,000
19,569
12,176
6,879
2,921
69,545
109
39,767
19,964
13,783
6,609
2,789
82,912
110
43,505
21,351
15,010
6,249
2,843
88,958
111
53,708
22,261
16,135
5,941
3,262
101,307
說 明:其他含生活救助、其他救助及老人照顧等中央政府經費、鄉鎮社會福利等地方政府經費及其他福利。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網頁,本中心彙製。
(四)長照基金收入來源穩定性偏弱,為高齡社會之永續發展,亟待進行制度長遠規劃
長照基金主要收入來源依序為房地合一稅、菸稅、遺產及贈與稅等(詳表4),近年概受惠於美中貿易戰,供應鏈移轉帶動我國經濟景氣,加以政府推動青年購屋政策,房市交易活絡,進而使房地合一稅增加,致長照基金獲配數上升。惟民眾日益倚賴長照服務,該基金用途自109年度決算數416.91億元劇增至112年度之677.61億元,增幅62.53%。倘以長照基金114年度本期短絀預算案數120.78億元為標準設算,114年底預估基金餘額1,387.34億元尚能支應11年(詳表5)。由於長照基金收入來源受政策、環境等因素影響,穩定性偏弱,且政府撥補預算受各年度財政收支結果影響,亦難謂穩固,亟待進行制度長遠規劃。
表4 109至116年度長照基金收入來源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科目\年度
109年
決算數
110年
決算數
111年
決算數
112年
決算數
113年
預算案數
114年
預算案數
115年
推估數
116年
推估數
房地合一稅
130.60
277.69
497.59
543.64
422.74
400.52
413.31
425.71
遺產及贈與稅
88.88
121.40
124.97
157.55
68.86
82.54
82.54
82.54
菸稅
295.09
301.44
296.88
275.32
276.00
261.00
261.00
261.00
菸品健康福利捐
0.29
0.30
0.30
0.28
0.26
0.27
0.27
0.27
其他收入
22.64
19.58
18.42
23.08
8.82
13.93
13.93
13.93
基金來源
537.50
720.41
938.16
999.87
776.68
758.26
771.05
783.45
資料來源:長照基金。
表5 106至116年度長照基金預決算數及推估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基金來源
基金用途
本期賸餘
期末基金
餘額
109年度
決算數
537.50
416.91
120.59
541.51
110年度
決算數
720.41
454.19
266.22
807.73
111年度
決算數
938.16
559.09
379.07
1,186.81
112年度
決算數
999.87
677.61
322.26
1,509.07
113年度
預算案數
776.68
828.18
-51.50
1,070.72
截至6月底實現數
477.34
240.41
114年度預算案數
758.26
879.04
-120.78
1,387.34
115年度推估數
771.05
-
-
-
116年度推估數
783.45
-
-
-
資料來源:長照基金。
(五)65歲以上老年人口預計於2050年達766萬人,隨著人口結構轉變,允宜審慎配置資源,俾使政府福利政策永續
現下我國勞動力相對充裕,經濟與商業活動尚能帶來稅賦收入及財政資源,提供各類高齡福利措施;惟隨著老年人口快速成長,其占總人口比率持續攀升,2018年業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預計於2025年時,我國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例將超過20%,接近聯合國定義之超高齡(super-aged)國家(老人人口占21%),且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11年8月推估長期人口趨勢,至2050年65歲以上老年人口達最高峰766萬人,至2070年青壯年人口將僅略高於65歲以上老年人口,扶老比上升(詳圖1),人口結構轉變為老年人口為主,然勞動力卻呈下降趨勢,面臨人口結構變遷過程中,世代間資源配置宜審慎取得動態平衡,俾使政府福利政策永續。
圖1 我國三階段年齡人口及扶老比趨勢圖
資料來源:國發會111年8月22日「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22年至2070年)簡報」(查閱時間:113年9月6日)。
綜上,隨著高齡人口增加,政府推動社會保險、老人福利服務及長照政策等各類高齡福利措施,由於長照服務日漸普及,我國高齡社會給付自89年度3,616億元攀升至111年度1兆1,357億元,成長逾2.14倍,居社會保障支出首位;在少子女化及高齡化雙重趨勢下,人口結構轉變,勞動力衰退,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於2050年達到最高峰,財務壓力沉重,允宜進行長期財務安全規劃,審慎配置資源,俾使政府福利政策永續。
(分機:1933 張峻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