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資訊中心112年度預算於「財政資訊業務」項下編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57萬5千元,係辦理派員出國至美國、英國及日本等地之經費。經查:
(一)應審慎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及編列國外旅費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2點第1項規定:「本院、各機關及基金因公派員出國,應依本院所定年度預算籌編原則及編製概算應行注意事項等有關規定,通盤檢討審慎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及編列國外旅費。」第4點規定:「本院、各機關及基金應依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切實執行;如有特殊原因必須變更計畫,或因臨時業務需要派員出國者,應依下列方式辦理,除第五點所定情形外,其所需經費在原列國外旅費項下支應,不得超支:(一)本院及各部會:自行從嚴核定。(二)各部會所屬機關或基金:應報經各部會從嚴核定。…。」財政資訊中心112年度預算編列4項派員出席國際會議經費計57萬5千元,包含出席歐洲黑帽會議17萬1千元、AI高峰會15萬5千元、國際資通訊安全會議16萬8千元及國際AI軟體工程應用會議8萬1千元。
(二)財政資訊中心112年度出國計畫變更率達100%
依據財政資訊中心112年度出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表(詳表1),上揭規劃辦理之4項出國計畫均未執行,出國計畫變更率達100%,並另派員出席「美國HPE、PA、Cisco及AWS新科技工作坊」等3項,決算數合計62萬8千元,亦較112年度該中心國外旅費預算數增加5萬3千元(增幅9.2%)。是以,該中心不論在出國計畫項目之編列及預算之執行等層面,均有待檢討改善。
綜上,財政資訊中心112年度出國計畫項目除原編4項均未執行外,復新增3項,其合計執行數亦超逾預算數9.2%。是以,允宜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等相關規定,予以檢討改善,以提升預算編製及使用效益。
表1 財政資訊中心112年度出國計畫執行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出國計畫名稱
預算數
決算數
歐洲黑帽會議
171
0
AI高峰會
155
0
國際資通訊安全會議
168
0
國際AI軟體工程應用會議
81
0
美國HPE、PA、Cisco及AWS新科技工作坊
(原未編列)
301
美國IBM創新研究工作坊
(原未編列)
274
「亞太稅務行政及研究組織(SGATAR)」第52屆年會
(原未編列)
53
合 計
575
628
資料來源:財政資訊中心112年度決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