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我國112年度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已略具成果,惟我國相關勞動參與率多低於國際主要國家,尚有成長空間,允宜精進分齡分眾措施及績效指標,俾利有效提升各年齡層勞動力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我國將於2025年由高齡社會邁入超高齡社會,人口高齡化下之經濟安全及勞動力短缺問題等議題普遍受各界重視,為提升我國勞動力,政府近年陸續推動多項高齡化就業措施。經查:
(一)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於109年12月4日起施行,以維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
我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於108年12月4日制定公布,行政院定於109年12月4日施行,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分別定義為年滿45歲至65歲及逾65歲之工作者,藉由專法以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促進高齡者之再就業,保障經濟安全,鼓勵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維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就業權益,建構友善就業環境,促進其人力資源之運用。
(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自112年5月1日起實施,預計3年內投入98億元,增加30萬名勞動力
為落實「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並促進高齡者就業」,勞動部結合經濟部、衛福部、教育部等10部會,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2023至2025年)」,規劃6大面向、24項就業促進措施及81項具體作法,自112年5月1日起實施,為期3年,各機關預計投入98億1,347萬1千元,預計每年至少增加10萬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力;按勞動部統計,112年度各部會已投入35.82億元辦理相關業務(詳表1)。
表1 112年度「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2023-2025年)」預算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目標方案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一、消弭年齡歧視,打造友善安全職場
57,137
55,427
97.01
二、強化職場競爭力,協助續留職場穩定就業
2,103,558
2,646,273
125.80
三、開發工作機會,促進人力資源運用促進
860,612
880,327
102.29
合計
3,021,307
3,582,027
118.56
資料來源:勞動部發展署。
為精進本計畫就業協助措施,勞動部分別於112年5月24日修正發布「僱用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畫」及112年11月13日發布「5050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計畫」等,以強化退離職場之壯世代勞工再就業意願及開發潛在勞動力,112年度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力分別為469萬1千人及41萬2千人,勞動參與率分別為66.35%及9.91%,均高於109年度,已略有成效,且達103年度以來之新高(詳表2)。
表2 103-112年我國勞動力及勞動參與率統計表-按年齡別表
單位:千人;%
年度
(平均)
勞動力
勞動參與率
全體勞動力
45-64歲
65歲以上
全體勞動參與率
45-64歲
65歲以上
103
11,535
4,170
238
58.54
61.65
8.68
104
11,638
4,246
251
58.65
61.89
8.78
105
11,727
4,320
259
58.75
62.42
8.61
106
11,795
4,366
272
58.83
62.82
8.58
107
11,874
4,408
281
58.99
63.21
8.43
108
11,946
4,438
291
59.17
63.49
8.32
109
11,964
4,473
323
59.14
64.00
8.78
110
11,919
4,518
353
59.02
64.65
9.18
111
11,853
4,570
382
59.18
65.49
9.62
112
11,943
4,691
412
59.22
66.35
9.91
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查詢網(查詢日期:113年6月7日)。
(三)我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率多低於國際主要國家,尚有成長空間
經參酌2022年國際勞動參與情形(詳表3),我國45至49歲者勞參率為85.1%低於日本及新加坡(均為89.1%),高於美國(82.6%)、南韓(80.3%);惟50歲以上各年齡組勞參率大多低於各國,且差距隨年齡增長而擴大,我國65歲以上者勞參率為9.6%,遠低於美、日、星及韓國之介於19.2%至37.3%,尚有成長空間。
表3 2022年國際勞動力參與率-按年齡分表
資料來源:勞動統計專網/電子書/111年國際勞動統計(表1-5)(查詢日期:113年7月12日)。
進一步探究112年度我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失業原因,以「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占50.99%為最高,「對原有工作不滿意」占27.60%、「季節性或臨時性工作結束」占14.31%分居二、三名;「年齡限制」為其求職過程中主要遭遇困難,又為受僱者於求職或職場上遭遇就業歧視以「年齡歧視」為最多。
112年度我國45至64歲非勞動力約239萬4千人,其中曾經就業者約占為4.88%,及曾經找尋工作者占0.17%(包括因認為無工作機會占45.85%,及因認為本身資歷限制而無合適工作機會占45.84%);主管機關允宜針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失業、尋職及職場上困境予以必要協助,以提高就業機會與意願。
(四)由於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年齡區間較廣,所規劃各年齡層推動措施有別,允宜精進分齡分眾推動不同措施及績效指標,俾利績效控管
本計畫預期3年達成效益為:(1)產出指標: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每年持續增加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人數,由112年17.2萬人增加至114年18.2萬人。(2)結果指標:每年提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力參與率,勞動力由112年1月 500萬人增加至114年530萬人,累計增加30萬人,提升勞動參與率至70%。
按本計畫第伍點策略與措施所示,係採分齡分策略規劃,45至54歲以現行措施持續推動協助就業;55至64歲新增計畫加強推動促進就業;65歲以上鼓勵持續工作活躍老化進行;惟按本計畫所列各項具體作法之服務對象,多同屬不限定對象或通用,專屬高齡者項目計有「繼續僱用屆齡65歲者續留職場」等4項、專屬退休者或銀髮族者計6項,專屬中高齡者1項等。
由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所涵蓋年齡區間較大,按年齡5歲為區間進一步分析勞動參與率(詳表4),綜觀近10年各年齡組勞動參與率均以112年為最高;另橫觀各年齡區間之勞動參與率,自106年以後以35至39歲組為最高,45歲上各組之則下降快速,尤其65歲以上組未達10%。
表4 我國主要年齡層勞工勞動參與率情形彙整表 單位:%
年度(平均)
總計
35-39歲
40-44歲
45-49歲
50-54歲
55-59歲
60-64歲
65歲以上
103
59.00
83.77
84.48
80.21
69.63
54.41
35.61
8.68
104
58.65
83.87
84.86
80.92
70.34
55.08
35.77
8.78
105
58.75
84.71
85.16
81.68
71.44
55.67
36.35
8.61
106
58.83
85.85
84.77
82.66
72.47
55.66
36.65
8.58
107
58.99
87.10
84.34
83.96
73.54
55.63
36.70
8.43
108
59.17
89.16
83.55
84.71
74.43
56.08
36.70
8.32
109
59.14
89.56
84.58
84.12
75.19
57.55
37.70
8.78
110
59.02
89.61
85.54
84.42
75.37
58.87
38.64
9.18
111
59.18
90.38
86.54
85.07
76.30
59.64
39.55
9.62
112
59.22
90.76
87.18
85.41
77.19
61.00
40.55
9.91
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查詢網(查詢日期:113年7月3日)
隨著年齡增長,各年齡層勞工之專業程度、工作經驗、健康狀況、學習力、反應力及專注度等相關條件不一,勞動參與率也差異頗大,本促進計畫之各項措施未按年齡別區分績效指標,恐未能充分反映各年齡層推動成效,有限資源是否有效分配,有待持續精進。
綜上,為因應高齡化社會,我國自109年12月4日起施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並於112年度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計畫(2023至2025年)」,已略具成果,惟相關勞動參與率仍多低於國際主要國家,尚有成長空間,允宜針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尋職與職場上遭遇困難提供必要協助,精進分齡分眾策略與績效指標,並落實管考機制,俾利資源充分運用,有效提升各年齡層勞動力。
(分機:1915 楊莉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