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112年度「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數1,919萬1千元,決算數1,806萬4千元,執行率94.13%,辦理內容包含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促進青年返鄉,健全地方發展體質,落實區域均衡等;據決算書說明略以,該會持續推動地方創生戰略計畫,自108年起至112年底止,已會同相關部會輔導地方政府提報189件地方創生計畫。經查:
(一)108至112年地方創生計畫提案情形概況
面對我國總人口減少、都市人口過度集中、區域發展失衡等問題,行政院108年1月核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期透過中央與地方密切合作並凝聚共識,建立地方創生完整生態系,以逐步促進島內移民,達成「均衡臺灣」之核心目標,該計畫並將134處鄉鎮區列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由中央政府協助該地區提出地方創生事業提案等。
經洽國發會提供地方創生計畫之提案情形,自108年推動截至112年底止,累計各地方政府已提報189件地方創生計畫,141件已於「地方創生會報」工作會議通過,媒合相關資源開始執行,其餘48件輔導中(詳表1)。已通過工作會議之案件以區域別觀之,以中區52件最高,南區36件次之,惟通過案件中多元徵案比率約占38.30%,仍待加強推廣,以加速地方創生之推動。
表1 地方創生計畫截至112年底止辦理情形表 單位:件
區域
已通過工作會議
已收件輔導中
地方提案
多元徵案
合計
地方提案
多元徵案
合計
北區
11
5
16
6
2
8
中區
38
14
52
10
4
14
南區
20
16
36
13
3
16
東區
18
16
34
2
3
5
離島
0
3
3
2
3
5
合計
87
54
141
33
15
48
總計
189
說 明:北區包含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中區包含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包含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東區包含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離島包含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發會提供資料。
(二)截至112年底止,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尚有30處未提案,允宜強化輔導措施及協助整合相關資源
「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經評估全國各鄉鎮區經分析人口變化率、人口規模、居民收入等因素,並考量資源運用優先順序及地區居民經濟弱勢情形,爰將134處鄉鎮區列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自108年起推動,迄112年底已提案者104處,尚未提案者仍有30處,占優先地區總數比率22.39%(詳表2);另以區域別觀之,南區尚未提案比率達32.20%,仍待研謀加速推動。詢據國發會說明略以,尚未提案之地區,考量地方政府提案量能趨於飽和,為加快推進地方創生之步伐,不僅以地方政府作為單一提案平台,將加強輔導地方團隊、青年培力工作站等,透過多元徵案方式鼓勵提案,地方事業體如有好的提案構想,在兼顧在地性、公共性、持續自主營運模式等前提下,由分區輔導中心協助納入地方政府之地方創生計畫或協助整合當地其他相關事業提案與需求,匯集為整體性地方創生計畫後並依程序辦理。
表2 截至112年底止尚未提案之優先推動地方創生地區一覽表
單位:處
區域
優先推動地方創生 地區鄉鎮區
尚未提案鄉鎮區
尚未提案比率(%)
北區
6
0
0
中區
43
7
16.28
南區
59
19
32.20
東區
26
4
15.38
合計
134
30
22.39
說 明:北、中、南、東區包含縣市詳表1說明。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發會提供資料。
綜上,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自108年起推動,截至112年底地方政府已提報189件地方創生計畫,惟優先推動地區尚未提案者仍有30處,允宜強化輔導能量及增進與地方之溝通,並整合相關資源,俾利推動地方創生工作。
