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112年度「技工及工友待遇」預算數為3,093萬2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為3,019萬元,執行率97.60%。經查:
(一)各機關預算員額依規定應本撙節原則核實配置,經檢討有節餘人力者,應配合減列預算員額
有關中央政府機關員額配置之相關規定如下:
1.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第6條及第11條規定略以,各機關預算員額,應本撙節原則,考量實際業務消長,核實配置,經檢討有節餘人力者,應配合減列預算員額。
2.112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第10款規定:「為貫徹工友、技工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有效彈性運用人力,各機關應落實下列規定:1.各機關工友、技工及駕駛,不論超額與否,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3.各機關應積極採行「超額列管出缺後減列預算員額」…等方式,…。」
準此,各機關預算員額應本撙節原則核實配置,對於已無業務需求之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允應覈實減列。
(二)108至112年度技工、工友及駕駛未足額進用人數及占比概呈攀升趨勢,並於112年度達新高,容待衡酌依規定減列員額
經檢視近年(108至112年度)監察院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及實際進用情形(詳如表1),其實際進用人數自108年度76人,逐年降至112年度63人;另實際人數低於預算員額之未足額進用人數(以下稱差額)及其占預算員額比率(以下稱占比)則自108年度17人及18.27%,概上升至112年度20人及24.10%,其中109年度差額及占比降為9人及10.84%,係因該年度減列預算員額10人所致,惟110年度起差額及占比均逐年增加,112年度達20人及24.10%,均為近年新高。是以,該院近年度技工、工友及駕駛實際人數已趨下降,在未足額進用人力之情形下似不影響其業務運作,容待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之規定賡續檢討可節餘人力,並衡酌減列預算員額。
表1 監察院108至112年度技工、工友及駕駛人數表 單位:人
年度
預算員額
實際人數
差額
人數
占預算員額比率
108
93
76
17
18.27%
109
83
74
9
10.84%
110
83
69
14
16.87%
111
83
67
16
19.28%
112
83
63
20
24.10%
說 明:109年度減列技工、工友及駕駛預算員額10人。
資料來源:監察院提供。
綜上,為貫徹技工、工友及駕駛員額精簡政策,各機關工友、技工及駕駛不論超額與否,依規定均予全面凍結不得新僱。按108至112年度監察院技工、工友及駕駛實際人數逐年下降,且均低於預算員額,其未足額進用人數及占比概呈攀升趨勢,並於112年度達新高,顯示該院於未足額進用人力情形下,似未影響其業務運作,允宜配合政府員額精簡政策,賡續檢討已無業務需求之技工、工友及駕駛員額以節餘人力,並衡酌依規定減列預算員額,以落實員額精簡政策。
(分機:1923 沈寧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